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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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 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 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 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采用“指 数收益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 予以关注。 此次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证券投资基金如下: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 基金名称 股票代码 票名称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粮液 000858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粮液 000858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五粮液 000858 金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五粮液 000858 基金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变科技 002112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巴安水务 300262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控股 000416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民生控股 000416 金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