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93只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3-24
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
关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93 只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 合同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根据 《规定》等法律规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 旗下汇添富中国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环保 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兴 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稳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丰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弘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添福吉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美丽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均 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优选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长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汇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添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元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可转换 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能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球移动 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 金、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证上海 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沪 深 300 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 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 场基金、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共 93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与上述 93 只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包括释义、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暂停估值的情 形、基金的信息披露等。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主要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 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其余因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各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作出的修改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已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 效,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中“本基金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的条款将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前述 93 只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本公司将在更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 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 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1. 汇添富中国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以下简称“《合同法》”)、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同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流动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法》”)、《公开募集证券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简称“《运作办法》”)、《证 ( 以 下 简 称 “ 《 运 作 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 ( 以 下 简 称 “ 《 销 售 办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称“《销售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信息披露办法》”)、《公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理规定》第十四、十 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理规定》释义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释义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 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 制 …… 定》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补充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要的手续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形 …… 金份额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补充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发生上述第 1、2、3、5、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允 价 值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理规定》第十四、十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九条补充 申购业务的办理。 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 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调整序号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补充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分 基 理方式 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二)补充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 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投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充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产净值的 5%。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充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 债券;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部 分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流动性风险 管理 基金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规定》第十五、十六、 投资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十七修改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 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 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11)、(19)、(25)、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2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补充 基金的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投资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特 殊 情 形 除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定。 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补充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告 …… 露 …… (新增)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半 年 度 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理规定》第二十六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信息披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露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补充 2. 汇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前言 法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下简称“《合同法》”)、《中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 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流动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性风险管理规定》”) 称“《基金法》”)、《公开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依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称“《销售办法》”)、《证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办法》”)、《公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理规定》第十四、十 前言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九条补充 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 的除外。 第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理规定》释义 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释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释义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 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 基金 (新增) 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的申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定》第十九条补充 购与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赎回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份 额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 申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补充 购 与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赎回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 ……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 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补充 购 与 人的申购申请。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赎回 ……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发生上述第 1、2、3、5、6、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理规定》第十四、十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九条补充 购业务的办理。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申购金额上限的。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 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调整序号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购 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 补充 赎回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赎回款项。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部 分 方式 式 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额 …… 的申 (新增) 购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二)补充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 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 金 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部 分 …… …… 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合 同 …… …… 当 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人及 元 权利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部 分 …… …… 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合 同 …… …… 当事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 投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 充 资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 …… 基 金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投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资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充 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5%;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 (新增) 二部 (21)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规定》第十五、十六、 基金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十七修改 的投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资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2)、(12)、(21)、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二 部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补充 分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基 金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的 投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定。 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分 (新增) 基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资产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估值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补充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八 部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分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 金 …… …… 的信 (新增) 息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露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理规定》第二十六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部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二)补充 基金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的信 回等重大事项时; 息披 露 3.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言 法 》(以下简 称 “《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规定》”)纳入基金合同 称“《基金法》”)、《公开 简称“《基金法》”)、《公 制订依据。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称“《销售办法》”)、《证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简 称 “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律法规。 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规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分 基 制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根 据 《 流 动 性 风 险 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定》第十九条补充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申购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与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 形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的申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发生上述第 1、2、3、5、6、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申购业务的办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补充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调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整序号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分 基 方式 理方式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 …… …… 与赎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李文(代履职)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投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补 充 流 通 受 限 证 券 定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义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本款 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 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 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等各种风险; 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 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 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基 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 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 风险; 第十二 …… …… 部 分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基金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投资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规定》第十五、十六、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十七修改 投资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2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 上 述 第 ( 11 )、( 20 )、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补 部 分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6)、(28)项外,因证 充 基金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投资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定。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十七条补充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露 投 资 者 赎 回 等 重 大 事 项 补充 时; 4. 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言 法 》(以 下简称 “《合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以下简称“《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称“《基金法》”)、《公开 称“《基金法》”)、《公开 定》”)纳入基金合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同制订依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 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法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管理规定》第十四、 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十九条补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 释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规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根据《流动性风险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规定》第十九条补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申购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管理规定》第二十 与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三条补充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申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四条补充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购申请。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申购业务的办理。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管理规定》第十四、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十九条补充 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 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调整序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四条补充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分 基 方式 方式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 …… …… 与赎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一条(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分 基 …… …… 息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分 基 …… …… 息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管理规定》第十八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条补充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 补充流通受限证券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定义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2%;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 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 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 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 流通受限证券;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 进行调整; 第十二 …… …… 部 分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条补充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十二 (新增) 部 分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管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十六、十七修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11)、(20)、(2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4)项外,因证券/期货 补充 基金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投资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定。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管理规定》第二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条、第二十七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补充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信息披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管理规定》第二十 露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六条(二)补充 5. 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 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投资 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金、应收申购款等;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资;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 资;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 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 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 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 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2)、(1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2)、(24)项外,因证 基金的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投资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6. 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 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和 “《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投资 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以 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以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 净值的 8%;本款所指流 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 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 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金资产净值的 8%;经基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 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 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 债券; 后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 整; ……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11)、(2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上市公司或证券发行人 (22)、(24)项外,因证 基金的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投资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公司或证券发行人合并、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的,从其规定。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7. 汇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 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投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n)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n)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 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 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 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 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等各种风险; 等各种风险;本款所指流 …… 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 t)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 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 券; 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 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 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券;…… t)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z)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投资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aa)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bb)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k)、t)、z)、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bb)项外,因证券/期货 基金的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投资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定。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8. 汇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 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投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主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要投资于新兴消费主题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新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兴消费主题上市公司股 申购款等。本基金主要投 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 资于新兴消费主题上市 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公司股票,投资于新兴消 费主题上市公司股票资 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80%。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11)、(19)、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25)、(27)项外,因证 基金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投资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9. 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 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和 “《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方式 的申购 …… 与赎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投资 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 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19)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11)、(19)、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20)、(22)项外,因证 基金的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投资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从其规定。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10. 汇添富盈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定》(以下简称“《流 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和 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定》”)纳入基金合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同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 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 管 券 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关于 息披露办法》”)、《关于 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 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 ( 以 下 简 称 “《 指 导 意 ( 以 下 简 称 “《 指 导 意 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见》”)、《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 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 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管理规定》第十四、 有 基金份额 数不得达 到 十九条补充 或 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 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 情 形 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 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 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 出 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同 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 无 资产释义 法 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 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 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 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 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 交 易的债券等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构 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 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 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 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 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 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 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 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 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 或 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三条补充 赎回 份额 的基金份额 持有 人 份 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 用纳入基金 财产 的 回 费用纳入 基金财产 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 基金财产的 部分 用 归 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 用 于支 付登记费和 其他 必 于 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 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 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 财 产。 第 六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基金份额 形 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 暂停 基金资产估 值情 况 暂 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 况 管理规定》第二十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四条补充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 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 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可 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 格 且基 金管理人决 定暂 停 且 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 致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 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 确 根据 有关规定在 指定 媒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如果 投资人的申 购申 请 应 当暂停接 受投资人 的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申购申请。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金管 理人应及时 恢复 申 或 者某些申 购申请有 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 购业务的办理。如在过渡 能 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 有 管理规定》第十四、 期内 发生暂停申 购情 形 基 金份额的 比例达到 或 的,过渡期按暂停申购的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十九条补充 期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以基 金管理人届 时的 公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告为准。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 者单日或 单笔申购 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 额上限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 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 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 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根 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 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调整序号 如 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 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 拒 绝的申购 款项将退 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 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 的 办理。如在过渡期内发生 暂停申购情形的,过渡期 按 暂停申购 的期间相 应 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第 六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 暂停 基金资产估 值情 况 暂 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 况 管理规定》第二十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四条补充 受投 资人的赎回 申请 或 受 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 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 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 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 且 采 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 公 允 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 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 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 人 的 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 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且 单个开放 日内单个 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 份额持有 人申请赎 回 一条(二)补充 的 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 放 日 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 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 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 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 赎 回申请。 对 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 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 请一起,按上述(1)、(2) 方 式处理。 如下一开 放 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 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 旧 超 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 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 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 基 金份额持 有人单个 开 放 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 金 份 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 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 环境调整 前述比例 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基 金 合 同 …… …… 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元 132,724,224 元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基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息 当 事 人 及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 权利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 公司(上市) 佰玖 拾壹亿肆仟 柒佰 贰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拾贰 万叁仟壹佰 玖拾 伍 29438779.1241 万元 元整 第 十 四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 其中基金保 留的 现 … …其中基 金保留的 现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金或 投资于到期 日在 一 金 或投资于 到期日在 一 条补充 年以 内的政府债 券的 比 年 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 比 例合 计不低于基 金资 产 例 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 产 净值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四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 …… 条补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以内 的政 府 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 府 债券;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四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的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规定》第十五、十 投资 动 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 合 六、十七条修改 计 不得超过 本基金基 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 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 致 使 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 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 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 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 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 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 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 成 比 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 开 放 式基金以 及中国证 监 会 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 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 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 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 组 合 持有 一家 上市公司 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 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 股 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 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 监 会 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 交 易 对手方开 展逆回购 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 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 合 同 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 持 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 上 述 第 ( 2 )、( 12 )、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金的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22)、(24)项外,因证 补充 投资 变动 等基金管理 人之 外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的因 素致使基金 投资 比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例不 符合上述规 定投 资 等 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 因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素 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 不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 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 例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 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 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泰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泰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 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资基金”之后的投资 资基金”之后的投资 条补充 2、投资范围 2、投资范围 …… 本基金股票 投资 占 本 基金股票 投资占基 金 基金 资产的比例 范围 为 资 产 的 比 例 范 围 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 日日 终在扣除国 债期 货 日 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 货 和股 指期货合约 需缴 纳 和 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 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 低于基金资 产净 值 持 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 值 5%的 现金或者到 期日 在 5% 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 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基 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 括 结 算备付金 、存出保 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4、投资限制 4、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终在 扣除国债期 货和 股 终 在扣除国 债期货和 股 条补充 指期 货合约需缴 纳的 交 指 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 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 或者到期日 在一 年 现 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 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 所 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 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四部 27)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的 性 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 计 规定》第十五、十 投资 不 得超过本 基金基金 资 六、十七条修改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 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 使 基 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 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 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 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 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 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 照有关指 数的构成 比 例 进行证券 投资的开 放 式 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 会 认 可的特殊 投资组合 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 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 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 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 合 持 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 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 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 票 的 30%; 2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 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 会 认 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 易 对 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 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 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 同 约 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 一 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2)、14)、27)、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金的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9)项外,因证券/期货 补充 投资 模变 动等基金管 理人 之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外的 因素致使基 金投 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比例 不符合上述 规定 投 管 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 使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基 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 上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规另 有规定的, 从其 规 监 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 除 定。 外 。法律法 规另有规 定 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 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 场 价 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 仍 导 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 大 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二 十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年度 报告和基金 季度 报 年 度报告和 基金季度 报 六条、第二十七条 告 告 补充 …… …… (新增) 基 金管理人 应在半年 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 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 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 报告期内 出现单一 投 资 者持有基 金份额达 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 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 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 化情况及 本基金的 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二 十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赎 回事项调 整或潜在 影 响 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 事 项时; 11. 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放式证券投资基 法 》 ( 以下 简称 “《 合同 法 》 ( 以下 简 称 “ 《合同 金流动性风险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理规定》 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 称“《基金法》”)、《公开 称“《基金法》”)、《公开 管理规定》”)纳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入基金合同制订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依据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 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关于保本 披露办法》”)、《关于保本 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和其他 称“《指导意见》”)、《公开 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十四、十九条补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充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释义 14 、《 流动 性 风险 管理规 险管理规定》释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释义 7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险管理规定》第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四十条补充流动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性受限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 …… 险规定》第十九 的申购与 (新增) 条补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份 额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购 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二十三条补充 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 金 份 额 …… …… 的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险管理规定》第 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二十四条补充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发生上述第 1、2、3、5、6、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申购申请。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 申购业务的办理。如在过渡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险管理规定》第 期内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过渡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十四、十九条补 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 中度的情形时。 充 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险管理规定》第 …… 发生上述第 1、2、3、5、6、 十九条补充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根据上文修改相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应调整序号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如在过渡期内发生暂 停申购情形的,过渡期按暂 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具 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的公告为准。 第 六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 金 份 额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险管理规定》第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二十四条补充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的申购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赎回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 基 金 合 同 …… …… 人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 基 金 合 同 …… …… 人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权利义务 第 十 四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十八条补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 …… 十八条补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2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2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补充流通受限证 分 基金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 券释义 投资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 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 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 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 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 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 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 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 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 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等各种风险; 等各种风险;本款所指流通 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 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 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 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 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 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 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新增) (2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流动性风险管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理规定》第十五、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十六、十七条修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改 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2)、(12)、(23)、 根据上文修改相 分 基金的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5)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安灵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安灵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金”之后的投资 金”之后的投资 十八条补充 2、投资范围 2、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范 围 为 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府债券。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4、投资限制 4、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十八条补充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2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2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补 充 流 通 受 限 分 基金的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 证券定义 投资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 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 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 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 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 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 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 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 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 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各种风险; 各种风险;本款所指流通受 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 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 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 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十四部 28)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十六、十七条修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改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 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 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3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 2)、14)、28)、 根据上文修改相 分 基金的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3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应补充 投资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资 …… 险管理规定》第 产估值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时; 第 二 十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 …… 十七条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二 十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十六条(二)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补充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2. 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规定》(以下简称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流动性风险管 简称“《基金法》”)、《公 简称“《基金法》”)、《公 理规定》”)纳入基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金合同制订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 “《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关于保本基金 法》”)、《关于保本基金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和其他有 “《指导意见》”)、《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险管理规定》第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十四、十九条补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充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限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三条补充 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基金份额 形 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四条补充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理。如在过渡期内发生暂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停申购情形的,过渡期按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四、十九条补充 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 中度的情形时。 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管理规定》第十九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条补充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据上文修改相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应调整序号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如在 过渡期内发生暂停申购情 形的,过渡期按暂停申购 的期间相应顺延,具体时 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 告为准。 第 六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四条补充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部 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基 金 份 额 理方式 理方式 的 申 购 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 ……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权利义务 ……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四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十八条补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 …… 十八条补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2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2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补 充 流 通 受 限 证 分 基金的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券释义 投资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 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 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 风险; 风险;本款所指流通受限 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 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 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 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证券; 第十四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2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十六、十七条修改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2)、 12)、 23)、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金的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25)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投资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从其规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鑫 八、转型为“汇添富盈鑫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基金”之后的投资 基金”之后的投资 十八条补充 2、投资范围 2、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四 部 4、投资限制 4、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十八条补充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2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2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补充流通受限证 分 基金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 券定义 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 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 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 风险; 风险;本款所指流通受限 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 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 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 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证券; 第十四部 28)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分 基金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十六、十七条修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3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 2)、14)、28)、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金的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30)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应补充 投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的,从其规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 二 十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 …… 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 二 十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13.