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开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15 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1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 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17 日 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本公司旗下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代码:519158)在交通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 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交通银行接受 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 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 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 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 所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4. 申请方式 4.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 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4.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 行的规定。 5. 申购日期 5.1、投资者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 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5.2、交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 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 日。 6. 申购金额 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 100 元人民币。 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7. 交易确认 7.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 金份额确认日为 T+1 日,投资者可在 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7.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 做暂停处理。 8. "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 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优惠活动 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本基金参加交通 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 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投申购,原申 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含)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 8 折优惠(即实 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含 分级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申购费率参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具体优惠活动规则请参考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请遵循交 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 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