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博基时金基持金有管的理长有期限停公牌司股关票于调旗整下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监会发 [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 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 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 2管4理日有起限对公本司公(司以旗下下简基称金"本所公持司有")"国与泰托君管安银"行(股协票商代一码致,6决012定11于)、2"0海24通年证09券月" (股票代码60083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 作为计算依据。 在"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 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