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6-13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
添利债券发起B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6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送重出要日期信:息20,22年是6招月1募3日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519152
下属基金简称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 下属基金代码 009104
B类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12-2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2-02
曹巍浩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09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6-09
赵楠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组合的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以及单个债券进
投资目标 行积极主动的配置,力争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同时,提高基金
资产的流行性及收益率水平,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城投债、金融债、企业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
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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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预期策略、类属品种配置策略以及证
券选择策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市场利率
主要投资策略 发展方向、期限结构变化趋势、信用主体评级水平以及单个债券的投
资价值,积极主动进行类属品种配置及个券选择,谋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1‐03‐31
0.34%?????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40%?????其他资产
91.27%?????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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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2.50%
2.00%
1.50%
1.00%
0.50%
0.00%
‐0.50%
‐1.00%
‐1.50%
‐2.00% 2020
净值增长率 1.90%
业绩基准收益率 ‐1.64%
注:本基金B类份额于2020年3月4日成立。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 < 30天 0.10%
N ≥ 30天 0.00%
注: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储备管理风险、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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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临基金资产变现及其清算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 40081988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B类基金份额仅在特定销售渠道销售,于2020年3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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