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规定》(以下简称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流动性风险管 简称“《基金法》”)、《公 简称“《基金法》”)、《公 理规定》”)纳入基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金合同制订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 “《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 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关于保本基金 法》”)、《关于保本基金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和其他有 “《指导意见》”)、《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险管理规定》第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十四、十九条补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充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限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三条补充 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基金份额 形 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四条补充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理。如在过渡期内发生暂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四、十九条补充 停申购情形的,过渡期按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 中度的情形时。 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管理规定》第十九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条补充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应调整序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如在 过渡期内发生暂停申购情 形的,过渡期按暂停申购 的期间相应顺延,具体时 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 告为准。 第 六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四条补充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部 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 金 份 额 …… ……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根据《流动性风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二十一条(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补充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人 亿元 民币 第 十 四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十八条补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 …… 十八条补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四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十六、十七条修改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2)、 12)、 22)、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金的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24)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投资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从其规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八、转型为“汇添富保鑫 八、转型为“汇添富保鑫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基金”之后的投资 基金”之后的投资 十八条补充 2、投资范围 2、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四 部 4、投资限制 4、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十八条补充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四部 27)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分 基金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十六、十七条修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 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 2)、14)、27)、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金的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2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应补充 投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的,从其规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 二 十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 …… 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 二 十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14. 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 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集开放式证 下简称“《合同法》”)、《中 下简称“《合同法》”)、《中 券投资基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管 理 规 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 流 动 性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风险管理规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定》”)纳入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制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订依据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信息披露办法》”)、《公 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分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根据《流动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性风险管理 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规定》第十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四、十九条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 补充 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流动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性风险管理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规定》释义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义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根据《流动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性风险管理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规定》第四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十条补充流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动性受限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产释义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金 …… 份额的 (新增) 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根据《流动 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性 风 险 规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定》第十九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条补充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分 基金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份 额 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根据《流动 申 购 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性风险管理 赎回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规定》第二 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十三条补充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 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金 …… …… 份 额 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 申 购 与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性风险管理 赎回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规定》第二 请。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十四条补充 ……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 根据《流动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性风险管理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规定》第十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四、十九条 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补充 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根据《流动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性风险管理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规定》第十 申购金额上限的。 九条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9 根据上文修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改相应调整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序号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 应顺延。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分 基金 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 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性风险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规定》第二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十四条补充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 分 基金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性风险管理 份 额 的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规定》第二 申 购 与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 十一条(二) 赎回 缓支付。 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补充 ……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 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 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述比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 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仍 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 时,则开放期相应延长,但在 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 也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 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 赎回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 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则,并 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的公告 根据上文修 分 基金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基金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延期赎 改相应补充 份 额 的 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申购与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 赎回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 分 基 …… …… 信息更新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 (上市) 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佰玖拾伍元整 29438779.1241 万元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分 基 …… …… 金 的 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根据《流动 资 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性风险管理 的比例为 0%-30%。开放期,每 的比例为 0%-30%。开放期,每 规定》第十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八条补充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 净值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现金。 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 部分 基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性风险管理 金 的 投 …… …… 规定》第十 资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八修改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 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每个交 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根据《流动 部分 基 (23)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 性风险管理 金的投 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规定》第十 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五、十六、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十七修改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2)、(12)、(23)、 根据上文修 部分 基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2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改相应补充 金 的 投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分 基 …… 金资产 (新增)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流动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性风险管理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规定》第二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十四条补充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部分 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 的 信 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息披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性风险管理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规定》第二 析等。 十六条、第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二十七条补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充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分 基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根据《流动 金 的 信 缓支付; 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性风险管理 息披露 (新增) 规定》第二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十五条修改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补充 回等重大事项时; 15. 汇添富年年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部 分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前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规定》”)纳入基金合同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制订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前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补充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规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 据 《 流 动 性 风 险 规 部 分 制 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的 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购 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 额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申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 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形 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申购业务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调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整序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 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基 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补充 份 额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的 申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 购 与 付。 或延期赎回。 赎回 …… 3、延缓支付的公告 ……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登公告。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期相应延 长,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 不办理申购,也不接受新 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 份额 30%以上而被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 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 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 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托管人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基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现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现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金 的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投资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 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基 …… …… 金 的 (2)开放期内,每个交 (2)开放期内,每个交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投资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定》第十八条修改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本基金持 5%;封闭期内,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一倍的现金; 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 十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二 部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 定》第十六条修改 分 基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金 的 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 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 投资 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 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 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各种风险; 各种风险;本款所指流通 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 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 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 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 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 十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21)开放期内,本基金 定》第十五、十六、十 分 基 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 七条修改 金 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投资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2)、(12)、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补 二 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1)、(23)项外,因证 充 分 基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金 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产 估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八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二十七条补充 金 的 告 告 信 息 …… …… 披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八 部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分 基 并延缓支付; 并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补充 金 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信 息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披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16. 汇添富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 部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放式证券投资基 前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金流动性风险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理规定》(以下简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称“《基金法》”)、《公开 管理规定》”)纳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入基金合同制订 称“《运作办法》”)、《证券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依据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下简称“《销售办法》”)、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称“《销售办法》”)、《公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金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律法规。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 一 (新增)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险管理规定》第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十四、十九条补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充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部 分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险管理规定》释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义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险管理规定》第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四十条补充流动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性受限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 分 …… 基 金 (新增)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的 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根据《流动性风 购 与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险规定》第十九 赎回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条补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部 分 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 份 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二十三条补充 购 与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赎回 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 ……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份 额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的 申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购 与 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赎回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根据《流动性风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险管理规定》第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购申请。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 顺延。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险管理规定》第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十四、十九条补 度的情形时。 充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险管理规定》第 …… 十九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根据上文修改相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应调整序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 期间相应顺延。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部 分 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 的 申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险管理规定》第 购 与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二十四条补充 赎回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 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部 分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 险管理规定》第 份 额 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二十一条(二) 的 申 或延缓支付。 额赎回、延缓支付或延期赎 补充 购 与 …… 回。 赎回 3、延缓支付的公告 ……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基金 (新增) 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 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 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 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的 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延 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 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 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基 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 根据《流动性风 金 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十八条补充 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不受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金一倍的现金。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基 …… …… 金 的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2)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 《流动性风险管 投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理规定》第十十 货和股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债期货和股 票期权合约需 八条修改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有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每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倍的现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 十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 理规定》第十六 分 基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 条修改 金 的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 投资 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 进行投资;本款所指流通受 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 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 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 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 十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23)开放期内,本基金主 理规定》第十五、 分 基 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十六、十七条修 金 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 改 投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 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 十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2)、(12)、(23)、 根据上文修改相 二 部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25)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分 基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金 的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 产 估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险管理规定》第 值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二十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八 部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分 基 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 的 …… …… 信 息 (新增)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险管理规定》第 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十六条、第二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十七条补充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八 部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缓支付; 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二十六条(二) 金 的 (新增) 补充 信 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披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17. 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 部 分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放式证券投资基 前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下简称“《合同法》”)、《中 金流动性风险管 同法》”)、《中华人民共 华 人 民共 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理规定》(以下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称“《流动性风险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规定》”)纳 法》”)、《公开募集证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入基金合同制订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依据 ( 以 下 简 称 “ 《 运 作 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公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前言 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 十四、十九条补 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充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释 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义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险管理规定》第 释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四十条补充流动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性受限资产释义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 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制 …… 险规定》第十九 基 金 (新增) 条补充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的 申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购 与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赎回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二十三条补充 份 额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的 申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购 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赎回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手续费。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形 …… 基 金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性风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赎回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发生上述第 1、2、3、5、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根据《流动性风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险管理规定》第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十四、十九条补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充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根据《流动性风 应顺延。 申购金额上限的。 险管理规定》第 …… 十九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根据上文修改相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应调整序号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 应顺延。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 …… 二十四条补充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二十一条(二) 份 额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延 补充 的 申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购 与 付。 …… 赎回 …… (新增)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 办理赎回申请。 登公告。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 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述比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 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仍 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则开放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 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 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 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 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 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延期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 部 分 …… …… 信息 基 金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合 同 11762.2978 万元 元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 部 分 …… …… 信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合 同 …… …… 当 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349,321,234,595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二 部 …… ……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 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十八条补充 金 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投资 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 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每个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 …… 十八条补充 金 的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 投资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每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个 交 易日 日 终在 扣除 股指 期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一倍的现金; 第 十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根据《流动性风 二 部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十六条补充 金 的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 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基 金 投资 流 通受 限证 券的 比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本款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 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 资;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 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证券; 第 十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23)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 理规定》第十五、 分 基 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十六、十七条修 金 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改 投资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2)、(12)、(23)、 根据上文修改相 二 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应补充 分 基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金 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四 部 ……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产 估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值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风 八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金 的 告 …… 十七条补充 信 息 …… (新增)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八 部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险管理规定》第 分 基 并延缓支付; 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二十六条(二) 金 的 (新增) 补充 信 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18. 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开放式证券投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资基金流动性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定》(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称“《基金法》”)、《公开募 “《 流 动 性 风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险 管 理 规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定》”)纳入基 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金合同制订依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 管 理 办法 》 (以 下简称 据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销售办法》”)、《证券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风 险 管 理 规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定》第十四、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十九条补充 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 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 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14 、《 流动 性 风险 管理规 补充《流动性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风 险 管 理 规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定》释义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6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根据《流动性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风 险 管 理 规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定》第四十条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补充流动性受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限资产释义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风险规定》第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十九条补充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七部分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基金份额 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 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风 险 管 理 规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定》第二十三 时收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条补充 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 …… ……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 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风 险 管 理 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定》第二十四 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条补充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发生上述第 1、2、3、5、6、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申购申请。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 根据《流动性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风 险 管 理 规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定》第十四、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十九条补充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根据《流动性 中度的情形时。 风险管理规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第十九条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补充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 根据上文修改 发生上述第 1、2、3、5、6、 相应调整序号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七部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金份额 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申购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风 险 管 理 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定》第二十四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条补充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定》第二十一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条(二)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八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 基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人信息更新 当事人及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 权利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 司(上市) 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29438779.1241 万元 第十三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分 基 金 …… …… 的投资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流动性 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风 险 管 理 规 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 定》第十八条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补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风险管理规 的投资 …… …… 定》第十八条 (2)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 (2)封闭期内,每个交易 补充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倍的现金;转为上市开放式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LOF)后,每个交易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的 5%;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分 基金 (21)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的投资 (LOF)后,本基金主动投 定》第十五、 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十六、十七修 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改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三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2)、(12)、(21)、 根据上文修改 分 基 金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23)项外,因证券/期货 相应补充 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分 基金 …… 资产估值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风 险 管 理 规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定》第二十四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条补充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时; 第十九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分 基 金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的信息披 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根据《流动性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定》第二十六 动性风险分析等。 条、第二十七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条补充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分 基金 (新增) 的信息披 2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风 险 管 理 规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定》第二十五 条修改补充 19. 汇添富弘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定》(以下简称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流动性风险管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称“《基金法》”)、《公开募 理规定》”)纳入基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金合同制订依据 称“《运作办法》”)、《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售 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规。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 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四、十九条补充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 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 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14 、《流动 性风险管 理规 补充《流动性风险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管理规定》释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6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根据《流动性风险 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管理规定》第四十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限资产释义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七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规定》第十九条补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充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七部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申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管理规定》第二十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三条补充 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除应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申购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与赎回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四条补充 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发生上述第 1、2、3、5、6、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申购申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 管理规定》第十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四、十九条补充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的办理。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 应调整序号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七部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四条补充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一条(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十三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管理规定》第十八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 条补充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基金的 …… …… 条补充 投资 (2)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 (2)封闭期内,每个交易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金 ; 转为 上市 开放 式基金 倍的现金;转为上市开放式 (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基金(LOF)后,每个交易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1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基金的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 五、十六、十七修 投资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 改 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 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 资 决 策流 程和 风险 控制制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 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 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 风 险 和操 作风 险等 各种风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险; 各种风险;本款所指流通受 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 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 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 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十三 (新增) 部 分 (21)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基金的 (LOF)后,本基金主动投 投资 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2)、(12)、(21)、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部 分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3)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基金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投资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管理规定》第二十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四条补充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时; 第十九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根据《流动性风险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六条、第二十七条 动性风险分析等。 补充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信息披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管理规定》第二十 露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条修改补充 20. 汇添富添福吉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合 同 法 》( 以 下 简 称 (以下简称“《合同法》”)、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合同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定》 以下简称“《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定》”)纳入基金合 “《基金法》”)、《公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同制订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简称“《运作办法》”)、《证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证 ( 以 下 简 称 “ 《 销 售 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办法》”)、《公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信息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关法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资产释义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 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限制 ……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新增) 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 三条补充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 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 情形 …… 的申购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申 购 申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请。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发生上述第 1、2、3、5、 允 价 值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补充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充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 停 申 购 的 情 况 消 除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调整序号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金份额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申购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四条补充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管理规定》第二十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一条(二)补充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分 基 金 …… …… 的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 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根据《流动性风险 资产净值的 5%。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管理规定》第十八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条补充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规定》第十五、十 的投资 …… …… 六、十七、十八修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改 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的政府债券;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 金、应收申购款等; (21)本基金投资流通 …… 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 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 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 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 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 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 进行投资; 投资;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 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 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 受限证券;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2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规定》第十五、十 的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六、十七、十八修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改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 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 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部 除上述(12)项外,因 除上述第(2)、(12)、(23)、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2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补充 的投资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从其规定。 其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露 度报告 …… 补充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理 人 至 少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六条(二)补充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1. 汇添富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部 分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前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部 分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的 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购 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 额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申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 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形 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定》第十九条补充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序号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申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新增) 部 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 金 …… 份 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的 申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购 与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充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 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分 基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金 的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投资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分 基 …… …… 金 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2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定》第十六条补充 分 基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金 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投资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定》第十五条补充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定》第十七条补充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2)、(1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二 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0)、(22)项外,因证 分 基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金 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四 部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分 基 (新增)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 估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八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金 的 告 告 信 息 …… …… 披露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的特有风险。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八 部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分 基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金 的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信 息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披露 项时; 22. 