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消费: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1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交
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
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增加中信银行作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
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简称 基金代码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 交银消费
1 前端 519714
证券投资基金 新驱动
二、业务范围
1、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银行的营业网点及网上交易平
台办理开户及交银消费新驱动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自 2018 年 6 月 15 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信智投组合办理前端收费
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
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
有费率折扣。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
规则和流程以中信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中信银行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
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
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的有关公告,
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交银消费新驱动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
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
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中信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交银消费新驱动场外销售机构并
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中信银行进
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
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
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认真
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
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中信银行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
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
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
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
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