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28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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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7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9
3.3 其他指标 ................................................................... 1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7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8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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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6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2
13.3 查阅方式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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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
场内简称 香港银行
基金主代码 5010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260,074.5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11 月 24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6%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
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
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
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6%以内。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
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
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
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
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
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
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究分析,
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
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
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
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
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
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
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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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
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
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
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
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
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
差。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
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
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债券
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
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
择。 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
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
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
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
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
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
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
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
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
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5、融
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
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
险收益,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
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
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
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
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更新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
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
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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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戈 田青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5 号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1 号楼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道中心 11 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2016 年 11 月 10 日(基金
间数据和 2018 年 2017 年 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指标 月 31 日
本期已实
2,797,685.50 3,917,157.81 -37,898.37
现收益
本期利润 -16,450,770.85 7,475,192.26 -1,179,593.16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1034 0.1843 -0.0087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9.38% 16.87%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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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净值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6.06% 16.85% -1.80%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6,736,484.60 7,027,619.28 -1,190,633.24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362 0.1150 -0.0180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192,996,559.19 70,142,553.52 64,987,404.45
资产净值
期末基金
1.0362 1.1475 0.9820
份额净值
3.1.3 累
计期末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标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7.79% 14.75% -1.80%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
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生效,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故 2016 年的
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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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阶段 增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 (%)
(%) ②(%) (%) (%)
过去三个月 -7.86 1.29 -7.50 1.18 -0.36 0.11
过去六个月 -4.27 1.16 -5.97 1.08 1.70 0.08
过去一年 -6.06 1.25 -7.15 1.22 1.09 0.03
自基金成立
7.79 1.03 12.77 1.03 -4.98 0.00
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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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1、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18 年 0.5000 2,846,362.72 135,072.28 2,981,435.00-
2017 年 - - - --
2016 年 - - - --
合计 0.5000 2,846,362.72 135,072.28 2,981,435.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5,164.62
亿元,管理 146 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4 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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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姓名 职务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先生,国籍中
国,管理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2008 年 7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产品规
划部产品设计师、量
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量化研究员,先后从
事产品设计、量化研
究工作,现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副总
经理、基金经理。
2013 年 03 月担任鹏
华深证民营 ETF 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深
证民营 ETF 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2013
本基金基
崔俊杰 2016-11-10 - 10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金经理
证民企 50ETF 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03 月担任鹏华上
证民企 50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07 月至 2018 年 02
月担任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担
任鹏华资源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担任鹏华传
媒分级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04 月担
任鹏华银行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8 月至 2016 年
07 月担任鹏华医药
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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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7 月担任鹏
华医药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
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02 月至 2018 年
03 月担任鹏华量化
先锋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崔俊杰先生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尤柏年先生,国籍中
国,经济学博士,14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历任澳大利亚
BConnect 公司 Apex
投资咨询团队分析
师,华宝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金融工
程部高级数量分析
师、海外投资管理部
高级分析师、基金经
理助理、华宝兴业成
熟市场基金和华宝
兴业标普油气基金
基金经理等职;2014
本基金基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
尤柏年 2017-11-17 - 14
金经理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国际业务部副总
经理,现担任国际业
务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2014 年 08 月担
任鹏华全球高收益
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09 月担任鹏
华 环 球 发 现
(QDII-FOF)基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前海万
科 REITs 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担任鹏华沪深港新
兴成长混合基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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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港美互
联股票(LOF)基金
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港
银行指数(LOF)基
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担任鹏华香
港中小企业指数
(LOF)基金基金经
理。尤柏年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基金
