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9-06-2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
有债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
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我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06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持有的 “曙光转债(证券代码:113517)”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 97.49 元。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