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阿尔法: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3-0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19 年 3 月 5 日起增加光大银行作为交银
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简称 基金代码
1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核心 前端:519712
二、业务范围
1、自 2019 年 3 月 5 日起,投资者可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及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交银
核心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光
大银行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交银核心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
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
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
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光大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交银核心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光大银行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
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
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
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
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
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
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9681
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郭佳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