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投资研究环节:1、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
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
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
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
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
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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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
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
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
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
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
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
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
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
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
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
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
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
核和监控。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
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
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
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
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
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
员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
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公平交
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间窗的同向交易进行了价差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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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整个港股市场震荡下行,价值蓝筹跌幅略小一些,波动率增加,成交量进一步下降。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收益,并将基金跟踪
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8 年本基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面临这种情况,我们进
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62 元,累计净值 1.086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6.06%。报告期内,年化跟踪误差 1.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2018 年以来,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调已是既定事实,但刺激政策频发,深化国企
改革,一带一路稳步推进,中美贸易冲突缓和,汇率风险逐渐释放,债券收益率逐渐攀升等已经
逐渐得到大家的接受和认可。本质来讲,调结构与稳增长很难并行,若不破旧立新,经济结构的
调整很难到位。促进改革、稳定增长和防范风险三者涵盖了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速度和效益
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不可能只要长期不要短期,只要效益不要速度,因此我们预期在经济增长
相对稳定之中,加快推动结构的调整,随着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产效率的逐渐提升,势必能改
变经济潜在下沉的局面。
2019 年宏观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诸如中美关系的演变,外围市场的走势,美联储加息进度,
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经济增速趋缓的刺激政策,国内减税政的后续影响等。这些问题及衍生的
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 A 股市场的走势,也许随着外围股市的企稳,国内经济增速逐步
趋稳,上市公司业绩持续改善,银行坏账率持续降低,大类资产配置或许会逐步向股市转移,A
股市场整体估值将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平稳提升。但在市场波动中尤其要注意参与力度和风
险控制,因此,我们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我们仍然强调前期的观点:反复的经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
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建议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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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
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
度,并不断优化。
2、持续改进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
监控系统以提升投资监控效率;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
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加强了内幕交易风险的检查和防范,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
易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和结果的认识。
3、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
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4、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市场营销管理、财务费用管理、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
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
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
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
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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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
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
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
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
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
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
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
策。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736,484.60 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2
元。
2、本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 2,981,435.00 元。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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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2,981,435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23018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
审计报告收件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鹏华香港银行指数基金(LOF)”)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香港银行指数基金(LOF)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
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香港银
行指数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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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香港银
行指数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计划清算鹏华香港银行指数基金(LO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
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香港银行指数基金(LOF)的
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任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华香港
银行指数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
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
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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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香港
银行指数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许康玮 陈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 年 3 月 22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779,343.82 9,829,281.2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1,780,780.44 65,495,303.07
其中:股票投资 181,780,780.44 65,495,303.0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2,584.50 1,689.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22,687.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93,562,708.76 75,348,961.1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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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9.35 1,084,753.39
应付赎回款 3,549.89 3,718,497.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4,014.52 40,782.41
应付托管费 24,802.88 8,156.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729.57 45,227.4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90,013.36 308,990.10
负债合计 566,149.57 5,206,407.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86,260,074.59 61,127,303.87
未分配利润 7.4.7.10 6,736,484.60 9,015,249.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2,996,559.19 70,142,553.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562,708.76 75,348,961.12
注: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62 元,基金份额总额 186,260,074.5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3,706,628.47 8,603,634.32
1.利息收入 119,721.77 50,870.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19,721.77 50,870.8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5,292,553.88 4,814,2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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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212,028.77 3,882,038.2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3.5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6,504,582.65 932,247.0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19,248,456.35 3,558,034.45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8 129,552.23 180,443.65
列)
减:二、费用 2,744,142.38 1,128,442.0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309,080.50 333,500.78
2.托管费 7.4.10.2.2 261,816.12 66,700.1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759,351.90 336,204.0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0 413,893.86 392,037.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450,770.85 7,475,192.2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6,450,770.85 7,475,192.26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61,127,303.87 9,015,249.65 70,142,553.52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6,450,770.85 -16,450,770.85
