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3-03-06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自2013年3月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锦龙股份    000712    0.26%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