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三]
2022-01-04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 )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