值变动数(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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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25,132,770.72 17,153,440.80 142,286,211.52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216,390,742.58 28,290,193.33 244,680,935.91
购款
2.基金赎
-91,257,971.86 -11,136,752.53 -102,394,724.39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2,981,435.00 -2,981,435.00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186,260,074.59 6,736,484.60 192,996,559.19
权益(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66,178,037.69 -1,190,633.24 64,987,404.45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7,475,192.26 7,475,192.26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5,050,733.82 2,730,690.63 -2,320,043.19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28,943,166.65 13,296,437.06 142,239,603.71
购款
2.基金赎
-133,993,900.47 -10,565,746.43 -144,559,646.90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61,127,303.87 9,015,249.65 70,142,553.52
权益(基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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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苏波 郝文高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76 号《关于准予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
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
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币 252,151,507.9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 144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2,243,215.6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1,707.6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80 号审核同意,本基金
124,170,137.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
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上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收
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香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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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行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
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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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
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
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
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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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
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
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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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
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
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
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
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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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
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
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
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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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
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
进 项 税额 抵 扣等 增值 税 政策 的 通知 》及 其 他相 关财 税 法规 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 示如
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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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
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1,779,343.82 9,829,281.2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1,779,343.82 9,829,281.2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98,612,897.13 181,780,780.44 -16,832,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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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券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98,612,897.13 181,780,780.44 -16,832,116.69
上年度末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63,078,963.41 65,495,303.07 2,416,339.66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券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63,078,963.41 65,495,303.07 2,416,339.6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584.50 1,649.1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40.23
应收债券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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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 0.32
合计 2,584.50 1,689.65
7.4.7.6 其他资产
注: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3,729.57 45,227.43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23,729.57 45,227.43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3.36 13,990.10
预提费用 340,000.00 245,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50,000.00 50,000.00
合计 390,013.36 308,990.1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1,127,303.87 61,127,303.87
本期申购 216,390,742.58 216,390,742.5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1,257,971.86 -91,257,971.86
本期末 186,260,074.59 186,260,074.59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027,619.28 1,987,630.37 9,015,249.65
本期利润 2,797,685.50 -19,248,456.35 -16,450,770.8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9,001,285.15 8,152,155.65 17,153,440.80
产生的变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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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金申购款 17,006,385.41 11,283,807.92 28,290,193.33
基金赎回款 -8,005,100.26 -3,131,652.27 -11,136,752.53
本期已分配利润 -2,981,435.00 - -2,981,435.00
本期末 15,845,154.93 -9,108,670.33 6,736,484.60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9,635.33 35,076.4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8,313.70 10,809.62
其他 11,772.74 4,984.81
合计 119,721.77 50,870.89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97,275,611.36 78,753,871.4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
98,487,640.13 74,871,833.18
额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212,028.77 3,882,038.24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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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6,504,582.65 932,247.09
益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 -
益
合计 6,504,582.65 932,247.09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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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9,248,456.35 3,558,034.45
股票投资 -19,248,456.35 3,558,034.4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9,248,456.35 3,558,034.45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29,552.23 180,443.65
合计 129,552.23 180,443.65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759,351.90 336,204.0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759,351.90 336,204.05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170,000.00 180,000.00
银行汇划费用 2,875.43 3,416.21
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178,260.87
其他 1,018.43 360.00
合计 413,893.86 392,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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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1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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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09,080.50 333,500.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5,480.55 94,783.6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7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
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1,816.12 66,700.1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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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1,779,343.82 89,635.33 9,829,281.26 35,076.46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参与本管理人、管理人控股股东、托管人、委托人
及委托人控股股东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4,844,000 股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 H 股普通股,成本总
额为人民币 29,998,215.26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 27,418,260.69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4.21%(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1,680,000 股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 H 股普通股,成本
总额为人民币 9,451,362.46 元,估值总额为人民币 10,111,167.36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14.42%)。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除息日 每 10 份
权益
基金份 现金形式 再投资形式 本期利润分配
序号 登记 备注
场内 场外 额分红 发放总额 发放总额 合计
日
数
