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1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日期:2016-3-14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新华中小市值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7),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519158),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519156)自
2016 年 3 月 16 日起增加华龙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在华龙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经与华龙证券协商一致,决定上述基金自 2016 年 3 月 16 日起在华龙证券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
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华龙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
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
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华龙证券的公
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龙证券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龙证券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华龙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
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4.2、华龙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华龙证券办理该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 100 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
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
日为 T+1 日,投资者可在 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 (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华龙
证券的有关规定),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龙证券的有关规定。
二、优惠活动内容
从 2016 年 3 月 16 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凡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
定期定额购买上述开放式基金均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上述开放式基金,
其申购费率享有 4 折优惠,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 0.6%。其中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
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上述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各基金最
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
务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龙证券所有。
4、投资者在华龙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华龙证券的规
定。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
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
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