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双利债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04-11
工银双利债券A
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平安银行自 2016 年 04 月 11 日起销售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双利债券, 基金代码:A 类:485111、B 类:48501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