2018 2018 2018
年 01 年 01 年 01
1 0.5000 2,846,362.72 135,072.28 2,981,435.00 -
月 29 月 30 月 29
日 日 日
合计 - - - 0.5000 2,846,362.72 135,072.28 2,981,435.00 -
7.4.12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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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
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
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
长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并保持跟踪误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全面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从董事会层面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和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政策、
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
织、指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在公司内部设立
独立的监察稽核部,专职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各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
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
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
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
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
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
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
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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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
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未持有信用类债券(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持有)。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
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
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
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
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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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
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
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
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全
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
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注: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
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
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
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
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
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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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
感性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部分应收申购款,其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不计息,因此
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779,343.82 - - - 11,779,343.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81,780,780.44 181,780,780.44
应收利息 - - - 2,584.50 2,584.50
资产总计 11,779,343.82 - - 181,783,364.94 193,562,708.7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3,549.89 3,549.8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24,014.52 124,014.52
应付托管费 - - - 24,802.88 24,802.88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9.35 39.35
应付交易费用 - - - 23,729.57 23,729.57
其他负债 - - - 390,013.36 390,013.36
负债总计 - - - 566,149.57 566,149.5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779,343.82 - - 181,217,215.37 192,996,559.19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829,281.26 - - - 9,829,281.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5,495,303.07 65,495,303.07
应收利息 - - - 1,689.65 1,689.65
应收申购款 - - - 22,687.14 22,687.14
资产总计 9,829,281.26 - - 65,519,679.86 75,348,961.1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3,718,497.79 3,718,497.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0,782.41 40,782.41
应付托管费 - - - 8,156.48 8,1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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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084,753.39 1,084,753.39
应付交易费用 - - - 45,227.43 45,227.43
其他负债 - - - 308,990.10 308,990.10
负债总计 - - - 5,206,407.60 5,206,407.60
利率敏感度缺口 9,829,281.26 - - 60,313,272.26 70,142,553.5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
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持有),因此当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
重大影响(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
汇头寸进行监控。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港币计价的资产折合人民币 181,780,780.44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65,495,303.07 元),无以外币计价的负债(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外汇风险敞口
净额折合人民币 181,780,780.44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65,495,303.07 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当港币相对人民币升值/贬值 5%时,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为增加/减少人民币 9,089,039.0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
3,274,765.15 元)。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所
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
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
制的方法,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
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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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
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1,780,780.44 94.19 65,495,303.07 93.37
-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81,780,780.44 94.19 65,495,303.07 93.37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8,527,532.14 3,197,365.02
5%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8,527,532.14 -3,197,365.02
5%
7.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注:无。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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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 181,780,780.44 元,无属于第二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
次 65,495,303.07 元,无第二或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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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1,780,780.44 93.91
其中:股票 181,780,780.44 93.9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779,343.82 6.09
8 其他各项资产 2,584.50 0.00
9 合计 193,562,708.76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融 181,780,780.44 94.19
合计 181,780,780.44 94.19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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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398 工商银行 5,710,000 27,967,340.18 14.49
2 00005 汇丰控股 485,600 27,571,280.26 14.29
3 00939 建设银行 4,844,000 27,418,260.69 14.21
4 03988 中国银行 8,998,000 26,648,080.89 13.81
5 00011 恒生银行 82,300 12,677,159.51 6.57
6 03968 招商银行 494,000 12,422,588.36 6.44
7 02388 中银香港 455,500 11,614,074.81 6.02
8 01288 农业银行 3,308,000 9,941,750.73 5.15
9 03328 交通银行 1,131,000 6,054,901.24 3.14
10 00998 中信银行 1,121,000 4,675,368.15 2.42
11 01988 民生银行 895,200 4,235,620.90 2.19
12 01658 邮储银行 1,068,000 3,864,778.01 2.00
13 00023 东亚银行 153,000 3,338,059.14 1.73
中国光大银
14 06818 546,000 1,621,793.63 0.84
行
重庆农村商
15 03618 271,000 997,290.84 0.52
业银行
16 00440 大新金融 21,600 732,433.10 0.38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939 建设银行 37,432,874.45 53.37
2 01398 工商银行 34,611,675.09 49.34
3 03988 中国银行 32,145,699.97 45.83
4 00005 汇丰控股 32,038,544.56 45.68
5 02388 中银香港 15,573,528.30 22.20
6 03968 招商银行 14,160,992.13 20.19
7 00011 恒生银行 13,923,626.11 19.85
8 01288 农业银行 12,591,904.04 17.95
9 01658 邮储银行 7,591,519.88 10.82
10 02888 渣打集团 7,263,121.98 10.35
11 03328 交通银行 6,084,343.03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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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12 01988 民生银行 5,671,890.46 8.09
13 00998 中信银行 5,422,140.01 7.73
14 00023 东亚银行 4,888,134.68 6.97
15 06818 中国光大银行 1,939,883.99 2.77
重庆农村商业银
16 03618 1,342,980.96 1.91
行
17 00440 大新金融 915,853.96 1.31
18 02356 大新银行集团 422,860.25 0.6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939 建设银行 16,927,595.15 24.13
2 01398 工商银行 13,666,913.11 19.48
3 02888 渣打集团 13,323,055.39 18.99
4 00005 汇丰控股 10,877,491.93 15.51
5 03988 中国银行 9,667,526.41 13.78
6 01658 邮储银行 5,950,836.00 8.48
7 02388 中银香港 5,139,911.13 7.33
8 00011 恒生银行 4,640,379.57 6.62
9 03968 招商银行 4,490,091.50 6.40
10 01288 农业银行 4,098,623.18 5.84
11 01988 民生银行 2,209,282.16 3.15
12 03328 交通银行 1,893,533.31 2.70
13 00998 中信银行 1,546,589.43 2.20
14 00023 东亚银行 853,214.58 1.22
15 06818 中国光大银行 781,802.71 1.11
16 02356 大新银行集团 623,908.25 0.89
重庆农村商业
17 03618 354,994.13 0.51
银行
