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消费成长:关于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03-23
万家消费成长股票
关于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3 月 2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万家消费成长 基金主代码 5191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1-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 是 9:30-15:00,具体以销售机构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者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 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 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 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 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 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 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 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1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1.0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 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 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截位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 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返还给投资者。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1.5%,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若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 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 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 份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 9,383 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 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383×1.0500=9,852.15 元 退款金额=10,000-9,852.15-147.78=0.07 元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0.15%,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若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15%)=9,985.02 元 申购费用=10,000-9,985.02=14.98 元 申购份额=9,985.02/1.0500=9,509.54 份 -3- 若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 9,509 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 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509×1.0500=9,984.45 元 退款金额=10,000-9,984.45-14.98=0.57 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 少于 3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 个月但 少于 6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6 个月但 少于 730 天的投资者,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730 天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180 天 0.5% 180 天≤Y<730 天 0.25% Y≥730 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 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4-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0 天,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 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 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 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 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渠道开 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 161902)、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中 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万家添利债券型 -5-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添利,基金代码:161908)、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简称: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1910)、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 180 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 费模式)(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519181)、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 基金代码:519185)、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 类: 519186,C 类:519187)、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恒利,基金代码:A 类:519188,C 类:519189)、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双利,基金代码:519190)、 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新利,基金代码:519191)、万家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A 类:519508,B 类:519507,R 类:519501)、万 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基金代码:A 类:519511,B 类:519512,R 类:519513)、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丰,基金代码:A 类:001488, C 类:001489)、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兴,基金代码:001518)、 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品质生活,基金代码:519195)、万家 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简称:万家新兴蓝筹,基金代码:519196)、万家颐达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颐达,基金代码:519197)、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 称:万家颐和,基金代码:519198)、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安,基 金代码:A 类:003329,C 类:003330)、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璟, 基金代码:A 类:003327,C 类:003328)、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 瑞富,基金代码 001530)、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稳,基金代码:A 类:003520,C 类:003521)、万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家享,基金代码: 519199)、万家鑫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通,基金代码:A 类:003522,C 类:003523)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委托,万家消费成长可与万家货币 R 类份额、万家日日薪 R 类份额转换; 但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万家货币 R 类份额和万家日日薪 R 类份额仅可以转 入万家消费成长,反之不可。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 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 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 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 0.6%;转入基金标准申 购费率低于 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6-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 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 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 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 10 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 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 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 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2 代销机构 (1)场内代销机构 -7-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爱建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摩根 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 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 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 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 -8- 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排名不分先后,以上名单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将来发生变动的,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但在场内无法通过场内代销机 构办理本基金的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场外代销机构 是否开通申购、 是否开通基 是否开通定期 序号 代销机构 赎回业务 金转换业务 定额投资业务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1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否 1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否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1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1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2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否 2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3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9-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34 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3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0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3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4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4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上海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46 是 是 是 顾问有限公司 47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48 是 是 是 公司 4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3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6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7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0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1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是 6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各代销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0- 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 2017 年 1 月 1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 95538 转 6)了解本基金申购、 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 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 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 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品种。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3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