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4-12-23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 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 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起采 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 对前一估值日基金 基金名称 股票代码 票名称 资产净值的影响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太极集团 600129 0.40% 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29% 资基金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太极集团 600129 0.41% 金 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太极集团 600129 0.32% 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14% 资基金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09% 资基金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