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与旗下部分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3-06-02
海富通股票混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 与旗下部分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9日起,开通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519137;C类基金份额:017109)与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举例:一投资者将持有7日(含)以上、30日以下的10,000份海富通瑞福债券C转换转入到海富通货币A,假设转换转入申请日海富通瑞福债券C和海富通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100和1.000元,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0%,相应的该笔转换转入所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有: A=[B×C×(1-D)/(1+H)+G]/E =[10,000×1.100×(1-0.10%)/(1+0)+0]/1.000=10,989.00份 F=B×C×D=10,000×1.100×0.10%=11.00元 J=[B×C×(1-D)/(1+H)]×H=[10,000×1.100×(1-0.10%)/(1+0)]×0=0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11.00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989.00份海富通货币A基金份额。 特别提示: (1)由其他基金转入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入金额在500万(含)到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2)上述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3、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赎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519137;C类基金份额:017109)与本公司如下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具体包括: 海富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小盘混合”)、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混合”)、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A”)、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含A类和C类)、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含A级和B级)、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含A类和C类)、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国策导向混合”)、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纯债债券”,含A类和C类)、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新内需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改革驱动混合”)、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简称“海富通一年定开A”)、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沪深300增强”,含A类和C类)、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量化多因子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创业板增强”,含A类和C类)、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含A类和C类)、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500增强”,含A类和C类)、海富通欣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欣益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欣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欣荣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欣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欣享混合”,含A类和C类)、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海富通弘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弘丰定开债券”)、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沪港深混合”)。 注:海富通沪港深混合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三、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自2023年6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业务规则 (1)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基金转换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规定限额的(具体限额参见相关公告和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应申请一并转换。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上述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最低为10份。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换出或部分转换出,并且对于基金转换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确认比例。在转换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持有人对转换入基金的份额持有期限自转换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和赎回业务均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