汇添富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节 第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将《公开 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募集开放 部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式证券投 分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流 前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动性风险 言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管 理 规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定》(以下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简称“《流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动性风险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管 理 规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定》”)纳 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入基金合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同制订依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据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新增) 补充《流 二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动性风险 部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管 理 规 分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定》释义 释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义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新增) 根据《流 二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动性风险 部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管 理 规 分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定》第四 释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十条补充 义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流动性受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限资产释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义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 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 六 …… 动性风险 部 (新增) 规定》第 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十九条补 基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充 金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 份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 额 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的 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 申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购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与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赎 关公告。 回 第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根据《流 六 其用途 其用途 动性风险 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管 理 规 分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定》第二 基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十三条补 金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 充 份 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 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 额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 的手续费。 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申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购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 回 第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六 …… …… 部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根据《流 分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动性风险 基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管 理 规 金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定》第二 份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十四条补 额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充 的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购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与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购申请。 赎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 回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 根据《流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动性风险 的办理。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管 理 规 上限的。 定》第十 …… 九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 根据上文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修改相应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调整序号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根据《流 六 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动性风险 部 …… …… 管 理 规 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定》第二 基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十四条补 金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充 份 缓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额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的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申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购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与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赎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新增) 根据《流 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动性风险 部 …… 管 理 规 分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 定》第二 基 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十 一 条 金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二)补 份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充 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 的 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购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与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日 赎 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 回 (2)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 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 十 …… …… 动性风险 二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 在扣 除股 指 期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 在扣 除股 指 期 管 理 规 部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 定》第十 分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八条补充 基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金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投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资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 十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动性风险 二 …… …… 管 理 规 部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定》第十 分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八条补充 基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金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投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资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 十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动性风险 二 …… …… 管 理 规 部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2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定》第十 分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 六条补充 基 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金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 的 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 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 投 行投资; 行投资。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 资 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 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第 (新增) 《流动性 十 (2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风险管理 二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规定》第 部 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十五、十 分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六、十七 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条修改 金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的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投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资 投资; (2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第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除上述第(2)、(12)、(23)、(25) 根据上文 十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修改相应 二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补充 部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分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基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金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的 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投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 第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 十 …… 动性风险 四 (新增) 管 理 规 部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定》第二 分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十四条补 基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充 金 导 致公 允价 值存 在重 大不 确 定 资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产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估 值 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根据《流 十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动性风险 八 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管 理 规 部 …… …… 定》第二 分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 十六条、 基 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形,基金 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第二十七 金 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条补充 的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信 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息 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披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露 险。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 十 (新增) 动性风险 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管 理 规 部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定》第二 分 重大事项时; 十 六 条 基 (二)补 金 充 的 信 息 披 露 23. 汇添富美丽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开放式证券投 (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资基金流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定》(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 流 动 性 风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险 管 理 规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定》”)纳入基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合同制订依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定》第十四、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十九条补充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风 险 管 理 规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定》释义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 释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风 险 管 理 规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定》第四十条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补充流动性受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限资产释义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 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 …… 风险规定》第 的申购与 (新增) 十九条补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规定设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 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三 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条补充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 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 …… ……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根据《流动性 ……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风 险 管 理 规 发生上述第 1、2、3、5、6、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定》第二十四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条补充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允 价 值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性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根据《流动性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风 险 管 理 规 的办理。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定》第十四、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十九条补充 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根据《流动性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风 险 管 理 规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 定》第十九条 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根据上文修改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相应调整序号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金份额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申购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根据《流动性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风 险 管 理 规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定》第二十四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条补充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 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根据《流动性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风 险 管 理 规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定》第二十一 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条(二)补充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权利义务 公司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权利义务 …… …… 联系人:赵会军 联系人:郭明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金 …… …… 风险管理规 的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定》第十八条 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 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 补充 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 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计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 的投资 …… …… 十六、十八修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 改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 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 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 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 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 …… 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的政府债券;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券;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管理规定》第 的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十五、十六、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十七修改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 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 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 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11)、(20)、(22)、 根据上文修改 分 基 金 公司或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24)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相应补充 的投资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场波动、上市公司或证券发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例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 分 基金 …… 风险管理规 资产估值 (新增) 定》第二十四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条补充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风 险 管 理 规 的信息披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定》第二十六 露 …… …… 条、第二十七 (新增) 条补充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半 年 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 人 至 少 应 当 在 定 期 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 分 基金 (新增) 风险管理规 的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定》第二十六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条(二)补充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将《公开募集 前言和释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开放式证券投 义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民营活 资基金流动性 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风 险 管 理 规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定》(以下简称 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流 动 性 风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险 管 理 规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 定》”)纳入基 金 法》(以下 简称《 基金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金合同制订依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 基 金信息 披露管 理办法》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基 金 流动 性 风险 管理 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 订立《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 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订立《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基金合同》”)。 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合同》”)。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 前言和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 风 险 管 理 规 义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定》释义 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前言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 风 险 管 理 规 义 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定》第四十条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补充流动性受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限资产释义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 …… 风险规定》第 的申购与 (新增) 十九条补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五部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 基金份额 …… …… 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与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 定》第二十三 赎回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 条补充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不低于 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 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 等相关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 费。 对通过内地销售机构申购的、 且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 金份额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第五部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 基金份额 及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 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新增) 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生上述 1 到 6 项暂停申购情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根据《流动性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风 险 管 理 规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定》第二十四 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条补充 告。发生上述 O 类基金份额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针对海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外投资人的公告要求,具体 申请;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其补 …… 充文件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根据《流动性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风 险 管 理 规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定》第十四、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十九条补充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根据《流动性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风 险 管 理 规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定》第十九条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补充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 项将相应退还投资者。发生上 述 1 到 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根据上文修改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相应调整序号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发生上述 O 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的情形 时,针对海外投资人的公告要 求,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第五部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 基金份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式 (新增) 根据《流动性 赎回 ……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风 险 管 理 规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 款的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定》第二十四 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条补充 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 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项的措施; 予以撤销。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4 款的情 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 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第五部分 十一、 巨 额 赎 回 的 情 形 及 基金份额 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根据《流动性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风 险 管 理 规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一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条(二)补充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32,724,224 元 第六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金 …… …… 风险管理规 的投资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 定》第十八条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补充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一部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金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风险管理规 的投资 …… …… 定》第十八条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补充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1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管理规定》第 的投资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十五、十六、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十七修改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一部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 5、12、14 项外,由 根据上文修改 分 基 金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 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相应补充 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 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 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 其规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部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 分 基金 …… 风险管理规 资产估值 (新增) 定》第二十四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条补充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七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分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性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定》第二十六 险分析等。 条、第二十七 如报告期内出现 A 类基金份 条补充 额单一投资者或 O 类基金份 额名义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A 类 基金份额投资者或该 O 类基 金份额名义持有人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七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 分 基金 (新增) 风险管理规 的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定》第二十六 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条(二)补充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5. 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将《公开募集开 前言和释义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放式证券投资基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金流动性风险管 范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 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 理规定》(以下简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称“《流动性风险 称“本基金”或“基金”) 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管理规定》”)纳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入基金合同制订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依据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金 法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简称《销售办法》)、《证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与 格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 订立《汇添富医药保健混 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 同”或“《基金合同》”)。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合同》”)。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义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险管理规定》第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四十条补充流动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性受限资产释义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的 制 …… 险规定》第十九 申购与赎回 (新增) 条补充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五 部 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险管理规定》第 申购与赎回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二十三条补充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时收取,其中不低于 25% 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 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 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对通过内地 销售机构申购的、且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第 五 部 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的 形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申购与赎回 ……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新增)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 者。发生上述 1 到 6 项暂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险管理规定》第 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二十四条补充 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发生上述 O 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针对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海外投资人的公告要求,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 或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根据《流动性风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险管理规定》第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十四、十九条补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充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流动性风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险管理规定》第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十九条补充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款项将相应退还投资者。发 根据上文修改相 生上述 1 到 7 项暂停申购情 应调整序号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发生上述 O 类基 金份额暂停申购的情形时, 针对海外投资人的公告要 求,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第 五 部 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基金份额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申购与赎回 理方式 式 …… (新增)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根据《流动性风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险管理规定》第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二十四条补充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指定媒体公告。投资者在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分予以撤销。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4 款的 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 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 第五部分 十一、 巨 额 赎 回 的 情 形 基金份额的 及处理方式 申购与赎回 (新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险管理规定》第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二十一条(二)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补充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六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当 …… …… 事人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 …… …… 事人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部分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的投资 …… ……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十八条补充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5%。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一部分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产的 60%—95%;债券资 60%—95%;债券资产、货币 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 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种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5% — 5%—40%,其中,基金持有 40%,其中,基金持有全 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 ……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7、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1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险管理规定》第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十八条补充 ……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7、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款等;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的投资 14、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理规定》第十五、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十六、十七修改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 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 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十一部分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7、14、16 项外, 根据上文修改相 基金的投资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应补充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 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法 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三部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资产估 …… 险管理规定》第 值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十七部分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基金的信息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根据《流动性风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二十六条、第二 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七条补充 如报告期内出现 A 类基金 份额单一投资者或 O 类基 金份额名义持有人持有基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 A 类基金份 额投资者或该 O 类基金份 额名义持有人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七部分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的信息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十六条(二)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补充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将《公开募集开 前 言 和 释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放式证券投资基 义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金流动性风险管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 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理规定》(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运作,依照《中 资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 称“《流动性风险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 管理规定》”)纳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依据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 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则基础上,特订立《汇添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 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称“本合同”或“《基金合 基础上,特订立《汇添富优 同》”)。 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险管理规定》第 义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十四、十九条补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充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释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义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第 一 部 分 基金管理人 指 汇 添 富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 前 言 和 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义 基金托管人 指 中 国 工商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 银行 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险管理规定》第 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四十条补充流动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性受限资产释义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的申 制 …… 险规定》第十九 购与赎回 (新增) 条补充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五 部 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的 申 …… …… 险管理规定》第 购与赎回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二十三条补充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 资人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 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续 费 后 的 余 额 归 基 金 财 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 的比例为 25%。 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扣除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 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 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赎回金额的 5%。 为 25%。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 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 赎回金额的 5%,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第 五 部 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 金 的 申 形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购与赎回 …… …… 发生上述(1)到(4)项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险管理规定》第 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二十四条补充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暂停申购公告。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根据《流动性风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险管理规定》第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十四、十九条补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充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流动性风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险管理规定》第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 十九条补充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根据上文修改相 款项将全部或部分退还投 应调整序号 资者。发生上述(1)、(2)、 (3)、(4)、(7)项暂停申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第 五 部 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基 金 的 申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根据《流动性风 购与赎回 方式 式 险管理规定》第 ……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在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的媒体上公告。投资者在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以撤销。 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 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 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第五部分 十一、 巨 额 赎 回 的 情 形 基金的申 及处理方式 购与赎回 (新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六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基 金 合 …… …… 同》当事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及 权 利 义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务 …… ……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联系人:李文 …… 联系人:李鹏 第 六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基 金 合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同》当事人 …… 限公司 及 权 利 义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务 ……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10.24 ……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分 基金的 …… …… 投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 金投资于四类资产的比例 投资于四类资产的比例范 根据《流动性风 范围为:股票 40-95%,债 围为:股票 40-95%,债券 险管理规定》第 券 0-50%,权证 0-3%,现 0-50%,权证 0-3%,现金类 十八条补充 金类资产不低于 5%。 资产不低于 5%,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 十 一 部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 (新增)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5、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 (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十六、十七修改 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述标准。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 (9)除上述第(5)、(7) 根据上文修改相 项外,因基金规模、市场变 应补充 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 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组 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 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 标准。 第 十 三 部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资 …… 险管理规定》第 产估值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七 部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 …… 十七条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部 (九)临时报告 (九)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十六条(二)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补充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司 限公司 第 一 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分 前言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和释义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范汇添富策略回报股票 范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定》”)纳入基金合同制 称“本基金”或“基金”) 称“本基金”或“基金”) 订依据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订立《汇添富策略回报混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同”或“《基金合同》”)。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订立《汇添富策略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和释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规定》释义 和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和释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金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 申购与 (新增)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第 五 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份 额 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申 购 与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时收取,其中 25%的部分 时收取,本基金管理人对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相关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赎回费 25%的 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 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等相关手续费。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分 基金 情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赎回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者。发生上述(1)到(4)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理规定》第十四、十九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条补充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购款项将全额或部分退 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2)、(3)、(4)、(7)项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 调整序号 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分 基金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份 额 的 理方式 理方式 申 购 与 …… …… 赎回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 (新增)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以撤销。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 第五部 (新增) 分 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额的 …… 申购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补充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金 合 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义务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 的 投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 资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 的 投 …… …… 资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定》第十五、十六、十 金的投 …… 七条修改 资 (新增) 1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金 的 投 …… …… 资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5、10、12 项外,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 十 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资产 (新增)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金 的 信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告 告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金的信 (新增) 补充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8. 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和释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义 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 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本基金”或“基金”) “本基金”或“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募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订立《汇添富成长焦点股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同”或“《基金合同》”)。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订立《汇添富成长焦点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和释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义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 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定》释义 言和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义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言和释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受限资产释义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五部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的申 …… 购与赎 (新增) 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五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的申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购与赎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下限。 比例下限。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五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金的申 …… …… 购与赎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回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者。发生上述(1)到(4)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 定》第十九条补充 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购款项将全额或部分退 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2)、(3)、(4)、(7)项 序号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五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的申 理方式 理方式 购与赎 …… …… 回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 (新增)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予以撤销。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 第五部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分 基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金的申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购与赎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回 (新增)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充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金合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义务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第六部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286,509,13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四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 四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 投资 围:股票 60-95%,债券 围:股票 60-95%,债券 及资产支持证券 0-35%, 及资产支持证券 0-35%, 权证 0-3%,现金类资产 权证 0-3%,现金类资产 最低为 5%。 最低为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修 基金的 …… 改 投资 (新增) 1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10、12 项外,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新增) 充 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29. 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分 前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言 和 释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义 范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 范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定》”)纳入基金合同制 称“本基金”或“基金”) 称“本基金”或“基金”) 订依据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订立《汇添富价值精选混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同”或“《基金合同》”)。 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规定》释义 言和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义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言和释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五 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分 基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金 份 额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的 申 购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与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下限。 比例下限。本基金管理人 对通过内地中国销售机 构申购的、且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收 取 不 低 于 1.5% 的 赎 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金 份 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 申 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者。发生上述(1)到(6)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补充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 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购款项将全额或部分退 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2)、(3)、(4)、(7)、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8)、(9)项暂停申购情 序号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金 份 额 理方式 理方式 的 申 购 …… …… 与赎回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 (新增)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予以撤销。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 第五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补充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及 权 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义务 第 六 部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 ……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 金 的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 投资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 金 的 …… …… 投资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定》第十五、十六、十 基金的 …… 七条修改 投资 (新增) 11、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基 金 的 …… …… 投资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5、11、13 项外,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 十 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基 金 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二十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 A 类基 金份额单一投资者或 O 类基金份额名义持有人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 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或该 O 类基金份 额名义持有人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基金的 (新增) 补充 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30. 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分 前言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和释义 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范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定》”)纳入基金合同制 金”或“基金”)运作,依 简称“本基金”或“基 订依据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金”)运作,依照《中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基金法》)、 证券投资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 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 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 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 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同》”)。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 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和释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 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规定》释义 和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前言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和释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 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 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金 制 限制 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 …… 与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 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五 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用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的 申 购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与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人 赎 回 本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 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 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 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 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 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 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本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的 申 购 …… …… 与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购 款 项 将 全 额 退 还 投 资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者。发生上述(1)到(4)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补充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形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申购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申购款项将全额或部分 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1)、(2)、(3)、(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7)项暂停申购情形 序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的 申 购 方式 处理方式 与赎回 ……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 (新增)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确 认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 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 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 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 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 第 五 部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 分 基金 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的 申 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3)如果发生巨额赎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 补充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超过 30%时,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 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 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 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 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 金 合 同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义务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注册资本:2480 亿元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 的 投 四 类 资 产 配 置 的 比 例 范 四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 资 围:股票 60-95%,债券 围:股票 60-95%,债券 0-35%,权证 0-3%,现金 0-35%,权证 0-3%,现 类资产最低为 5%。 