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7-09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7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519668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5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6年2月1日
基金经理 祝建辉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
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
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
投资范围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
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1、战略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企业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分析为核心,通过基本分析和
主要投资策略 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从竞争优势的角度,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
司,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进行投资;3、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
线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单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图中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0,000 1.5%
申购费 500,000≤M<2,000,000 1.2%
(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
M≥5,000,000 1,000.0元/笔
N<7天 1.5%
赎回费 7天≤N<1年 0.5%
1年≤N<2年 0.4%
2年≤N<3年 0.2%
N≥3年 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3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其 他 费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 相关服务机构
用 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4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组合的风险
投资组合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3.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
4.合规性风险
是指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二)重要提示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3月7日证监许可[2008]35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于2015年7月17日公告更名为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