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 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财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兼任职务实际情况如下: 1、王家俊先生:财通基金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 2、黄惠女士:财通基金督察长兼任子公司董事; 3、汪海先生:财通基金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 刘未先生不再担任原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截至报告日,财通基金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或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上述人员未在子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