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关于开通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2-09-2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于2012年9月28日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赎回(简称“定赎”)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说明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置定期定额赎回计划, 约定赎回基金、赎回渠道、赎回日期、赎回周期和赎回份额等, 由本公司于约定赎回日自动提交赎回申请的投资方式。
二、业务开通时间
2012年9月28日起。
三、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赎回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自开通日常赎回之日起将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投资者
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投资者。
五、业务办理
投资者登录海富通网上交易系统,按相关操作指引自助开通“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六、业务规则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每期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且不受普通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限制。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2、投资者交易账户内单只基金产品的最低保留余额及处理方法,以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3、如基金暂停普通赎回,定期定额赎回是否暂停以相关公告为准。
4、如办理定期定额赎回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小于投资者设置的赎回份额时,本期赎回失败。
5、如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约定日期的赎回不成功,则本期赎回不予顺延。
6、如投资者在银行网点办理了银行卡的挂失或注销,其在海富通网上直销中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不会自动终止,但赎回款不能正常入账。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由本公司客服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变更。
7、如单个定期定额赎回计划连续10次赎回失败,则该计划自动终止。
8、除定期定额赎回计划约定的赎回日当天外,投资者可暂停、启用、变更和终止定期定额赎回计划。
9、定额定额赎回和普通赎回均遵循“未知价”和“份额赎回”的原则。
10、定期定额赎回不能申请撤单。
11、客户在办理本业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赎回业务规则》,本公告未明确之事项均以该规则为准。
八、交易费用
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与基金的普通赎回费率一致,具体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九、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2、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客服热线: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