金类资产最低为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 的 投 …… …… 资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定》第十五、十六、十 金的投 …… 七条修改 资 (新增) 7、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 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 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金 的 投 …… …… 资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5、7、9 项外,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规定的除外。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 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 十 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资产 (新增)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金 的 信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 度报告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金的信 (新增) 补充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31. 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 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简称“《基金法》”)、《公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法》”)、《公开募集证券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证 ( 以 下 简 称 “ 《 运 作 办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 称“《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简 称 “ 《 信 息 披 露 办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信息披露办法》”)、 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前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部分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 …… 份额 (新增) 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购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 额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申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 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赎回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费。 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分 形 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6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的申购申请。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办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定》第十九条补充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 序号 或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 (新增) 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 ……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份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充 的申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购与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合 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 事 …… …… 人 及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 利 …… …… 义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基 金 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 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 的 投 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 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分 …… …… 基 金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 的 投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资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 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 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 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 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 净值的 2%;经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净值的 2%;经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履行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适当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 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进行调整; 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本 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 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 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 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 受限证券; 第 十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定》第十八条补充 分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基 金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的 投 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部 (2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定》第十六条补充 分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基金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的投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资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定》第十五条补充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定》第十七条补充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11)、(2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二 部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22)、(24)项外,因证 分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基 金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的 投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 分 (新增) 基金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产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估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八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分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基 金 …… 告 的信 …… 息披 (新增) 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八部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分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基金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的信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息披 项时; 露 32. 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基金管 理人信息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将 《 公 开 募 部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集 开 放 式 证 前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券 投 资 基 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流 动 性 风 险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管 理 规 定 》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 下 简 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流 动 性 简称“《运作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风 险 管 理 规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定》”)纳入 ( 以 下 简 称 “ 《 销 售 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基 金 合 同 制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订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他有关法律法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 部 分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性 风 险 管 理 前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规 定 》 第 十 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四 、 十 九 条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补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 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性 风 险 管 理 释义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规定》释义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 部 分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性 风 险 管 理 释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规 定 》 第 四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十 条 补 充 流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动 性 受 限 资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产释义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 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 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 部 分 制 …… 性 风 险 规 基 金 (新增) 定》第十九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条补充 的 申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购 与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赎回 取规定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 据 《 流 动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性风险管理 基 金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 规 定 》 第 二 份 额 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 十三条补充 的 申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购 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赎回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 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 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 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 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 六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 部 分 形 …… 性风险管理 基 金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规 定 》 第 二 份 额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 十四条补充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购 与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赎回 发生上述第 1、2、3、5、6、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申请;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根 据 《 流 动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性 风 险 管 理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规 定 》 第 十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 四 、 十 九 条 的办理。 集中度的情形时。 补充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根 据 《 流 动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性 风 险 管 理 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规 定 》 第 十 金额上限的。 九条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4、7 项暂 根 据 上 文 修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改 相 应 调 整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序号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 六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 据 《 流 动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性风险管理 基 金 …… …… 规定》第二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十四条补充 的 申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购 与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赎回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 项。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 六 (新增) 根据《流动 部 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性风险管理 基 金 …… 规定》第二 份 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十一条(二) 的 申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补充 购 与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赎回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开 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 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 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 部 分 …… …… 理人信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合 同 …… …… 当 事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权 利 元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 部 分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管人信息 基 金 …… ……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 二 部 …… …… 性风险管理 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规 定 》 第 十 基 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 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 八条补充 的 投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 十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 二 部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性 风 险 管 理 分 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 规 定 》 第 十 基 金 60%—95%;债券资产、货币 95%;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 八条补充 的 投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 资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 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3%; 净值的 3%,基金保留的现金 ……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9、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 ……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9、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10、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以内的政府债券; 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 10、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本 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 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百分之二;本基金持有的所 值的百分之十;本款所指流通受 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 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百 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分之十;经基金管理人和托 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 根 据 《 流 动 管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 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 性 风 险 管 理 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 规 定 》 第 十 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 六条补充 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 受限证券;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 人协商,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以 上比例进行调整; 第 十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 二 部 …… …… 险 管 理 规 分 (新增) 定》第十五、 基 金 1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 十 六 、 十 七 的 投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条修改 资 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 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 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除上述第(9)(12)、(14)项外, 根 据 上 文 修 二 部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改相应补充 分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基 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的 投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资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整。 内进行调整。 第 十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 四 部 …… 性风险管理 分 (新增) 规定》第二 基 金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四条补充 资 产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估值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时; 第 十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根 据 《 流 动 八 部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性 风 险 管 理 分 和基金季度报告 季度报告 规定》第二 基 金 …… …… 十六条、第 的 信 (新增) 二十七条补 息 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 充 露 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 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 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 八 部 (新增) 性风险管理 分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规 定 》 第 二 基 金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十六条(二) 的 信 等重大事项时; 补充 息 披 露 33. 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基金管 理人信息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将《公开募集 部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开 放 式 证 券 前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投 资 基 金 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动 性 风 险 管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理规定》(以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下简称“《流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动 性 风 险 管 简称“《运作办法》”)、《证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入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 《 销 售 办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制订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他有关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风 险 管 理 规 前言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 定》第十四、 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十九条补充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风 险 管 理 规 释义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定》释义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风 险 管 理 规 释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定》第四十条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补 充 流 动 性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受 限 资 产 释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义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 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制 …… 风险规定》第 基 金 (新增) 十九条补充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的 申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购 与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 赎回 定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风险管理规 基 金 …… …… 定》第二十三 份 额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条补充 的 申 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 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率最高不 购 与 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 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5%。本 赎回 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 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第 六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形 …… 基 金 ……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性 份 额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 风 险 管 理 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定》第二十四 购 与 ……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条补充 赎回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根据《流动性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 定》第十四、 业务的办理。 的情形时; 十九条补充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 根据《流动性 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风 险 管 理 规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定》第十九条 上限的; 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4、7 项暂 根 据 上 文 修 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改 相 应 调 整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序号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 六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风险管理规 基 金 …… …… 定》第二十四 份 额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条补充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 购 与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赎回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风险管理规 基 金 …… 定》第二十一 份 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 条(二)补充 的 申 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购 与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赎回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日 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 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 部 分 …… …… 理人信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合 同 …… …… 当 事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权 利 元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 部 分 …… …… 管人信息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 二 部 …… …… 风险管理规 分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定》第十八条 基 金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补充 的 投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资 净值的 5%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九)投资限制 (九)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 二 部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 风 险 管 理 规 分 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 定》第十八条 基 金 60%—95%;债券资产、货币 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补充 的 投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资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 净值的 3%,基金保留的现金 7、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7、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应收申购款等;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 十 (新增) 《流动性风 二 部 (11)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险管理规定》 分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第 十 五 、 十 基 金 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六、十七条修 的 投 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 改 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 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第 十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 根 据 上 文 修 二 部 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 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改相应补充 分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 基 金 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前 提 的 投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 下,除上述第(7)、(11)、(13) 资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 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 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 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 合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投 资 比 例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 十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 四 部 …… 风险管理规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四 基 金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条补充 资 产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估值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根据《流动性 八 部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风 险 管 理 规 分 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 定》第二十六 基 金 …… …… 条、第二十七 的 信 (新增) 条补充 息 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 露 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 八 部 (新增) 风险管理规 分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定》第二十六 基 金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条(二)补充 的 信 重大事项时; 息 披 露 34. 汇添富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 分 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开放式证券投 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资基金流动性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定》(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 流 动 性 风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险 管 理 规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定》”)纳入基 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金合同制订依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据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 (新增)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根据《流动性 言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风 险 管 理 规 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 定》第十四、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十九条补充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流动性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风 险 管 理 规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定》释义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根据《流动性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风 险 管 理 规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定》第四十条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补充流动性受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限资产释义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根据《流动性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风险规定》第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十九条补充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分 基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根据《流动性 的申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风 险 管 理 规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三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条补充 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 的申购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风 险 管 理 规 与赎回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定》第二十四 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条补充 ……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发生上述第 1、2、3、5、6、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的申购申请。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根据《流动性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风 险 管 理 规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定》第十四、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十九条补充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根据《流动性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风 险 管 理 规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定》第十九条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根据上文修改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相应调整序号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分 基 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 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风 险 管 理 规 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定》第二十四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条补充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金份额 ……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根据《流动性 与赎回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风 险 管 理 规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一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条(二)补充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处 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 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 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 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 ……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万元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信 分 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息更新 金合同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 (上市) 及权利 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29438779.124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 …… 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定》第十八条 投资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补充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根据《流动性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风 险 管 理 规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定》第十八条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补充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定》第十五、 投资 过 本 基 金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十六、十七修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改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2)、(12)、(25)、 根据上文修改 部 分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相应补充 基金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投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的,从其规定。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性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风 险 管 理 规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定》第二十四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条补充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部 分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的 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性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定》第二十六 险分析等。 条、第二十七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条补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根据《流动性 信息披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风 险 管 理 规 露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定》第二十五 条修改补充 35. 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 分 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开放式证券投 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资基金流动性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定》 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 流 动 性 风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险 管 理 规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定》”)纳入基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金合同制订依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 以 下 简 称 “《 信 息 披 露 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流动性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风 险 管 理 规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定》释义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 (新增) 分 释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根据《流动性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风 险 管 理 规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定》第四十条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补充流动性受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限资产释义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 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根据《流动性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风险规定》第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十九条补充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金 份 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根据《流动性 的 申 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风 险 管 理 规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三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条补充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的手续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 的 申 购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风 险 管 理 规 与赎回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定》第二十四 申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条补充 ……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购申请。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根据《流动性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定》第十四、 的办理。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十九条补充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根据《流动性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风 险 管 理 规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定》第十九条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根据上文修改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相应调整序号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金 份 额 …… …… 的 申 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 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定》第二十四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条补充 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 六 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分 基 方式 式 金 份 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 …… 与赎回 (增加) 根据《流动性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风 险 管 理 规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一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条(二)补充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根据基金管理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人信息更新 及权利 义务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根据基金托管 当 事 人 …… …… 人信息更新 及 权 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 金 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根据《流动性 投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风 险 管 理 规 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 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 定》第十八条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补充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 金 的 …… …… 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根据《流动性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风 险 管 理 规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定》第十八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补充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的政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部 分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根据《流动性 基金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风 险 管 理 规 投资 过 本 基 金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定》第十五、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十六、十七修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改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2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2)、(12)、(26)、 根据上文修改 部 分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相应补充 基 金 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投资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性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风 险 管 理 规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定》第二十四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条补充 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 金 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 息 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性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风 险 管 理 规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定》第二十六 险分析等。 条、第二十七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条补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根据《流动性 信息披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风 险 管 理 规 露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定》第二十五 条修改补充 36. 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放式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金流动性风险管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理规定》 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 简称“《基金法》”)、《公 称“《基金法》”)、《公开 管理规定》”)纳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入基金合同制订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依据 “《运作办法》”)、《证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简 称 “ 《 信 息 披 露 办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十四、十九条补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充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释义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险管理规定》释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义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释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险管理规定》第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四十条补充流动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性受限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 制 …… 险规定》第十九 的申购与 (新增) 条补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份 额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二十三条补充 赎回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费。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 形 …… 的 申 购 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二十四条补充 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发生上述第 1、2、3、5、6、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险管理规定》第 十四、十九条补 理。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充 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险管理规定》第 …… 十九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根据上文修改相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应调整序号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六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二十四条补充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方 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 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 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 基 金 合 同 …… …… 人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李文(代履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利义务 职) ……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第 十 二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 ……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十八条补充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5%。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投资 …… ……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 补 充 流 通 受 限 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证券定义 超 过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 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 2%; 2%;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券 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 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 流通受限证券;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 进行调整; 第 十 二 部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十八条补充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十六、十七条修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11)、(20)、(26)、 根据上文修改相 分 基金的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28)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投资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定的,从其规定。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资 …… 险管理规定》第 产估值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八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 …… 十七条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十六条(二)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补充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7.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限公司 第 一 部 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前 言 和 释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义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 范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理规定》”)纳入基金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合同制订依据 金”)运作,依照《中华人 或“基金”)运作,依照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称《基金法》)、《证券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销售办法》)、《证券投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 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 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的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基 础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上,特订立《汇添富蓝筹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 合同》”)。 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或“《基金合 同》”)。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和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理规定》第十四、十 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九条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 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和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理规定》释义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义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基金份额 制 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与 ……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五 部 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份 额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 申 购 与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补充 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者 赎 回 本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下限。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 五 部 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份 额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 申 购 与 …… …… 补充 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购 款 项 将 全 额 退 还 投 资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者。发生上述(1)到(4)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理规定》第十四、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九条补充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充 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购款项将全额或部分退 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 (2)、(3)、(4)、(7)项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 整序号 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 五 部 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份 额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 申 购 与 方式 理方式 补充 赎回 ……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 (新增)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 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 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 第五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的申购与 …… (二)补充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 30%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 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基 金 合 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当 事 人 及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 法定代表人:李文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分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基 金 合 同 …… ……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334,018,850,026 元人民 35,640,625.71 万元人 币 民币 第 十 一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投资 现金和到期日在 1 年以内 现金和到期日在 1 年以 充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一 部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投资 …… …… 充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券为基金资产净值 5%以 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 上; 5%以上;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一 部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金的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定》第十五、十六、 投资 …… 十七条修改 (新增) 1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 十 一 部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分 基金的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充 投资 …… ……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4、12、14 项外,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 十 三 部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资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产估值 (新增) 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七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第二十七条补充 …… 告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信息披露 (新增) (二)补充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38. 汇添富新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 分 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开放式证券投 言 (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资基金流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定》(以下简称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 流 动 性 风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险 管 理 规 简称“《运作办法》”)、《证 称“《运作办法》”)、《证券 定》”)纳入基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金合同制订依 ( 以 下 简 称 “ 《 销 售 办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他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风 险 管 理 规 言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 定》第十四、 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 十九条补充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风 险 管 理 规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定》释义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分 释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风 险 管 理 规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定》第四十条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补充流动性受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限资产释义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 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 风险规定》第 金份额 (新增) 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风险管理规 金 份 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定》第二十三 的 申 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条补充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的手续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 的 申 购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风 险 管 理 规 与赎回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定》第二十四 申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条补充 ……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购申请。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根据《流动性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风 险 管 理 规 的办理。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定》第十四、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十九条补充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根据《流动性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风险管理规 …… 定》第十九条 发生上述第 1、2、3、5、6、9 补充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根据上文修改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相应调整序号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风险管理规 金 份 额 …… …… 定》第二十四 的 申 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条补充 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 定》第二十一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条(二)补充 与赎回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 该单 个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处 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 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 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 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 分 基 …… …… 人信息 金 合 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 …… 风险管理规 基 金 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定》第十八条 投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补充 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 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风险管理规 基 金 的 …… …… 定》第十八条 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补充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的政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 部 分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管理规定》第 基金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十五、十六、 投资 过 本 基 金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十七条修改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2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2)、(26)、 根据上文修改 部 分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2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相应补充 基 金 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投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 风险管理规 基金资 (新增) 定》第二十四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条补充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风 险 管 理 规 基 金 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定》第二十六 信 息 披 …… …… 条、第二十七 露 (新增) 条补充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 部 分 (新增) 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定》第二十六 信息披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条(二)补充 露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9. 