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基金的公告
2011-11-21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 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1年11月2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叁仟万元。按照对应的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申购费用。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