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8-07-04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申购、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金
额、赎回份额数量及在各销售机构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有份额数量,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适用基金产品: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485111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485011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
485119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485019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
000184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185 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
485114 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485014 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
485105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485005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
003342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43 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2、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
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
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
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
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
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三、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