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6-06-1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6 月 14 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新华趋势
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8)和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A 类(基金代码:519156)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起,在恒泰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
简称“定投”)业务。
一、公告内容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
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
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
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恒泰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恒
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4. 申请方式
4.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恒泰证券的规定。
4.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泰证券的规定。
5. 申购日期
5.1、投资者应遵循恒泰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
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5.2、恒泰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6. 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恒泰证券办理该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 300 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
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7. 交易确认
7.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
日为 T+1 日,投资者可在 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7.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8. "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
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恒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二、注意事项
1、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遵循恒泰证券的相关规
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
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3.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3.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
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