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3-10-25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华泰证券自2013年10月29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基金代码:519150)的销售业务,并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300元人民币。
2.需要提示事项
2.1、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
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