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1-1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基煜基金的
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基煜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A(简称:银河银富货币 A,基金代码:150005)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B(简称:银河银富货币 B,基金代码:150015)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混合,基金代码:150103)
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转型混合,基金代码:519651)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鑫利混合 A,基金代码:519652)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简称:银河鑫利混合 C,基金代码:519653)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基金代码:519654)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服务混合,基金代码:519655)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 A,基金代码:519656)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简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 C,基金代码:519657)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简称:银河增利债券 A,基金代码:51966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简称:银河增利债券 C,基金代码:519661)
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美丽混合 A,基金代码:519664)
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简称:银河美丽混合 C,基金代码:519665)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A,基金代码:519667)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简称: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B,基金代码:519666)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混合,基金代码:519668)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行业混合,基金代码:519670)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基金代码:519671)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蓝筹混合,基金代码:519672)
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康乐股票,基金代码:51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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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创新混合,基金代码:519674)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润利混合 A,基金代码:519675)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强化债券,基金代码:519676)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 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定投宝腾讯
济安指数,基金代码:519677)
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消费混合,基金代码:519678)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主题混合,基金代码:519679)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转换
四、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
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基金转换费及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
购费用差额;申购费的补差采用外扣法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具体的计算以中登公司的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
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
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
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
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
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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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目前为 10 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
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
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
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
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6)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
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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