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0-05-2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
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
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自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 基金除外)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国轩高科(代码:002074)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
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