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在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7-23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多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3年7月25日起,在多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以及转换业务,同时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本次开通定投业务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及参与基金:
第三方销售机构 参与基金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519152\C类份额519153)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519152\C类份额519153)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6)
二、 申购、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13年7月25日起,活动截止时间届时另行公告。
2、上述基金参与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定投或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重要提示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其他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如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转换业务
1、参与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87)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89)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1)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3)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5)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7)
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9)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0)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519152\C类份额519153)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56)
注:上述基金中,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 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或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600,000×1.2=72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600,000×1.2×0.5%=3,600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720,000-3,600)×0.3%/(1+0.3%)=2,142.77元
转换费用=3,600+2,142.77=5,742.77元
转入金额=720,000-5,742.77=714,257.23元
转入份额=714,257.23/1.3=549,428.63份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549,428.63份。
4、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3) 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 投资者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即"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的模式,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可以互相转换。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若所持有的需要转换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可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 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 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 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
(12) 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或以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13)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四、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了解有关情况:
1、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
本公司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2、上述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2)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3)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0571-28829123
网址:数米基金网(www.fund123.cn)
(4)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长量基金销售网(www.erichfund.com)
(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五、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