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3-0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
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25,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
构信息如下: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5 www.newone.com.cn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60 www.nesc.cn
自 2017 年 03 月 01 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
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
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
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