18 00440 大新金融 229,863.42 0.33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34,021,573.8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7,275,611.3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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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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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84.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84.5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8.12.5 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例(%) (%)
3,443 54,098.19 146,124,114.81 78.45 40,135,959.78 21.5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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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
1 9,467,580.00 49.33
限公司-传统分红险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
2 4,249,522.00 22.14
限公司-投连险 05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
3 -阳光资产-价值优 899,915.00 4.69
选资产管理产品
4 李卫 497,543.00 2.59
5 刘金英 438,488.00 2.28
6 林小军 287,100.00 1.50
7 邓荣 201,449.00 1.05
8 吕品 198,262.00 1.03
9 郑妹英 166,300.00 0.87
10 郝鲁君 155,300.00 0.81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3,604.00 0.0073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持有本基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1 月 10 日)
252,243,215.68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127,303.8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6,390,742.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1,257,971.8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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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260,074.59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40,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 2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
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占当期佣
交易单
券商名称 占当期股票成 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佣金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例
兴业证券 2 90,400,404.14 27.29% 90,401.23 27.29% -
华创证券 1 75,338,658.44 22.74% 75,338.97 2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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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长江证券 1 43,505,055.97 13.13% 43,505.35 13.13% -
中信建投 1 31,637,945.96 9.55% 31,637.72 9.55% -
光大证券 1 26,110,298.93 7.88% 26,109.86 7.88% -
海通证券 1 19,960,923.73 6.03% 19,960.92 6.03% -
中泰证券 1 17,813,452.92 5.38% 17,813.45 5.38% -
广发证券 2 9,047,387.53 2.73% 9,047.15 2.73% -
国泰君安 2 8,195,647.82 2.47% 8,195.63 2.47% -
中投证券 2 4,347,011.98 1.31% 4,347.01 1.31% -
天风证券 1 2,881,862.83 0.87% 2,881.87 0.87% -
东方财富证
1 2,058,534.96 0.62% 2,058.53 0.62% -
券
西部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本报
告期
上海证券 1 - - - -
内新
增
瑞银证券 1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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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方正证券 2 - - - - -
本报
告期
东莞证券 1 - - - -
内新
增
中银国际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无。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1 2018 年 06 月 16 日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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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20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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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
《证券时报》、《中国证
3 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06 月 2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摘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4 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 2018 年 06 月 2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5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2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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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6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2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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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7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06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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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8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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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9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2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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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 《证券时报》、《中国证
10 2018 年 06 月 30 日
银行渠道基金定投手续费率优惠的公 券报》、《上海证券报》
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 《证券时报》、《中国证
11 2018 年 06 月 30 日
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 券报》、《上海证券报》
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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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1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7 月 0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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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13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7 月 06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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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14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7 月 0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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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15 2018 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8 年 07 月 1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 56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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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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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7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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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证券时报》、《中国证
18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证券时报》、《中国证
19 2018 年 08 月 13 日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
20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08 月 2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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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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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9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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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3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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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4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9 月 1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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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25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09 月 1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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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6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9 月 2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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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 《证券时报》、《中国证
27 2018 年 09 月 29 日
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 券报》、《上海证券报》
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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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8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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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29 基金参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1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 57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30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1 月 1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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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31 2017 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 年 01 月 2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32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大额申购 2018 年 01 月 23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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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33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1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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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证券时报》、《中国证
