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4-12-23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
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
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2 月 22 日起采
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 对前一估值日基金
基金名称 股票代码
票名称 资产净值的影响
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太极集团 600129 0.40%
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29%
资基金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太极集团 600129 0.41%
金
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太极集团 600129 0.32%
金
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14%
资基金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太极集团 600129 0.09%
资基金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