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言 法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下简称“《合同法》”)、《中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 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 险 管 理 规 定 》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以 下 简 称 称“《基金法》”)、《公开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流动性风险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管理规定》”)纳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入 基 金 合 同 制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订依据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称“《销售办法》”)、《证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办法》”)、《公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险管理规定》第 言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十四、十九条补 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充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 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释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义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分 释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险管理规定》第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四 十 条 补 充 流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释义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 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 …… 险规定》第十九 金份额 (新增) 条补充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险管理规定》第 金 份 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二十三条补充 的 申 购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与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根据《流动性风 的 申 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险管理规定》第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二十四条补充 人的申购申请。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发生上述第 1、2、3、5、6、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根据《流动性风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险管理规定》第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十四、十九条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充 购业务的办理。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根据《流动性风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险管理规定》第 申购金额上限的。 十九条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9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相应调整序号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险管理规定》第 金 份 额 …… …… 二十四条补充 的 申 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赎回款项。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险管理规定》第 金份额 …… 二十一条(二)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补充 与赎回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 上述(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 前 一 开放 日基 金 总份额 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 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 分 基 …… …… 人信息 金 合 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当 事 人 …… 元 及 权 利 二、基金托管人 …… 义务 …… 三、基金托管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 ……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 ……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十八条补充 投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 范围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政府债券。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的 …… …… 十八条补充 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到 期 日 在一 年以 内 的政府 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 部 分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管理规定》第十 基金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五、十六、十七 投资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条修改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 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2)、(12)、(26)、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部 分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2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相应补充 基 金 的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投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资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险管理规定》第 基 金 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信 息 披 …… …… 十七条补充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部 分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二十六条(二) 信息披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补充 露 回等重大事项时; 40. 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同法》(以下简称“《合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同法》”)、《中华人民共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定》(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流动性风险管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称“《基金法》”)、《证券 理规定》”)纳入基 法》”)、《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金合同制订依据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 以 下 简 称 “ 《 运 作 办 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销售办法》”)、《证券 售办法》”)、《证券投资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律法规。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险管理规定》第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十四、十九条补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充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 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限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新增) 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三条补充 赎回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的手续费。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分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金份额 形 …… 的 申 购 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管理规定》第二十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四条补充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发生上述第 1、2、3、5、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停接受申购申请的,基金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四、十九条补充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理,并有权对开放期安排 度的情形时。 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 条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 购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应调整序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并有权对开放 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 告。 第 六 部 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四条补充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 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 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 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第 十 二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八条补充 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不受上述 5%的限制。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 …… 十八条补充 (3)开放期内,在扣除 (3)开放期内,在扣除股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 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 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受上述 5%的限制;本基金所 5%的限制;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17)开放期内,本基金主 理规定》第十五、 投资 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十六、十七条修改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 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3)、(13)、(17)、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金的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19)项外,因证券、期货 应补充 投资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 十 四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八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告 …… 补充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六条(二)补充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41. 汇添富长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规定》”)纳入基金合同 称“《基金法》”)、《公开募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制订依据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法》”)、《公开募集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 以 下 简 称 “ 《 运 作 办 售 管 理 办法 》 (以 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称“《销售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规。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二 (新增)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规定》释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部 分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部 分 制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的 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定》第十九条补充 购 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 额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申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 与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规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 形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的 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购 与 人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赎回 ……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规定》第十九条补充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申购申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 规定》第十四、十九条 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按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补充 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整序号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 的期间相应顺延。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购 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部 分 方式 理方式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 额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的 申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完善表述 购 与 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赎回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付或部分延期赎回。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新增)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补充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 时,则开放期相应延长, 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不 办理申购,也不接受新的 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 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 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直至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 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 六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部 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 基 金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 完善表述 份 额 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 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的 申 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购 与 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 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 上刊登公告。 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 …… 基 金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更新信息 合 同 117,622,978 元 132,724,224 元 当 事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 金 托 管 人 及 …… 人 权 利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基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 金 的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投资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放期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制,但在开放期持有的现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基 …… …… 金 的 (4)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 (4)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投资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在开放期保持不低于基金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规定》第十八条补充 债券;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 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新增) 二 部 (16)开放期内,本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 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 规定》第十五、十六、 金 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十七条修改 投资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 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除 上 述 第 ( 4 )、(12 )、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二 部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16)、(18)项外,因证 充 分 基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金 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投资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产 估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值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八 部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分 基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二十七条补充 金 的 …… 告 信 息 …… 披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八 部 24、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内 24、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 分 基 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 完善表述 金 的 支付或延期赎回; 信 息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补充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42. 汇添富鑫汇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前言 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入基金 简称“《基金法》”)、《公 称“《基金法》”)、《公开 合同制订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运作办法》”)、《证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简 称 “ 《 信 息 披 露 办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理规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部 分 制 ……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 金 (新增)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的 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购 与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赎回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补充 份 额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的 申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购 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赎回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费。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形 …… 理规定》第十四、十 基 金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九条补充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赎回 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发生上述第 1、2、3、5、6、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购申请。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 充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补充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的期间相应顺延。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整序号 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 期间相应顺延。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补充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部 分 理方式 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 额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 (二)补充 的 申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 购 与 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赎回 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款项。 项或延期赎回。 ……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 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 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 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六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的 完善表述 部 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 公告 基 金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 份 额 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赎 的 申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购 与 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 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赎回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 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 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充 金 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投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 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 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 比例的限制。开放期每个 比例的限制。开放期每个交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有 5%;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 例不受限制,但每个交易日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 于 交 易 保 证 金 一 倍 的 现 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 金。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基 …… …… 充 金 的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 投资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 5%;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 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比例不受限制,但每个交 受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二 部 (16)在开放期内,本基金 定》第十五、十六、 分 基 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 十七修改 金 的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投资 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 十 除上述第(11)项外,因 除上述第(2)、(11)、(1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二 部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18)项外,因证券、期货 充 分 基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金 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投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四 部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分 基 (新增) 补充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产 估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值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二十七条补充 金 的 …… …… 信 息 (新增)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 部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基 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 (二)补充 金 的 赎回; 信 息 (新增)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43.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取 不 低 于 1.5% 的 赎 回 的手续费。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定》第十四条补充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定》第十九条补充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的申购申请。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业务的办理。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的申购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与赎回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 付。 或延期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 …… 与赎回 (增加)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充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期相应延 长,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 不办理申购,也不接受新 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 份额 30%以上而被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 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根据上文调整表述 分 基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 的公告 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 的申购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与赎回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 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 登公告。 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595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在每个受限开放 的 80%,在每个受限开放 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 1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 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 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 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 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制,但在开放期持有的现 制,但在开放期持有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第十八条修改 基金的 …… …… 投资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3)在开放期内,本基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修 基金的 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 改 投资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 2)、(1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部 分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13)、(15)项外,因证 序号 基金的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投资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整。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25、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5、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五条补充 基金的 并延期支付; 并延期支付或延期赎回; 信息披 (新增) 露 2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44. 汇添富稳健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分 基 制 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金份额 …… 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的申购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与赎回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 付。 或延期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定》第十九条补充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应顺延。 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 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充 的申购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 付。 或延期赎回。 …… (增加)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期相应延 长,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 不办理申购,也不接受新 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 份额 30%以上而被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 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根据上文调整修改 分 基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时, 的公告 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 当发生上述延缓支付或 的申购 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与赎回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 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 登公告。 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595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 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 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 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 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 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 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放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 的 5%;封闭期内持有现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每 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现金。 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 …… 投资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 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金一倍的现金; 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6)在开放期内,本基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修 基金的 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 改 投资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2)、(11)、 根据上文调整序号 部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16)、(18)项外,因证 基金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投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五条补充 基金的 并延缓支付; 并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信息披 (新增) 露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45.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 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 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6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七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与赎回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七部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格、费用及其用途 格、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取 不 低 于 1.5% 的 赎 回 必要的手续费。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 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第七部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分 基 情形 情形 金份额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的申购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与赎回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资人的申购申请。 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务的办理。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序号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七部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与赎回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第七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充 的申购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与赎回 决定全额赎回或全部顺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延支付。 决定全额赎回、全部顺延 支付或延期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 放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期相应延 长,但在延长的开放期内 不办理申购,也不接受新 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 份额 30%以上而被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全 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分 基 当发生上述全部顺延支 的公告 表述 金份额 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当发生上述全部顺延支 的申购 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 付或延期赎回时,基金管 与赎回 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 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 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上刊登公告。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当事人 …… 及权利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 …… 义务 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 仟元 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 捌拾陆元整 第十三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80%(在开 于基金资产的 80%(在开 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 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 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 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 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 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 限制);权益类资产的投 限制);权益类资产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在开放期 资产的 20%。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 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三 (七)投资限制 (七)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6)在封闭期内,本基 (6)在封闭期内,本基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投资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开放期开始前三 80%(在开放期开始前三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 个月内,不受前述投资组 个月内,不受前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限制);权益类 合比例的限制);权益类 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 (7)在开放期内,本基 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13)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1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 为避免歧义补充流通受 部 分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 限证券释义 基金的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投资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 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 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 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 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 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 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 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各种风险。 险等各种风险。本款所指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 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 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 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 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 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 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券。 第十三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6)开放期内,本基金 第十五、十六、十七修改 基金的 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 投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三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 7)、(1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6)、(18)项外,因证 基金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投资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五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的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值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九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报告 报告 七条补充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 (十)临时报告与公告 (十)临时报告与公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并延期支付; 并延期支付或延期赎回; 充 信息披 露 (新增)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46. 汇添富 6 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的申购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赎回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的申购申请。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期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应顺延。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序号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 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理方式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充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 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 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 或延期赎回。 付。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 赎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约 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超过前述比例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 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 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 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 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 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 个开放日仍存在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则开放期相应 延长,但在延长的开放期 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受 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 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 总份额 30%以上而被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 回业务,直至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 例和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 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 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 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 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 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 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 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 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 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 期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期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 …… 投资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2)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7)开放期内,本基金 第十五、十六、十七修改 基金的 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 投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 2)、(1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17)、(19)项外,因证 基金的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投资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 充 信息披 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露 或延期赎回;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47. 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入基金 称“《基金法》”)、《证券投 称“《基金法》”)、《证券 合同制订依据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下简称“《运作办法》”)、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销售办法》”)、《证券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 二 (新增)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理规定》释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部 分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义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部 分 制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的 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定》第十九条补充 购 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赎回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份 额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的 申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购 与 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补充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 取不低 于 1.5%的 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 形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 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购 与 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赎回 ……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补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理规定》第十四、十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九条补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购业务的办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充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整序号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购 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补充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部 分 方式 理方式 基 金 份 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新增) 的 申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购 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二)补充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更新信息 合 同 …… …… 当 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132,724,224 元 权 利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 部 …… …… 分 基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金 的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投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充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二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基 …… …… 金 的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投资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充 …… 应收申购款等; (14)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 …… 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 (14)一只基金持有一家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公 司 发 行 的 流 通 受 限 证 值的百分之三;一只基金持 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 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一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 值的百分之十五;经基金管 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可 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五;本款所指流通受限证 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 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 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 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 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证券;经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 比例进行调整; 第 十 (新增) 二 部 (1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理规定》第十五、十 金 的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六、十七条修改 投资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除上述第(2)、(11)、(15)、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二 部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17) 项外,因证券市场 充 分 基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金 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投资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进行调整。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产 估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值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补充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 部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基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二十七条补充 金 的 …… …… 信 息 (新增)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八 部 (新增) 分 基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金 的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信 息 投 资 者 赎 回 等 重 大 事 项 (二)补充 披露 时; 48. 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流动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称“《基金法》”)、《证券投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法 》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有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基金份额 …… 定》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补充 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管理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续费。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补充 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购申请。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理规定》第十四、十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九条补充 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 充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调整序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的申购与 …… (二)补充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合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司 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 ……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充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 …… 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规定》第十五、十七 的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修改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部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除上述第(2)、(5)、(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 补充 的投资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定。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资产估值 (新增) 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规定》第二十六 的信息披 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的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补充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49. 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定》(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流动性风险管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 理规定》”)纳入基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金合同制订依据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 “《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露办法》”) 、《公开募集 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四、十九条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限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三条补充 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 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费。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形 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 四条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申 购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 根据《流动性风险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管理规定》十四、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十九条补充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理。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管理规定》第十九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条补充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根据上文修改相 …… 应调整序号 发生上述第 1、2、3、5、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 四条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一条(二)补充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 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托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 ……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 …… 管理规定》第十八 的投资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条补充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的投资 …… …… 条补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14)本基金持有的所有 (新增) 完善补充流通受 分 基 金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限证券定义 的投资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 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 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 值的 10%;本款所指流通受 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 净值的 10%;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 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 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 通受限证券;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1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理规定》第十五、 的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十六、十七修改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部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2)、(11)、(15)、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分 基 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7)项外,因证券市场 应补充 的投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日内进行调整。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露 …… …… 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50. 汇添富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法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合同法》”)、《中华 (以下简称“《流动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法》”)、《公开募集 基 金 法 》( 以 下 简 称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法》”)、《公开 依据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称“《运作办法》”)、《证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以下简称“《销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售办法》”)、《证券投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 理规定》释义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54、流动性受限资产: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指 由 于 法 律 法 规 、 监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释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 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 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基金份额 限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与 ……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 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 、 申 购 和 赎 回 的 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用及其用途 格、费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补充 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 金 财 产 的 比 例 详 见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本基金管理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 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 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补充 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者的申购申请。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 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的 资 产 出 现 无 可 参 考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的 活 跃 市 场 价 格 且 采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用 估 值 技 术 仍 导 致 公 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允 价 值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理 人 应 当 暂 停 接 受 投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资人的申购申请。 办理。 ……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理规定》十九条补充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笔 或 者 某 些 申 购 申 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有 可 能 导 致 单 一 投 资 理规定》第十四、第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比 十九条补充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 6、9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申 购 调整序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暂 停 接 受 投 资 者 的 赎 赎回款项。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六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的申购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 (二)补充 赎回 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 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 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30%时,继续按前 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 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合同 …… …… 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6.5298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 亿元 人民币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充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除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基 金 持 有 的 现 金 或 到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净值的 5%。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 …… 充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每个交易日日终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在 扣 除 国 债 期 货 合 约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资产净值的 5%;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16)本基金主动投资 规定》第十五、十六、 的投资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的 市 十七修改 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 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 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 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部 除上述第(11)条以外,因 除上述第(2)、(11)、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16)、(18)条以外, 补充 的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因 证 券 / 期 货 市 场 波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基 金 规 模 变 动 等 基 金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 理 人 之 外 的 因 素 致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使 基 金 投 资 比 例 不 符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资产估值 (新增) 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理规定》第二十六 的信息披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 半 年 度 报 告 和 基 金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露 …… 季度报告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文 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 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的信息披 27 、 发 生 涉 及 基 金 申 (二)补充 露 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时; 51.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前言 前言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为 保 护 基 金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言和释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义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增强收 定》以下简称“《流 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定》”)纳入基金合 或“基金”)运作,依照《中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制订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式》、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 立《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 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 特订立《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 合同》”)。