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12-22
新华纯债添利A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5191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A类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152 51915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32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2月18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年12月2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4,667 份额级别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A类 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发起C类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59,212,233.24 4,033,520,872.74 4,592,733,105.9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21,387.46 1,287,154.09 1,408,541.5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59,212,233.24 4,033,520,872.74 4,592,733,105.98 利息结转的份额 121,387.46 1,287,154.09 1,408,541.55 合计 559,333,620.70 4,034,808,026.83 4,594,141,647.5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9,999,900.00 0.00 9,999,9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79% 0% 0.2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代销机构认购,认购费用1000元,并自《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10,003.60 10,003.6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0002% 0.0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年12月21日 注:上表有关比例计算说明如下,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总额,合并比例计算时其分母则采用A、C类基金份额总额合计数。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制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99,9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