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2018-12-05
交银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 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11 月 2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 净值(单位:元) 1.048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相关 基准日基金可供 指标 分配利润(单位: 48,370,655.76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4,837,065.58 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48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 2018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二次分 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0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截止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48,370,655.76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 配金额为 4,837,065.58 元。 1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2 月 1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明 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8 年 12 月 7 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 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8 年 12 月 1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复核。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 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 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 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 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 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提 2 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 2018 年 12 月 6 日下午 3 点前尽 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 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 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 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 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 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 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 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 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 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 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 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7、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8、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