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香港优 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年2月7日起,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470888,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787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50% 100% N≥30天 0 --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为0.60%。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 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3年2月7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附件: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第一部分 (删除) (新增) 前言和释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 义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及 销售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份额,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 置代码、计算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 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 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二部分 (新增) 基金的基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及销售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其中: 1、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 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 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 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 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 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 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 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第五部分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基金份额 间 间 的申购与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 赎回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 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 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 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 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 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详见相关 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详见相关 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如遇国 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如遇国 内的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开放 内的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开放 日。当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 日。当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 市或遇其他不可抗力时,基金 市或遇其他不可抗力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暂停申购或赎回。 管理人可以暂停申购或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 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 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 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 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 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 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 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 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 放日的价格。 放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计算; 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基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 份额时收取,其中25%的部分 担。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 基金财产。 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 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 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1.5%的赎回费。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 额计入基金财产。 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 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1.5%的赎回费。 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 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指定媒介公告。 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 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 算 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本基金以净申购金额为基数采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 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基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 媒介公告。 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 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额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 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A类基 日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入基金财产。 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1)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具体 在如下: 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购费率) 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额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 用 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2个工作日内披露。遇特殊情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用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2)C 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具体如下: 位四舍五入。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申购当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在如下: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金财产。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方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用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 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遇特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 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本基金 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 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 基金份额净值。 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 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 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 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 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 方式 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 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 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 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 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 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价格。依照上 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 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 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 份额的限制。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 第六部分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当事人及 权益。 同等的合法权益。 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一、 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持有人大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在对基金 规定的范围内,以及在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调低基金的销 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A 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调低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第十三部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 分 基金 值错误的处理 值错误的处理 资产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 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 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出现影 第4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 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 出现影响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错误偏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 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 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 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 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 人追偿。 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3、差错处理程序 3、差错处理程序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监会备案。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基金 1、基金的管理费; 1、基金的管理费; 费用与税 2、基金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 2、基金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 收 人收取的费用; 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7、基金的证券结算费用; 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证券结算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9、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标准和支付方式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标准和支付方式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3、销售服务费(新增)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四、费用调整 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 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H=E×0.60%÷当年天数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等相关费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 率。 的销售服务费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须召开 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 核对无误后,自动在次月初五 金赎回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额持有人大会。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 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告。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 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 费率、基金赎回费率,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 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 第十五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基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的收益与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分配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 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 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 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 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 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 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为准;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权; 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 四、收益分配方案 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 四、收益分配方案 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 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 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 配方式等内容。 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配方式等内容。 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用 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规则》执行。 第十七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 基金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的信息披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露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 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 于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 于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计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一个工作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一个工作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七)临时报告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之零点五;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八部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分 基金合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 同的变更、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终止与基 议通过: 议通过: 金财产的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清算 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赎回费 管人的报酬标准、提高销售服 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 务费率和提高赎回费率,但根 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 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 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 备案: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备案: 降低赎回费率;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变更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和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二、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需要及完善表述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三、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