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
                2017-04-2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实施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
   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
   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
   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
   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分级基金及对应子份额如下,请投资者关注:
                               A 类份额   A 类份额     B 类份额     B 类份额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代码       场内简称       代码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
                               房地产 A    150117      房地产 B      150118
        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
                                医药 A     150130       医药 B       150131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食品 A     150198       食品 B       150199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有色 A     150196       有色 B       150197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
                                 TMTA      150215        TMTB        150216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互利 A     150066       互利 B       150067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
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