34 2018 年 01 月 24 日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
《证券时报》、《中国证
35 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2018 年 01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金(LOF)2018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36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大额申购 2018 年 01 月 30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证券时报》、《中国证
37 基金在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2018 年 01 月 30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展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38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0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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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 《证券时报》、《中国证
39 2018 年 02 月 02 日
购、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 券报》、《上海证券报》
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40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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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41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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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4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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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43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0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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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2018 年 02 月 09 日
第 58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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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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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46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47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3 月 0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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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48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3 月 10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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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49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3 月 21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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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旗下 139 只基金修改基金合 《证券时报》、《中国证
50 2018 年 03 月 23 日
同的公告 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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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中国证
51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3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52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03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
53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03 月 2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证券时报》、《中国证
54 2018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手机银行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 券报》、《上海证券报》
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
《证券时报》、《中国证
55 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 2018 年 04 月 0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时报》、《中国证
56 2018 年 04 月 09 日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 券报》、《上海证券报》
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57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4 月 11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58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4 月 1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第 59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59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4 月 1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
60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 年 04 月 21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61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04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6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4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
《证券时报》、《中国证
63 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 2018 年 04 月 2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64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5 月 0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证券时报》、《中国证
65 部分基金单笔最低转换份额和账户最 2018 年 05 月 0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客服 《证券时报》、《中国证
66 2018 年 05 月 11 日
电话服务的公告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67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05 月 1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时报》、《中国证
68 2018 年 05 月 21 日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 券报》、《上海证券报》
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
《证券时报》、《中国证
69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 2018 年 05 月 24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售机构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
《证券时报》、《中国证
70 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 2018 年 05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件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71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5 月 2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72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5 月 31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
《证券时报》、《中国证
73 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 2018 年 06 月 01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告
第 60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鹏华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 《证券时报》、《中国证
74 2018 年 06 月 08 日
最低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券报》、《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75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76 持有的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 2018 年 06 月 1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77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 《证券时报》、《中国证
78 2018 年 10 月 18 日
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 券报》、《上海证券报》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
79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
80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11 月 0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个人
《证券时报》、《中国证
81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的公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告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
《证券时报》、《中国证
82 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8 年 12 月 1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摘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
《证券时报》、《中国证
83 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84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证券时报》、《中国证
85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 2018 年 12 月 25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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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
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客服 《证券时报》、《中国证
87 2018 年 12 月 29 日
热线的公告 券报》、《上海证券报》
注:无。
第 61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况
投资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别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序号 到或者超过 20%的时 持有份额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20180101~20180422,
21,878,216 12,263,5 34,141,7
1 20180724~20180726, - 18.33
.18 72.82 89.00
机构 20180524~20180619
5,000,000. 53,740,3 3,000,00 55,740,3
2 20180423~20181231 29.93
00 54.60 0.00 54.6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起基金净
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
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
拆分份额。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度报告》(原文)。
13.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62 页 共 63 页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2018 年年度报告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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