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10-2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
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
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
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
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
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持有的长期停牌
              基金名称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代东方           000673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当代东方           000673
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浙江东方           600120
基金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浙江东方           600120
券投资基金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浙江东方           600120
资基金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