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2024年第2季度报告
2024-07-18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
场内简称 国企改革、国企改革 LOF
基金主代码 502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677,049.16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
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
整,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日跟踪
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 0.35%以内,主要投
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金融衍生品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
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
称 革指数(LOF)A 革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502006 012873
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59,200,653.82 份 3,476,395.34 份
的份额总额
注: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本基金增设 C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
改革指数(LOF)A 改革指数(LOF)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13,158.81 9,893.67
2.本期利润 -213,374.27 -14,892.5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6 -0.004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4,780,369.78 4,359,828.5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32 1.254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0.30% 0.75% -0.79% 0.75% 0.49% 0.00%
月
过去六个 4.49% 0.89% 4.35% 0.90% 0.14% -0.01%
月
过去一年 -5.43% 0.83% -6.17% 0.84% 0.74% -0.01%
过去三年 -17.31% 0.97% -20.11% 0.98% 2.80% -0.01%
过去五年 32.08% 1.10% 7.57% 1.10% 24.51%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7.83% 1.38% -37.79% 1.40% 19.96% -0.02%
至今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0.37% 0.75% -0.79% 0.75% 0.42% 0.00%
月
过去六个 4.36% 0.89% 4.35% 0.90% 0.01% -0.01%
月
过去一年 -5.67% 0.83% -6.17% 0.84% 0.50% -0.01%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8.53% 0.97% -20.32% 0.98% 1.79%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A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LOF)C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注:1.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本基金增设 C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7.79%;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32%。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宋 ETF 联接发起式、易方达 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钊 中证红利 ETF 联接发起 2021- - 10 年 有限公司投资支持专员、研
贤 式、易方达 MSCI 中国 A 01-16 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
股国际通 ETF、易方达中 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
证红利 ETF、易方达上证 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50 指数(LOF)、易方达
标普医疗保健指数
(QDII-LOF)、易方达标
普生物科技指数
(QDII-LOF)、易方达中
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
ETF、易方达中证石化产
业 ETF、易方达 MSCI 中
国 A50 互联互通 ETF、易
方达中证现代农业主题
ETF、易方达 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 ETF 联接、
易方达中证装备产业
ETF、易方达恒生港股通
新经济 ETF、易方达中证
全指建筑材料 ETF、易方
达中证装备产业 ETF 联
接发起式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中证沪港深 300ETF
(自 2021 年 09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26 日)、
易方达中证龙头企业指
数、易方达北证 50 成份
指数、易方达中证家电龙
头指数发起式、易方达
MSCI 美国 50ETF
(QDII)、易方达中证石
化产业 ETF 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 A50ETF 的基
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21 次,其中 18 次为
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3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该指数选取全部发生及拟发生改革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其中已出台相关股权激励方案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国企上市公司优先入选,以反映国企改革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2024 年二季度,在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内需及外需均有所改善、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等因素的带动下,我国国民经济总体维持平稳运行,回升向好的势头得到延续。4、5 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 6.7%、5.6%,其中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高于全部行业平均水平。制造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高端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举措和假日消费增长拉动消费需求稳中有升,5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3.7%,比上月加快 1.4 个百分点;居民出行文旅消费需求持续释放,带动服务消费较快增长。外贸方面,二季度我国商品出口保持韧性,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与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出口强劲增长,出口产品的质量和结构不断优化。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内外部挑战。
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有效需求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有待破局。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争端、供应链危机等国际层面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值得关注。
资本市场方面,4 月 12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这是时隔十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新“国九条”以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新“国九条”有望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报告期内,A 股市场延续了大幅震荡的走势,整体上呈现先涨后跌、结构分化显著的特征。
报告期内,我国继续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为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出重要贡献。本报告期内,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下跌 0.84%,表现强于 A 股大盘。
本报告期为本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63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9%;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41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9%。年化跟踪误差0.48%,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4,845,713.56 94.19
其中:股票 74,845,713.56 94.1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99,563.20 5.79
7 其他资产 17,771.07 0.02
8 合计 79,463,047.83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8,720,598.70 11.02
C 制造业 34,734,072.81 43.8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7,807,511.27 9.87
D 业
E 建筑业 3,681,544.00 4.65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29,256.50 0.9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25,127.66 5.59
J 金融业 11,880,244.65 15.01
K 房地产业 2,007,933.00 2.5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9,424.97 1.0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4,845,713.56 94.57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600900 长江电力 81,200 2,348,304.00 2.97
2 600036 招商银行 67,600 2,311,244.00 2.92
3 601166 兴业银行 131,100 2,309,982.00 2.92
4 601899 紫金矿业 130,900 2,299,913.00 2.91
5 600030 中信证券 125,055 2,279,752.65 2.88
6 000725 京东方 A 522,300 2,136,207.00 2.70
7 600309 万华化学 26,100 2,110,446.00 2.67
8 601088 中国神华 46,600 2,067,642.00 2.61
9 000858 五粮液 16,100 2,061,444.00 2.60
10 601857 中国石油 160,200 1,653,264.00 2.0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处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锡林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榆林市能源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上述主体所发行的证券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98.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5,772.1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7,771.07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 易方达中证国有企
项目 业改革指数(LOF) 业改革指数(LOF)
A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889,037.67 3,588,298.0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8,538.03 923,727.9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806,921.88 1,035,630.6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200,653.82 3,476,395.3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