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9-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09 月 12 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
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160640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501025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3 502023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