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3-07-1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申购
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3 年 7 月 19 日起众禄基金开始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众禄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简称:银河增利债券 A,基金代码:51966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简称: 银河增利债券 C,基金代码:519661)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领先债券 ,基金代码:519669)
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主题股票,基金代码:519679)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简称:银河通利债券 A,基金代码:161506)
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沪深 300 成长分级,基金代码:161507)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申购、定期定额
四、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
1、本次优惠活动自 2013 年 7 月 19 日起,具体活动截止时间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2、定期定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3、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最低优惠至 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 4 折;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