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优选消费:关于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2-2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2 日起开展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 51915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
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申购持有,并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柜台赎回的本基金份额。
二、优惠时间
自 2019 年 1 月 2 日开始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结束。
三、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通过本
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本基金份额的均享有以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T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T <7 日 1.5 % 1.5%
7 日≤T < 1 年 0.5 % 0.125%
赎回费 1 年≤ T< 2 年 0.3 % 0.075%
2 年≤ T< 3 年 0.1 % 0.025%
T ≥ 3 年 0% 0%
注:1 个月按 30 日计算,1 年以 365 日计。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其他情形下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不低于赎回费用总额的 25%。
经过此次赎回费优惠调整后,优惠后的赎回费将 100%归入基金资产,因此此次
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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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赎回费率属于“在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的情形,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原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在费率优惠活动
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
4、本次优惠活动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其他销售渠道提交的
赎回申请,或非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或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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