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 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前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规定》第十四、 言和释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十九条补充 义 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 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释义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 管理规定》释义 言和释 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义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一部 《业务规则》 指《汇添富 《业务规则》 指《汇添富 更新公司名称 分 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 言和释 金业务规则》 式基金业务规则》 义 第一部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 汇 添 富 基 金 更新公司名称 分 前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言和释 义 第一部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 汇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 汇 更新公司名称 分 前 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言和释 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义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 管理规定》第四十 言和释 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义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资产释义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五部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分 基 …… 金的申 (新增) 购与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规定》第十九条补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充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五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的申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 三条补充 购与赎 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 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 回 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 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 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 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 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 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比 例 下 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本基金管 限。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五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金的申 …… …… 购与赎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回 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生上述(1)到(4)项暂停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四条补充 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公告。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管理规定》第十四、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十九条补充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流动性风险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管理规定》第十九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 条补充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 项将全额或部分退还投资者。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发生上述(1)、(2)、(3)、(4)、 调整序号 (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五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金的申 …… …… 购与赎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 (新增) 回 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根据《流动性风险 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管理规定》第二十 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 撤销。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措施; ……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 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 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第五部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二、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分 基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金的申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购与赎 …… …… 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根据《流动性风险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管理规定》第二十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一条(二)补充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息 金合同 公司 限公司 当事人 ……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权利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义务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132,724,224 元 第六部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分 基 …… …… 息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管理规定》第十八 资产的 80%,现金和到期日 资产的 80%,现金和到期日在 条补充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票(由新股申购所得,不在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品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等,股票(由新股申购所得, 产的 20%。 不在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 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 资产的 20%。 第十一 五、投资限制 五、投资限制 部 分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管理规定》第十八 净值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条补充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一 ……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11、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管理规定》第十五、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十六、十七修改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 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一 …… ……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 5、11、13 项外,由 补充 基金的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投资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 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 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律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 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性风险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四条补充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管理规定》第二十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六条、第二十七条 险分析等。 补充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 基金的 (新增) 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六条(二)补充 第十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汇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汇添 更新公司名称 部分业 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 务规则 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称 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称 《业务规则》)。《业务规则》 《业务规则》)。《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制订,并由其 由基金管理人制订,并由其解 解释与修改,但《业务规则》 释与修改,但《业务规则》的 的修改若实质修改了《基金 修改若实质修改了《基金合 合同》,则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同》,则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 人大会,对《基金合同》的修 的修改达成决议。 改达成决议。 52.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一、前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理规定》”)纳入基金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合同制订依据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法规的有关规定。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前 (新增) 言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理规定》第十四、十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九条补充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二、释 (新增) 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理规定》释义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二、释 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 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金 更新信息 义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业 务 的 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汇 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 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 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构; 机构; 二、释 (新增) 义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义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六、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金 份 限制 制 额 的 …… 申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赎 回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定》第十九条补充 与 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换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六、基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 金 份 及其用途 其用途 额 的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 申购、 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 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 赎 回 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 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 与 转 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 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 换 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 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见前 的赎回费率(见前述计算公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述计算公式)。实际执行的 式)。实际执行的赎回费率 补充 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 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本基 载明。 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 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产。 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 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具体比例见招募说 财产。 明书),其余部分用于支付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 注 册 登 记 费 等 相 关 手 续 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 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 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 产(具体比例见招募说明 书),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 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六、基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 金 份 处理方式 理方式 额 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申购、 (增加)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 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与 转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二)补充 换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六、基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 金 份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额 的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 申购、 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 赎 回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与 转 …… …… 换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补充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理规定》第十四、十 …… 九条补充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充 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 的; 整序号 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 …… 投资者账户。因(1)-(4)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以及(6)项原因,基金管 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 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 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 资者账户。因(1)-(4) 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以及(8)项原因,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 购 业 务 的 办 理 并 依 法 公 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 告。 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六、基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 金 份 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 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 额 的 的赎回申请: 的赎回申请: 申购、 …… …… 赎 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与 转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换 况; 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补充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八、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合 …… …… 同 当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更新信息 事 人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及 权 …… …… 利 义 法定代表人:李文 务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132,724,224 元 八、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 合 …… …… 同 当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更新信息 事 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 及 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 司(上市) 利 义 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务 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29438779.1241 万元 十四、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基 金 …… …… 的 投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 资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产的 80%,权益类资产(包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 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的 的其他权益类品种)的投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 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 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 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 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持有 资产净值的 3%,持有的现 充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 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四、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基 金 制 1、组合限制 的 投 1、组合限制 …… 资 …… (6)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6)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资产净值的 5%;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充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十四、 (新增) 基 金 (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投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理规定》第十五、十 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六、十七条修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十四、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基 金 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 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 的 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资 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 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 充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6)、(9)、(11)项外,因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 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 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 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 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定。 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十七、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基 金 …… 资 产 (新增) 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二 十 (五)定期报告 (五)定期报告 一、基 …… …… 金 的 (新增) 信 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披露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第二十七条补充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二 十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一、基 (新增) 金 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信 息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披露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补充 53. 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流动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性风险管理规定》”) 称“《基金法》”)、《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法 》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依据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销售办法》”)、《证券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律法规。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理规定》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释义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 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基金份额 制 …… 定》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费用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补充 赎回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时收取。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形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资人的申购申请。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发生上述第 1、2、3、5、6、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7 项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的申购申请。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充 购业务的办理。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理规定》第十四、十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九条补充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调整序号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六部分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的申购与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二)补充 赎回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合同 …… …… 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 ……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 …… 亿元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人民 币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1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 充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 …… 充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 券;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1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规定》第十五、十六、 的投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十七条修改 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 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部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2)、(12)、(1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补充 的投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资产估值 (新增) 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理规定》第二十六 的信息披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的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二)补充 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54. 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 言和释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义 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范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务,规范汇添富可转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基金”)运作,依照《中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基金法》)、《证券投资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 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 特订立《汇添富可转换债 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 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合同”或“《基金合同》”)。 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 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和释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义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定》释义 言和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义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言和释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受限资产释义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五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五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的申购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与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下限。 比例下限。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五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金份额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的申购 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 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 与赎回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 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算;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资人的申购申请; 额持有人的利益;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 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停申购的情形; 算;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申 额持有人的利益;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者。发生上述 1 到 4 项暂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九条补充 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序号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 停申购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 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或全部或 部分拒绝基金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申购款项将全 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1、2、3、4、7 项暂停申 购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五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理方式 理方式 的申购 …… …… 与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第五部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充 的申购 …… 与赎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六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六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其中对可 金资产的 80%,其中对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 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 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 的 80%;非固定收益类资 的 80%;非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 20%。现金或到 金资产的 20%。现金或到 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一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 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 投资 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固 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固 定收益资产的 80%;非固 定收益资产的 80%;非固 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 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 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 1 20%。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一 (6)现金和到期日不超 (6)现金和到期日不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 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投资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一 (1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 (11)一只基金持有一家 为避免歧义补充流通受 部 分 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 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 限证券释义 基金的 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投资 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一 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一 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 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 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 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 分之十五;经基金管理人 分之十五;本款所指流通 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 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 比例进行调整;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 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 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 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 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 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经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 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 整; 第十一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2)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五、十六、十七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 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 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 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 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一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后六个月内使基金投资 后六个月内使基金投资 基金的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投资 关约定。因基金规模或市 关约定。除上述第(6)、 场变化等基金管理人之 (7)、(12)、(14)项外, 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 超出基金合同的约定时,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 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基 易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 金合同的约定时,基金管 有关限制规定。 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 制规定。 第十二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的 (新增) 财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55.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和释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义 范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 范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本基金”或“基金”) “本基金”或“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销售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 订立《汇添富双利债券型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基金合同》”)。 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和释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义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定》释义 言和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义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言和释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受限资产释义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四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四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的申购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与赎回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下限。 比例下限。本基金管理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四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金份额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 的申购 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 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 与赎回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 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计算;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额持有人的利益;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 暂停申购的情形; 计算;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情形而暂停或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申请的,申购款项将全额 额持有人的利益; 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1)到(4)项暂停申购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九条补充 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时;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 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金额上限的; 序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 停申购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 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而暂停或 全部或部分拒绝基金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的,申购 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上述(1)、(2)、(3)、 (4)、(7)项暂停申购情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或全部或部分拒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 第四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理方式 理方式 的申购 …… …… 与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 (4)发生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值的情况; 值的情况;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四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充 的申购 …… 与赎回 (新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五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132,724,224 元 第五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部 三、投资范围 三、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 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的投 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 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 资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 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 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 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 回购、短期融资券、资产 回购、短期融资券、资产 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 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 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本基金 80%以上 融工具。本基金 80%以上 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 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本 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本 基金持有的公司债、企业 基金持有的公司债、企业 债、可转换债券、金融债、 债、可转换债券、金融债、 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 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 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的 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 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 30%;本基金 益类资产的 30%;本基金 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 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 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 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 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 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 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 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 其它金融工具,但上述非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 金资产的 20%。基金持有 金资产的 20%。基金持有 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 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持有 金资产净值的 5%,持有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 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 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围。 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第十部 (2)、投资组合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e、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e、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定》第十八条补充 金的投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分 基 j、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第十五、十六、十七修改 金的投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资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k、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 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 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l、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部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 e、f、j、l 项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分 基 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金的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 资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 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规定。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二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六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六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56.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入基金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投 合同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下简称“《运作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办法》”)、《证券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称“《信息披露办法》”)、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律法规。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六、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明确基金转型后基金 部 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分级 合同中关于转换前分 前言 运作期已届满,汇添富互利 级运作的相关内容均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不再适用 已转换为汇添富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 基金合同中关于转换前分 级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 适用。 第 二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 完善表述 部 分 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释义 资基金 资基金或汇添富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 二 2、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 2、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 更新信息 部 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 …… 第 二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更新信息 部 分 同:指《汇添富互利分级 指《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 释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 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 签订之《汇添富互利分级 签订之《汇添富纯债债券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 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汇添 6、招募说明书:指《汇添 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金(LOF)招募说明书》及 定期的更新 其定期的更新 第 二 (新增) 部 分 13 、《 流 动性 风 险管 理规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理规定》释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33、销售机构:指汇添富 34、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 更新信息 部 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释义 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第 二 3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 3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 更新信息 部 分 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 释义 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 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 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第 二 (新增) 部 分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义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八 二、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 二、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 部 分 式基金后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后的申购与赎回 基 金 …… …… 份 额 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的 申 (新增) 购 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赎回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定》第十九条补充 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 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八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6、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基 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 额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申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购 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 补充 赎回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记 费 和 其 他 必 要 的 手 续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 费。 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第 八 7、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 金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 份 额 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 的 申 …… ……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赎回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情 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补充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申请。 充 …… (6)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理规定》第十四、十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 九条补充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发生上述第(1)、 2)、 3)、 的。 (5)、(6)项暂停申购情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整序号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中度的情形时。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发生上述第(1)、(2)、(3)、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5)、(8)项暂停申购情形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的办理。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 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八 8、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8、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份 额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的 申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购 与 款项: 项: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情 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补充 缓支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八 9、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9、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部 分 方式 方式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 额 …… 的 申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购 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赎回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 (二)补充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 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 1)、2)方式处 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 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作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 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 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至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场内巨额赎回按照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则处理。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 …… 基 金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更新信息 合 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当 事 …… …… 人 及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 义务 ……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第 九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更新信息 合 同 …… …… 当 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四 部 …… …… 分 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金 的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 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 投资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产的 80%,持有的现金或 的 8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 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 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分 基 …… …… 金 的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投资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券;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充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新增) 四 部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分 基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金 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理规定》第十五、十 投资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六、十七条修改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2)、(11)、(13)、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四 部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 充 分 基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金 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投资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易日内进行调整。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产 估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值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补充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时; 第 二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十 一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部 分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 金 …… …… 的 信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息 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露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第二十七条补充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二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十 一 (新增) 部 分 2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 金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的 信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补充 息 披 露 57. 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以下简称“《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 定》”)纳入基金合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同制订依据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 “《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释义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规定》第十九条补 份额的 …… 充 申购与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赎回 限制 ……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四条补充 申 购 与 情形 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 额 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四条补充 申 购 与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规定》第十九条补 份 额 的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 …… 充 申 购 与 限制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 赎回 …… 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四条补充 申 购 与 情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第 八 部 二、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 二、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回 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 额 的 …… …… 四条补充 申 购 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赎回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八部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形及处理方式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额的 …… 一条(二)补充 申购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九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托管人信息 金 合 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义务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349,018,545,827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四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七、投资限制 规定》第十五、十 金的投 1、组合限制 七条修改 资 ……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9)、(13)、(1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分 基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补充 金 的 投 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资 整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份股调整等基金管理人之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分 基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资产 …… 四条补充 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二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分 基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的信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六条、第二十七条 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补充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二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分 基 (九)临时报告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的信 …… 六条(二)补充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58. 中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分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规定》”)纳入基金合同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投 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释义 14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释义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规定》第四十条补充流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 申购与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赎回 制 ……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 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申 购 与 情形 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 申请。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份 额 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申 购 与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 申购与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 赎回 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申 购 与 情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 ……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份 额 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申 购 与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 八 部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形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规定》第二十一条(二) 份额的 …… 补充 申 购 与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第 九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管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人信息 金 合 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义务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349,018,545,827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四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基 七、投资限制 定》第十五、十七条修 金的投 1、组合限制 改 资 ……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9)、(13)、(14)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补 部分 基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充 金 的 投 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资 整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整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规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资产 …… 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 第 十 八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金 的 信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八 (九)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新增 规定》第二十六条(二) 金的信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补充 息披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59. 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以下简称“《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称“《基金法》”)、《证券投 称“《基金法》”)、《证券 定》”)纳入基金合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销售办法》”)、《证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息披露办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八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限制 ……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 公告。 第八部分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四条补充 赎回 形 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申购申请。 第八部分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四条补充 赎回 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第八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 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八部分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四条补充 赎回 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第八部分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四条补充 赎回 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对价的措施。 第八部分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形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一条(二)补充 赎回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九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托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 ……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349,018,545,827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四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七、投资限制 规定》第十五、十 的投资 1、组合限制 七条修改 ……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四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9)、(13)、(1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补充 的投资 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份股调整等基金管理人之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产估值 …… 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露 …… …… 补充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况 除外。 第十八部 (九)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60. 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入基金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 合同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 “《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7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 申购与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赎回 限制 ……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 公告。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补充 申 购 与 情形 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申购申请。 