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最低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1-03-02
海富通股票混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最低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1 年 3 月 4 日 起调整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的约定扣款起点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519026);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联接, 基金代码:519027); 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A 级:519505;B 级:519506);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大中华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2) 二、自 2011 年 3 月 4 日起,以上基金产品的网上直销定投约定扣款最低金额调整为 100 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海富通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委 托协议》和《海富通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本公告未明确之事项均以上述业务规则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4009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info@hftfund.com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