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调整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网银支付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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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网银支付费率优惠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04 月 29 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 对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网银渠道申(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开展费率优 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1、费率优惠期限 本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实行,具体优惠活动期限以本公司官 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2、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且 持有招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支付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3、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 4、适用业务范围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通过招商银行网银支付的认购、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申购等业务的手续费。 5、费率优惠详情 (1)持有招商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含微信“新华 E 站”)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招商银行网银支付申(认)购、定投旗下前端收费模 式的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为: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网银支付申 (认)购、定投上述基金的,在原费率基础上实行 4 折优惠,若享受费率优惠折 扣后费率低于 0.6%的,则按 0.6%执行;若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原 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 (2)本公司可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 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址:www.ncfund.com.cn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 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 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