第 八 部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一、场内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补充 申 购 与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 申购与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 赎回 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补充 申 购 与 情形及处理方式 情形及处理方式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第 八 部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二、场外申购与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补充 申 购 与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八 部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 (九)场外巨额赎回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额的 …… (二)补充 申 购 与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九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管人信息 金 合 同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义务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132,724,224 元 二、基金托管人 ……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 ……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 349,018,545,827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四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基 七、投资限制 定》第十五、十七修 金的投 1、组合限制 改 资 ……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四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9)、(13)、(1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部分 基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充 金 的 投 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 资 整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份股调整等基金管理人之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金资产 …… 补充 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第二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的信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第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况 除外。 第二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九)临时报告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的信 …… (二)补充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61.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司 限公司 新相应修改 第一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和释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义 范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 范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下简称“本基金”或“基 金”)运作,依照《中华 金”)运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证券 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式〉》及其他有关规定, 动 性风 险管 理规 定》)、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式〉》及其他有关规定,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 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或“《基金合同》”)。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或“《基金合同》”)。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定》释义 言和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义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言和释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受限资产释义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七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制 的申购 …… 与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份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形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4)发生《基金合同》 (4)发生《基金合同》 与赎回 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约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值的情形; 值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投资人申购申请; 第七部 八、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理方式 理方式 的申购 …… …… 与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的情形;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第九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简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简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况 况 当事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及权利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义务 …… ……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九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四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五、投资限制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二)投资组合限制 投资 …… d、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e、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第十四 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 d、e 项外,由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 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基金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 投资 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 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二十 (九)基金定期报告,包 (九)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 (十)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62.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下简称“《基金法》”)、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 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 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6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八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制 的申购 …… 与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份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八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形 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申购申请。 第八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第九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 分 基 …… …… 新相应修改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十四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四、投资限制 第十七、十八修改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投资 ……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四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9)、25)、2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基金的 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投资 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 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 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 成分股调整、标的指数成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分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定。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二十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 (九)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63.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定》以下简称“《流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定》”)纳入基金合 称“《运作办法》”)、《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同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 定》”)、《证券投资基金销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销售办法》”)、《证券 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 露办法》”)、《合格境内机 知》(以下简称“《通知》”)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关于实 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 释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释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管理规定》第四十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资产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金份额 …… 充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 份 额 …… …… 三条补充 的 申 购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与赎回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的手续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 形 金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 的 申 购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规定》第二十 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四条补充 …… 资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发生上述第 1-5、7、8、9 项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管理规定》第十四、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十九条补充 中度的情形时。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管理规定》第十九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条补充 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5、7、8、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申 购 调整序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部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 份 额 …… …… 四条补充 的 申 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者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份额 理方式 一条(二)补充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3)如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 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 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 份额合并计算)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美元基 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 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 算)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 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赎回。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述比例约定的,继续按前 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 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 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 合并计算)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 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 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部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息 司 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 号 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 ……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管理规定》第十八 基 金 的 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条补充 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其中投资于美元债的资产占 80%,其中投资于美元债的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于 80%,美元债是指以美元计 比例不低于 80%,美元债是 价的债券。每个交易日日终 指以美元计价的债券。每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产净值的 5%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2、组合限制 2、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基 金 的 …… …… 条补充 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4)本基金境内投资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规定》第十五、十 基金的 (新增) 六、十七条修改 投资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 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 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 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 14)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 (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补充 基 金 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投资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规定投资比例的,针对境内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投资部分,除上述组合限制 的,针对境内投资部分, 中第 7)条以外,基金管理人 除上述组合限制中第 8)、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14)、(6)条以外,基金管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从其规定。针对境外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投资部分,应当在超过比例 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 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 定。针对境外投资部分, 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 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 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 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资比 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资 (新增) 四条补充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 金 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信 息 披 …… …… 补充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 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 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同人民 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基金的 29、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露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64. 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前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投 资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投 资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以下简称“《流动 “《基金法》”)、《公开募集 “《基金法》”)、《公开募集 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纳 入 基 金 合 同 制 订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办法》”)、《关于实施<合格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 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下简称“《试行办法》”)、《关 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规。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 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15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理规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部分 ……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金 (新增) 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购与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赎回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基 金 …… …… 补充 份 额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的 申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购 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 ……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购 与 者的申购申请。 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补充 赎回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发生上述第 1-5、7、8、10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购申请。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业务的办理。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发生上述第 1-5、7、8、11 充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 调整序号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六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基 金 …… …… 补充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购 与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赎回 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基金 方式 (二)补充 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 …… 购与 (3)如发生巨额赎回,且 赎回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 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 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 额合并计算)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 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 基金份额合并计算)的比例 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赎回。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 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美元基金 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 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 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占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美 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 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 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 计算)的比例低于前述比 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充 基 金 比例为 60%-95%。本基金以 比例为 60%-95%。本基金以 的 投 全球医疗保健行业相关公 全球医疗保健行业相关公 资 司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投 司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投 资于全球医疗保健行业相 资于全球医疗保健行业相 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 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二 部 2、组合限制 2、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 …… 充 基 金 (2)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2)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的 投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资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 (4)本基金境内投资的,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二部 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规定》第十五、十六、 分 (新增) 十七条修改 基金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的投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资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 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 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8)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 十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应 二 部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补充 分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基 金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的 投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针对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针对 资 境内投资部分,除上述组合 境内投资部分,除上述组合 限制中第 8)条以外,基金 限制中第 9)、18)、19)条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以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针对境外投资部分,应当在 从其规定。针对境外投资部 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 分,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 调整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 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 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 特殊情形除外。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四部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分 (新增) 补充 基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估值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 第 十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 部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 规 定 》 第 二 十 六 分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基 金 …… …… 的 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息 披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美元基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露 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同人 动性风险分析等。 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超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过 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过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 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 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 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币等值基金份额同人民币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基金份额合并计算)20%的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八部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补充 基金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的信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息披 露 65. 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投 资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流动 “《基金法》”)、《公开募集 “《基金法》”)、《公开募 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公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关于实施<合格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外 证 券 投 资 管 理 试 行 办 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关于实施<合格境 规。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理规定》第十四、十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九条补充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者超过 50%的除 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 16、《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 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金份额 …… …… 补充 的申购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与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 形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的申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补充 ……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发生上述第 1-5、7、8、9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购业务的办理。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理规定》第十四、十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九条补充 中度的情形时。 10、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上限的。…… 充 发生上述第 1-5、7、8、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申 购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调整序号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金份额 …… …… 补充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金份额 理方式 (二)补充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3)如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 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赎回。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述比例约定的,继续按前 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基金的 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 充 投资 比例为 0%-95%。本基金以全 的比例为 0%-95%。本基金 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 以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 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 公 司 股 票 为 主 要 投 资 对 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 象,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 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 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资产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不低于 80%。现金或者到期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 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基金的 …… …… 充 投资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 分 (3)本基金境内投资:本 规定》第十五、十六、 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十七条修改 投资 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 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 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7)本基金境内投资: 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8)本基金境内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若基金超过上述(1)-(23) 若基金超出上述除第(2)、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 (11)、(17)、(18)条以 补充 基金的 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 外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 投资 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 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 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 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 求。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 (新增) 补充 产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信息披 ……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基金的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二)补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露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66.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式证券投资基金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流动性风险管理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规定》(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规定》”)纳入基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金合同制订依据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其他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 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 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管理规定》第十 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 四、十九条补充 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 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 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补充《流动性风险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管理规定》释义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8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根据《流动性风险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管理规定》第四十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条补充流动性受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限资产释义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 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七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添富恒生 …… 基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赎回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规定》第十九条补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 充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添 富恒生份额规模上限或添富恒生 份额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添富恒生份 额的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第 七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添 富 恒 生 用途 其用途 基 金 份 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 申 购 与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赎回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 三条补充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续费。 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 6、添富恒生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不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 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添富恒生份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 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6、添富恒生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其中,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添富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恒生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上公告。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第 七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添 富 恒 生 …… …… 基 金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 申 购 与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赎回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四条补充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发生上述第 1-7、9、10 项暂停申购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购申请。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根据《流动性风险 理。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 管理规定》第十 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四、十九条补充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度的情形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 11、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条补充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7、9、12 项暂停申 根据上文修改相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应调整序号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七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添 富 恒 生 的情形 项的情形 基 金 份 额 …… …… 的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 赎回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管理规定》第二十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四条补充 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分 (新增) 添富恒生 2、巨额赎回的场外赎回申请的处 基金份额 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 管理规定》第二十 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一条(二)补充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包括添富恒生份额、 恒生 A 份额和恒生 B 份额,下同) 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日 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 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 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十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更新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利义务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第 十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更新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权利义务 第 十 五 部 五、投资限制 五、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十八修 投资 …… …… 改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府债券; 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管理规定》十七修 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 改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第 十 七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分 基金资 …… 产估值 (新增)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流动性风险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管理规定》第二十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四条补充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二 十 二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部分 基金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的 信 息 披 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条、第二十七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补充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二 十 二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部分 基金 (新增) 的信息披 3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根据《流动性风险 露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重大事项时; 五条修改补充 67.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前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 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 以 下 简 称 “《 运 作 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销售办法》”)、《证券 “《销售办法》”)、《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露办法》”) 、《货币市场 露办法》”)、《货币市场基 理规定》”)纳入基金 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 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 合同制订依据 简称“《暂行规定》”)和其 称“《暂行规定》”)、《公 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部 分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前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理规定》第十四、十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九条补充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 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 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 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部 分 制 制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的 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定》第十九条补充 购 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赎回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 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 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 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第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部 分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不收 定》第三十一条补充 基 金 回费。 取申购费、赎回费,但当 份 额 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 的 申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购 与 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 赎回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 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 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 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 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 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第 六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形 形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份 额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的 申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 与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 赎回 法正常运作。 法正常运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补充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净值。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4、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小于零或累计未分配净收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益的情形,为保护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暂 申购申请。 停本基金的申购;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 5、本基金每日累计申购金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 额/净申购金额达到基金 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净值。 6、单一账户每日累计申购 4、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 金额/净申购金额达到基 小于零或累计未分配净收 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益的情形,为保护持有人 7、单笔申购金额达到基金 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暂 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停本基金的申购; 8、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 5、本基金每日累计申购金 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额/净申购金额达到基金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持有人利益时。 6、单一账户每日累计申购 9、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金额/净申购金额达到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 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理规定》第十四条补 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7、单笔申购金额达到基金 充 对 基 金 业 绩 产 生 负 面 影 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8、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 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人利益时。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发生上述第 1、2、3、4、9 9、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整序号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申 购 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对 基 金 业 绩 产 生 负 面 影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 登暂停申购公告。对于上 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述第 5、6、7 项暂停申购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情形,本公司将每一交易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日设定并在基金管理人和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布申购上限。如果投资人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中度的情形时。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发生上述第 1、2、3、4、9、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11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对于上 述第 5、6、7 项暂停申购 情形,本公司将每一交易 日设定并在基金管理人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布申购上限。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 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上公告。 第 六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基 金 …… …… 补充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 第 六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部 分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 额 …… 的 申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购 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二)补充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 的赎回 申请 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合 同 …… …… 当 事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 利 132,724,224 元 义务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合 同 …… …… 当 事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五、投资限制 五、投资限制 二 部 …… …… 分 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金 的 下限制: 下限制: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 投资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 理规定》第三十条相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 应修改、补充 超过 120 天; 合实施调整,并遵循以下 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 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 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 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 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低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未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 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 天; 第 十 新增: 二 部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金 的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第三十三条、三十四 投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 条相应修改、补充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 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 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 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 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 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 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 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 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 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第 十 新增: 二 部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理规定》第十七条 金 的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投资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除上述(5)、(12)、(13) 除上述(2)、(8)、(15)、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 二 部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16)、(17)项外,由于 号 分 基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金 的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投资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 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 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 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 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产 估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值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补充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九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二十七、三十六条 金 的 …… …… 条补充 信 息 (新增) 披露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 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额 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 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九 部 (新增) 分 基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金 的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信 息 投 资 者 赎 回 等 重 大 事 项 补充 披露 时; 68.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前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称“《基金法》”)、《公开 下简称“《基金法》”)、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简称“《运作办法》”)、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称“《销售办法》”)、《证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售办法》”)、《证券投资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披露办法》”) 、《货币市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场 基 金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法》”)、《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货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 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问题的通知》、证券投资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 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 他有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特别规定>》、《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前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 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 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其中,在涉 及计算基金总份额的情 形下,每一份 E 类基金份 额应折算为 100 份 A 类基 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 后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 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七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部 分 制 制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的 申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第十九条补充 购 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 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 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 理人相关公告。 第 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第三十一条补充 基 金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1、通常情况下,本基金 份 额 和赎回费用 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 的 申 费用,但当本基金前 10 购 与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 赎回 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 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 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 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 申请(超过 1%的部分) 征 收 1% 的 强 制 赎 回 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 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第 七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形 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赎回 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 定》第十九条补充 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 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 定》第十四条补充 (新增)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第 七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发生上述第 1、2、3、5、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部 分 7、9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6、7、11 项情形之一且 序号 基 金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份 额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的 申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购 与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赎回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七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 七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部 分 理方式 理方式(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 金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份 额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充 的 申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购 与 的 A 类/B 类基金份额占 赎回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 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A 类/B 类基金份额占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 八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合 同 132,724,224 元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八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合 同 …… …… 当 事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人 及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三 部 …… …… 分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基 金 以下限制: 循以下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投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 定》第三十条相应修改、 资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 补充 超过 120 天; 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循 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 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 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 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 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未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120 天; 第 十 新增: 三 部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基 金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三条、三十四条、第十七 的 投 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 条相应修改、补充 资 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 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 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 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 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 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 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 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 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 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 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 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 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 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 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 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 净资产的 10%; 第 十 新增: 三 部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分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基 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的 投 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资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除上述(6)、(12)、(13) 除上述(2)、(9)、(15)、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三 部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16)、(20)项外,由于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基 金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 的 投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 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的从其规定。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五 部 …… 分 (新增) 基 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 产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估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 九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分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基 金 …… 告 的 信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息 披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露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七、三十六条条补充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 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 额持有人的类别、持有份 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 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 第 十 (五)临时报告 (五)临时报告 九 部 (新增) 分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 金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定》第二十六条补充 的 信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息 披 项时; 露 69.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部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以下简称“《合同法》”)、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纳入基金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同制订依据 称“《基金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 以 下 简称 “《 信 息 披 露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 、 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 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 规定》、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 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 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 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前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释义: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释义 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释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受限资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产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 十九条补充 基 金 (新增)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的 申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购 与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赎回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 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三十一条补充 基 金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1.通常情况下,本基金不收 份 额 和赎回费用。 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 的 申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 购 与 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赎回 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 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 于申购金额除以 1.00 元,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 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份额乘以 1.00 元。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 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 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 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 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 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投 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 购金额除以 1.00 元,在不收 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况下,赎 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 乘以 1.00 元。 