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领先债券型: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公告
2013-01-22
银河领先债券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领先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3年1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3年1月25日 注: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 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 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业务不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 注:1、申购金额单位:元 2、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 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80%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徐旭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18700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贺丹、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赵斌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284 联系人:黄斌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层(邮编:518034)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牛大恒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