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1号)
编制日期:2021-11-02
送出日期:2021-11-26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消费新驱 基金代码 519714
动股票
交银施罗德基 中国建设银行股
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7-01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韩威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08-24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7-01
其他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上述转型于2015年7月
1日正式实施,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注:519714(前端)、519715(后端)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型背景
投资目标 下中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
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投资范围 证)、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
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究消费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主要投资策略 通过团队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
额收益。
1、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3、债券投资;4、权证投资;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6、股指期货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风险收益特征 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
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5年7月1日转型,转型当年净值增长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7月1日起,由“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4、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50万元 1.5%
50万元≤M<100万元 1.2%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200万元 0.8%
200万元≤M<500万元 0.5%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1年 1.8%
申购费(后收费)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