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07-1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协商,在目前北京银行已代销银河基金旗下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1年7月14日起北京银行开始代理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基金代码:银河银信添利债券A 519667;银河银信添利债券B 519666,A、B类基金份额可互相转换)、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668)、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基金代码:519670)、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基金代码:519671)、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蓝筹股票,基金代码:519672)、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创新股票,基金代码:519674)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就在北京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提示如下: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范围: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11年7月14日起,投资者可到北京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北京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定投金额
1、投资者可到北京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
2、请投资者于约定的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处理具体遵循北京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投资者也可到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