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2015年第4季度报告
2016-01-21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4季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消费新驱动股票
基金主代码 519714
交易代码 519714(前端) 519715(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7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216,246.75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究消费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团队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710,386.44
2.本期利润 4,093,716.1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3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574,694.9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30% 1.51% 13.14% 1.38% 1.16% 0.13%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3.2.2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2015年7月1日,基金转型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转型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实施日(即201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截至投资转型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盖婷婷 交银消费新驱动股票的基金经理 2015-07-01 - 9年 盖婷婷女士,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历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研究总监助理。2011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
注: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四季度,在以TMT板块以及文教娱卫板块为代表的现代服务行业的带动下,创业板和中小板指数取得较明显的涨幅。结构分化仍然延续,主题性投资机会,比如精准医疗、虚拟现实、无人驾驶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仍然吸引大量人气,而传统产业因为经济疲软表现较差。
展望2016年一季度,资金预计仍然会维持比较宽松的状态,创业板由于今年涨幅巨大面临一定的回调压力,随着政府将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增长上,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有望迎来政策支持,本基金的配置将更加均衡化,关注传统产业的投资机会。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8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3.1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经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拟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基金规模。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0,744,342.13 79.17
其中:股票 30,744,342.13 79.1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00,182.91 18.03
7 其他资产 1,091,182.65 2.81
8 合计 38,835,707.6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647,672.00 4.5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420,290.96 44.9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123,485.00 3.07
F 批发和零售业 15,659.54 0.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6,630.00 2.86
J 金融业 2,386,554.00 6.53
K 房地产业 3,327,730.00 9.1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96,232.00 6.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667,296.63 1.82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12,792.00 5.23
S 综合 - -
合计 30,744,342.13 84.06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390 信邦制药 110,200 1,581,370.00 4.32
2 300161 华中数控 38,500 1,413,720.00 3.87
3 000625 长安汽车 78,200 1,327,054.00 3.63
4 600048 保利地产 121,800 1,295,952.00 3.54
5 600054 黄山旅游 53,800 1,270,218.00 3.47
6 000333 美的集团 36,800 1,207,776.00 3.30
7 000802 北京文化 34,300 1,162,084.00 3.18
8 300262 巴安水务 60,500 1,123,485.00 3.07
9 000538 云南白药 15,200 1,103,824.00 3.02
10 002456 欧菲光 35,400 1,098,108.00 3.0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892.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84,231.1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27.84
5 应收申购款 65,431.5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91,182.65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656,954.3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3,890,214.07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330,921.6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216,246.75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1,889,417.36
本报告期买入/申购总份额 -
本报告期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1,889,417.36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1.95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红利再投等。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鉴于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关于申请募集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11、关于《申请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
12、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