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制造: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3-2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
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
的时间为准)。2018 年 3 月 20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
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
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712,973,253.4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421,124,238.61 份的 50.17%,
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
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交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712,973,253.45 份,其中,同意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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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712,973,253.45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0 份,
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0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
100%,已达到 50%以上(含 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
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5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6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
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
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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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本基金已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2 号文(《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修订后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
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
告之日,即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同时,原《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自该日起失效。
为了不影响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修订后的《交银施罗德先进
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于“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
收取 1.5%的赎回费”的条款将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的条款将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起正式实施。
四、备查文件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先进制
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包括附件一:《关于交银
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附件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先进制
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先进制
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2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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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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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沪东证经字第 4298 号
申请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委托代理人:王晚婷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
式召开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
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八年二
月十二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于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二月十四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交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
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
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印嘉琪
于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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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21 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秦梅、陆叶的监督下,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王晚婷、许帆进行计票。截至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十七
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 712,973,253.45 份,占二○一八年二
月十二日权益登记日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1,421,124,238.61 份的 50.1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如下:712,973,253.45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
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
的 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证书后所附的《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
附件: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
果》复印件(共两页)
上 海 市 东 方 公 证 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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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范围及修
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 17:00 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人、公证员的现场监督
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
下: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共 计 712,973,253.45 份 , 占 权 益 登 记 日 基 金 总 份 额
1,421,124,238.61 份 的 50.17% 。 其 中 , 同 意 票 所 代 表 的 基 金 份 额 为
712,973,253.45 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
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以上(含 50%),符合法律
法规及《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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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王晚婷、许帆
监督人(基金托管人代表):秦梅、陆叶
公证员:林奇、印嘉琪
见证律师:丁媛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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