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关于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08-24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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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香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5010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非港股通交易日(香港交易所因十号台风信号生
效,全日暂停交易)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
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鉴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香港交易所因十号台风信号生效,全日暂
停交易,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本基金管理人将于香港交易所恢复交易后,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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