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关于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12-21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 第 1 页 共2 页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香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5010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非港股通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 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6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所有 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6 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港股通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因此自该日起恢复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 第 2 页 共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