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双利: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动的公告
2011-12-0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该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1年12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双利债券A/B
交银双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83(前端)、519684(后端)
51968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 申请方式
3.1.1 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1.2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柜台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2 申购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实际申购申请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3 扣款金额
投资人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网行”)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基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50份,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申请确认后基金账户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低于5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因此,提请投资人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时若当日账户有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50份的基金份额。
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或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0.6%。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个人投资者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最高限额为单笔申购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不设单笔最高限额。个人投资者通过e网行申购本基金时还须受相关银行卡日交易金额限制。各银行卡日交易金额限制如下:
①通过农行卡、交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无日交易金额的限制;
②通过建行卡、工行卡或光大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
③通过浦发卡或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④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⑤通过平安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万元(含5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含5万元)。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金额限制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3.4 扣款方式
3.4.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提交申购申请。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3.4.2 投资人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4.3 投资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当月申购不成功,请投资人于每月申购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3.5 申购费率
3.5.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3.5.2 持农行卡、民生卡、工行卡、光大卡或平安卡的投资人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均为申购金额的0.6%。
3.5.3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届时将另行公告。
3.5.4 其它销售机构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以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3.6 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人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转换出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7 变更和终止
3.7.1 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申购日、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2 投资人终止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7.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8 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或各代销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至代销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进行咨询。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系指已代销本基金且开通本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10月25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于2011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自2011年10月2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2011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和2011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本公司已开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519588;B级519589)、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0;后端519691)、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2;后端519693)、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4;后端:519695)、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0;B类基金份额519681;C类基金份额519682)、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96)、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98;后端519699)、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686;后端519687)、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0;后端519701)、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2;后端519703)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4;后端519705)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同时于2011年12月7日分别发布公告,自2011年12月9日起开通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706;后端519707)和开通交银双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3;B类基金份额519684;C类基金份额519685)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本公司今后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3、持有农行卡、民生卡、工行卡、光大卡或平安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办理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08年12月12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0年3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调整网上直销申购限额的公告》以及2011年5月25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基金网上直销通联支付业务的公告》。
4、若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本公司旗下基金设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200元),则投资人在相应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时,以该代销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6、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