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优选消费股票: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1-27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2月9日证监许可[2011]194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6月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5 号附1 号1 层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8号A座7-2
法定代表人:陈重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 16,000万元人民币
电话:010-68726666
传真:010- 88423303
联系人:闫静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人事部经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经纪业务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经纪业务等事务。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枝来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涌金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齐靠民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蔚深证券公司、汉唐证券公司,曾任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东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
2、监事会成员
王浩先生:监事会主席,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国际注册会计师专业,历任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会忠先生:职工监事,硕士。七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行业分析师。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晶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八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主管。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卫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海南证券业务部经理,广发证券公司海南分部下辖营业部经理,海口海甸岛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自营部及投资理财部证券投资经理,华龙证券公司投资理财部总经理,青岛海东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基金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崔建波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孔雪梅女士:管理学硕士,于2008年3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行业研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 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卫东先生、总经理助理曹名长先生、基金管理部总监崔建波先生、李昱女士、桂跃强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查樱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高阳
网址:www.abchina.com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销人:闫冰竹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 95511-3
联系人:张莉
网址: bank.pingan.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联系人:杨文川
网址:www.spdb.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21
联系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7/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698-9898
联系人:卢珊
网址:www.xsdzq.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层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联系人:甘霖
网址:www. hanq.com
1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魏巍
网址:www.cnht.com.cn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qlzq.com.cn
1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mszq.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48
联系人:朱甜
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1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联系人:李珊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网址:www.ebscn.com
2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www.pingan.com
2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84
联系人:张曼
网址:www.hx168.com.cn
2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客服电话:4008285888
联系人:李铮
网址:www.njzq.com.cn
2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fund123.cn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noah-fund.com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吴卫东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3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客服电话: 400-808-0069
联系人:廉亮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3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 400-678-5095
联系人:魏争
公司网站:www.niuji.net
3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胡璇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4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4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王天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提供验资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荣坤、张吉范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精选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即在定期对各类资产的历史及预期风险收益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在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下一阶段各类资产的基本配置比例,并根据最新的经济、市场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从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最大程度地获利。
资产配置策略重点考虑以下四类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因素 二是估值因素 三是制度和政策变化因素 四是市场情绪因素。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行业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主要是居民消费,即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及通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其它商品及服务。本基金所指的消费行业也即直接生产居民消费品的行业。
本基金以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对消费行业进行界定,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的81个子行业中,属于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行业的子行业包括医疗服务、电力、燃气、水务、公交、航空运输、机场、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信托、银行、证券、保险、零售、餐饮、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传媒、农产品加工、渔业、种植业、汽车服务、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计算机设备、白色家电、视听器材、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服装、其他轻工制造、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中药、通信运营、林业、农业综合、建筑材料、建筑装饰、纺织、造纸、通信设备、网络服务。除此以外,主要为消费行业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和企业也是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如果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本基金将依据上述原则同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2、消费个股精选
本基金主要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进行消费个股的精选。
(1)定性分析
消费行业个股的选择关键在于企业品质,企业品质的关键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驱动:足够广阔的市场前景、成熟的盈利模式、清晰的发展战略、优秀的管理团队。本基金围绕上述四大驱动因素,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品质评估体系,优选价值中枢持续向上的品质消费个股进行投资,充分分享品质消费个股在品牌、管理、技术、壁垒以及成长性等方面的市场溢价。
① 足够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基金对市场前景的分析重点关注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行业发展前景的考察主要应用波特产业五力分析方法,从供应商议价能力、购买者议价能力、潜在竞争者竞争威胁、替代品替代效应、行业内竞争者竞争地位五个方面对行业利润增长潜力进行分析,并结合经济周期以及行业周期的考察,对行业发展前景做出判断。企业行业竞争地位的考察主要应用SWOT分析方法,详细分析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劣势、机会以及挑战,并结合行业价值链分析,对企业竞争地位和未来发展空间进行判断。
② 成熟的盈利模式
成熟的盈利模式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盈利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靠无法复制的传统技能、配方、品牌或者消费忠诚度获取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属于内涵增长型 另一类是盈利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可以通过持续扩张实现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属于外延增长性。本基金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对于前一类模式着重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对于后一类模式着重考察业务扩张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③ 清晰的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决定了企业盈利模式的可延展性,也决定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可延续性。本基金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考察重点关注战略的长期性、清晰性、可执行性以及战略的执行力度。
④ 优秀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战略的执行者,优秀的管理团队决定了企业战略实施的有效性,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对管理团队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素质、良好的业绩记录,对所属行业有深刻理解和较强的前瞻性等方面。此外,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激励和约束管理层的有效机制,对此本基金也将重点分析。
(2)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消费个股的成长性以及估值水平两个因素,重点筛选具有一定成长空间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其中成长性指标主要包含预期未来两年营业利润(Operating Profit)复合增长率以及未来两年EPS复合增长率 估值指标则主要包含PE、PB和PEG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四)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权证投资将依托于价值分析,在采用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利用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稳健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 +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股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亦由消费类行业股票组成,具有较强的消费主题代表性,因此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基准采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本基金固定收益率部分采用选择上证国债指数,1是考虑到其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同时作为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2是目前没有交易所、银行间统一的债券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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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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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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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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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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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位于基金持仓前十名的中国石化因青岛东黄复线油管破裂导致原油泄漏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开处罚。
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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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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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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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13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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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7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以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服务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数据。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12月13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4年6月25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3)2014年7月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4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资产净值的公告
4)2014年7月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4年7月21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6)2014年7月26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2014年7月26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8)2014年7月26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9)2014年8月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0)2014年8月1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部分代销机构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4年8月13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4年8月25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工行卡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4年8月27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2014年8月27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15)2014年9月19日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到期提示性公告
16)2014年9月24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7)2014年10月10日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14年10月14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银联通网上直销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2014年10月27日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20)2014年10月30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支付宝支付渠道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1)2014年11月11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联通”开通部分银行卡网上直销业务功能的公告
22)2014年11月21日关于增加一路财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3)2014年11月29日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4)2014年12月12日新华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关于在浙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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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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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和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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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个月以30日计)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和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15年1月29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之惠鑫A基金份额
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发布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A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期间惠鑫B基金份额(150161)风险提示性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2015年1月23日为惠鑫A基金份额(简称“惠鑫A”)的第2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惠鑫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月23日,折算后,惠鑫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惠鑫A的折算比例为1.026213699。折算前,惠鑫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0,808,192.12份,折算后,惠鑫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08,916,830.13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鑫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月27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惠鑫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惠鑫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鑫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惠鑫B的份额数为296,060,655.05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惠鑫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惠鑫B的份额余额。
对于惠鑫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惠鑫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鑫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惠鑫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鑫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如果对惠鑫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鑫A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惠鑫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惠鑫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惠鑫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比例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惠鑫A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7/3×惠鑫B的份额余额数-(惠鑫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惠鑫A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比例确认前惠鑫A的有效申购申请份额数
投资者惠鑫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提交的惠鑫A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惠鑫A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惠鑫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本次惠鑫A的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100%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月23日,本公司共收到投资者关于惠鑫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47,032,007.37份,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649,492,291.29份。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月26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惠鑫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月27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月26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惠鑫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402,517,201.26份,其中,惠鑫A总份额为106,456,546.21份,惠鑫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296,060,655.05份,惠鑫A与惠鑫B的份额配比为0.35957681:1。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19-88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