第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 份 额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的申购申请: 的 申 资人的申购申请: …… 购 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2、3、6、7、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接受申购申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时。 申购业务的办理。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7、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份 额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的 申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购 与 项: …… 赎回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方式 第二十一条(二)补充 基 金 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 额 …… …… 的 申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购 与 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赎回 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 告。 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 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相 部 分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应修改 基 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合 同 132,724,224 元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七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相 部 分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应修改 基 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人民 合 同 亿元 币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二 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 分 以下限制: 下限制: 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十七 基 金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 条相应修改、补充 的 投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 资 超过 120 天; 施调整,并遵循以下要求: ……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除上述(5)、(12)、(13)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 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未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不得超过 120 天;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 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 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 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 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 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 末净资产的 1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 除上述(2)、8)、 15)、16)、 (18)项外,由于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 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达到标准。若以上因素致使 本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 产比例不符合上述第(2)项 规定的投资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 分 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 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 基 金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 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 估值 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 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 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 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 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 迟估值; 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认定的其它情形。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 定的其它情形。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 …… 分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的 信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息 披 …… 露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第二十四条补充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 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第 十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八 部 …… 分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充 基 金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的 信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息 披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露 70.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理由 一、前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言和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释义 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货 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货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币市场基金运作,依照《中 币市场基金运作,依照《中 险管理规定》”)纳入基金合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同制订依据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 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管理办法》”)、《关于实 办法》”)、《关于实施<货币 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订立《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合同”或“基金合同”)。 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或“基金合同”)。 一、前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言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释义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 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释义: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 释义 释义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 二 新增释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受限资 释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产释义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 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五、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基 金 制 制 十九条补充 份 额 …… 的 申 (新增) 购、赎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回 与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转换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 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五、 (六)申购与赎回费用 (六)申购与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基 金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 三十一条补充 份 额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 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 的 申 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 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购、赎 用。 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回 与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 转换 理要求且在技术系统支持 管理要求且在技术系统支持 的条件下,当本基金持有的 的条件下,当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 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 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 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 本基金将对当日单个基金 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 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 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 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 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 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 偏离度为负时;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 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 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 请(超过 1%的部分)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 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 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五、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基 金 情形 形 份 额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 的 申 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 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 购、赎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者的申购申请: 回 与 ……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转换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人的申购申请;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申购的情形。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 到 5、8 项暂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接受申购申请;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时; 务的办理。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 申购金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 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到 5、10 项暂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五、基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金 份 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方 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补充 额 的 式 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 申购、 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 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 赎 回 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与 转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 支付赎回款项: 换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五、基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 份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额 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充 申购、 新增: 赎 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与 转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 换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 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 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日基金总份额 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六、基 1、基金托管人简况 1、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相 金 合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应修改 同 当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53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人民 事 人 亿元 币 及 权 利 义 务 十一、 (六)投资组合限制 (六)投资组合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 金 1、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 1、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 的 投 下投资限制 投资限制 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十七 资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 条相应修改、补充 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 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 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 调整,并遵循以下要求: 不得超过 240 天; i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 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 7)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 得低于 5%; 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 8)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合计不得低于 30%; …… ii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除上述 7)、11)、12)、13)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项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 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的因素致使投资组合不符 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规定。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iii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未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不得超过 120 天;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 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 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 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 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 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 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 净资产的 10%; …… 10)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低于 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 2)10)、15)、17) 项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若以上 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的流动 性受限资产比例不符合上述 第 2)项规定的投资比例要 求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十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 金 1.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 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资 产 的证券交易场所遇 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 估值 法定节假日或因其 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他原因暂停营业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 时;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基金资产价值时; 情形致使基金管理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金资产价值时;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其他情形。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4、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十七、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 金 …… ……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三 的 信 5、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5、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十六条条补充 息 披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露 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 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十七、 6、临时报告 6、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 金 …… 第二十六条(二)补充 的 信 息 披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71.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以下简称“《合同法》”)、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纳入基金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同制订依据 称“《基金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 以 下 简称 “《 信 息 披 露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 、 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 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 规定》、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 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 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 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前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释义: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释义 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释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受限资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产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 十九条补充 基 金 (新增)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的 申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购 与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赎回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 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三十一条补充 基 金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1.通常情况下,本基金不收 份 额 和赎回费用。 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 的 申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 购 与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赎回 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 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 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 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 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 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第六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根据上文调整表述 部 分 格 为 每 份 基 金 单 位 1.00 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 元。投 基 金 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 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 份 额 等 于 申 购 金 额 除 以 1.00 购金额除以 1.00 元,在不收 的 申 元,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 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形下,赎 购 与 回份额乘以 1.00 元。 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 赎回 乘以 1.00 元。 第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 份 额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的申购申请: 的 申 资人的申购申请: ……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购 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2、3、5、6、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接受申购申请。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时。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 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份 额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的 申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购 与 项: …… 赎回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部 分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基 金 式 式 充 份 额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的 申 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购 与 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赎回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 告。 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 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 部 分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相应修改 基 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合 同 132,724,224 元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七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 部 分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法定代表人:洪崎 相应修改 基 金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 合 同 公司(上市)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二 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 分 以下限制: 下限制: 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十七 基 金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 条相应修改、补充 的 投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 资 超过 120 天; 施调整,并遵循以下要求: ……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除上述(5)、(12)、(13)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 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未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 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 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 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 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 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 末净资产的 1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 除上述(2)、8)、 15)、16)、 (18)项外,由于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 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达到标准。若以上因素致使 本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 产比例不符合上述第(2)项 规定的投资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四 部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 第二十四条补充 分 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 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 基 金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 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 估值 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 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 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 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 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 迟估值; 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认定的其它情形。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 定的其它情形。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八 部 …… ……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三 分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十六条条补充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的 信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息 披 …… 露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 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第 十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八 部 …… 第二十六条(二)补充 分 基 金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的 信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息 披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露 72.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部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前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以下简称“《合同法》”)、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纳入基金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同制订依据 称“《基金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 以 下 简称 “《 信 息 披 露办 称“《信息披露办法》”) 、 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 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 规定》、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 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 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 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前言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释义: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释义 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释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分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受限资 释义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产释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 十九条补充 基 金 (新增) 份 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的 申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购 与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赎回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 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 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 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第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第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三十一条补充 基 金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1.通常情况下,本基金不收 份 额 和赎回费用。 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 的 申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 购 与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赎回 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 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 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 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 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 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 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第六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 根据上文调整表述 部 分 格 为 每 份 基 金 单 位 1.00 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 元。投 基 金 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 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 份 额 等 于 申 购 金 额 除 以 1.00 购金额除以 1.00 元,在不收 的 申 元,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 取强制赎回费的情形下,赎 购 与 回份额乘以 1.00 元。 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 赎回 乘以 1.00 元。 第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部 分 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 份 额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的申购申请: 的 申 资人的申购申请: …… 购 与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人的申购申请。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2、3、5、6、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接受申购申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根据 《流 动性 风险 管理规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时。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 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 份 额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的 申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购 与 项: …… 赎回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第 六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第二十一条(二)补充 基 金 式 式 份 额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的 申 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购 与 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赎回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 告。 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 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 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 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 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 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 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 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七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相 部 分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应修改 基 金 公司 有限公司 合 同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 事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 利 132,724,224 元 义务 第 七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相 部 分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应修改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限公司 合 同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349,018,545,827 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人 及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二 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 分 以下限制: 下限制: 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十七 基 金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 条相应修改、补充 的 投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情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 资 超过 120 天; 施调整,并遵循以下要求: ……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除上述(5)、(12)、(13)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 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 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 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未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不得超过 120 天;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 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 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 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 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 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 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 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 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 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 末净资产的 10%; ……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 除上述(2)、8)、 15)、16)、 (18)项外,由于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 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 达到标准。若以上因素致使 本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 产比例不符合上述第(2)项 规定的投资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 部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 分 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 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 基 金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资 产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 估值 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 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 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 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 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 迟估值; 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认定的其它情形。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 定的其它情形。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 …… 分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的 信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息 披 …… 露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第二十四条补充 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 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 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 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第 十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八 部 …… 分 基 金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信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息 披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充 露 73. 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一、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言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称“《基金法》”)、《中 称“《基金法》”)、《中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 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 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公开募集开放 法规。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一、前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言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 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 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 过 50%的除外。 二、释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二、释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义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 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六、基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金份额 …… 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基 (六)申购份额和赎回金 (六)申购份额和赎回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额的计算方式 额的计算方式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的申购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 与赎回 用与赎回费用。 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 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六、基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金份额 情形 情形 的申购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与赎回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的申购申请; 形;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 能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第 1、2、3、4、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5、7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形;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6、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定》第十九条补充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能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序号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 5、9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 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 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 六、基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的申购 …… …… 与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六、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的申购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充 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七、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金合同 …… …… 改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权利 …… …… 义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七、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金合同 …… …… 改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及权利 义务 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的 (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六、十七修改 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十二、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基金的 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周内 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周内 投资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 的前提下,除上述第(8)、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9)、(10)项以及第(7) 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 项中另有约定外,因证券 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 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 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 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其规定。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资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产的估 (新增) 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十八、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信息披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七条补充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十八、 7、临时报告 7、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 充 露 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 74. 汇添富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 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 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 六、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的计算方式 的计算方式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 的申购 用与赎回费用。 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 与赎回 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的申购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与赎回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无法正常运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资产净值。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的申购申请。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资产净值。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形。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第 1、2、3、5、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6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定》第十九条补充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形。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序号 业务的办理。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 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新增: 充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六、十七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8)、(9)、(1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项以及第(7)项中另有 基金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 投资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整。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的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值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75. 汇添富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一、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言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前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言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 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 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 过 50%的除外。 二、释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二、释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义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六、基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金份额 …… 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六、基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额的计算方式 额的计算方式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的申购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 与赎回 用与赎回费用。 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 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六、基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金份额 情形 情形 的申购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与赎回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的申购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发 生 上 述 第 1.2.3.5.6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务的办理。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序号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 生 上 述 第 1.2.3.5.8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 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 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六、基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的申购 …… …… 与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况。 况,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获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六、基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份额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的申购 新增: 充 与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的 (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六、十七修改 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十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8)、(9)、(1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基金的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项以及第(7)项中另有 投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 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资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产的估 (新增) 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十八、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信息披 报告 报告 七条补充 露 …… …… (新增) 6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7.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十八、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金的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76. 汇添富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 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 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 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的计算方式 的计算方式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 的申购 用与赎回费用。 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 与赎回 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 金资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 的申购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与赎回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 无法正常运作。 无法正常运作。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资产净值。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的申购申请。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资产净值。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 形。 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发生上述第 1、2、3、5、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 定》第十九条补充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形。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序号 申购业务的办理。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额上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新增): 充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当事人 …… …… 及权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根据托管人最新信息修 分 基 …… …… 改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六、十七修改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8)、(9)、(10)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项以及第(7)项中另有 基金的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 投资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整。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的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值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77. 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以下简称“《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称“《基金法》”)、《公开募 称“《基金法》”)、《公开募 定》”)纳入基金合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同制订依据。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以下简称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释义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前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言和释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义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根据《流动性风险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规定》第十九条补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申购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管理规定》第二十 与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三条补充 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管理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 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赎 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 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 的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于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的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媒体上公告。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 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 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申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四条补充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条补充 第六部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7、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7、8、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调整序号 金份额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的申购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与赎回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四条补充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分 基 方式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一条(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息 金合同 …… ……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及权利 …… ……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七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息 金合同 …… ……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及权利 …… ……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管理规定》第十八 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条补充 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 比 例 不 少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 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 …… 投资 (19)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19)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管理规定》第十八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条补充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 根据《流动性风险 部 分 (新增) 管理规定》十六、 基金的 (21)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十七修改 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11)、(19)、(21)、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22)项外,因证券、期货 补充 基金的 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投资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 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 制、目标 ETF 暂停申购、赎 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 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 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 暂停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管理规定》第二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条、第二十七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补充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 基金的 (新增) 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六条(二)补充 78.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分 前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言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以下简称“《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称“《基金法》”)、《公开募 称“《基金法》”)、《公开募 定》”)纳入基金合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同制订依据。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以下简称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分 释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管理规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释义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六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 ……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根据《流动性风险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规定》第十九条补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充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的申购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管理规定》第二十 与赎回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三条补充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 …… …… 金份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的申购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四条补充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管理规定》第十九 条补充 第六部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7、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7、8、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调整序号 金份额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的申购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与赎回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 第六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与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管理规定》第二十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四条补充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分 基 方式 金份额 (新增)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管理规定》第二十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一条(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七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息 金合同 …… …… 当事人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及权利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义务 第十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 …… 基金的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管理规定》第十八 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条补充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净值的 5%。 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下限制: 下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 1)本 基金投资于目标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条补充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 值的 90%;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金资产净值的 5%;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 部 分 (新增) 基金的 (24)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根据《流动性风险 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管理规定》十六、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十七修改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除上述第(2)、(10)、(2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 分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25)项外,因证券/期货 补充 基金的 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投资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 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 制、目标 ETF 暂停申购、赎 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 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 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十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 分 ……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十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部 分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的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信息披 …… 露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管理规定》第二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条、第二十七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补充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 (七)临时报告 部 分 …… 基金的 (新增) 信息披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六条(二)补充 79. 汇添富深证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全文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根据基金 司 管理人信 息修订 第 一 部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将《公开募 分 前 言 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集 开 放 式 和释义 义务,规范汇添富深证 300 交易 利与义务,规范汇添富深证 证 券 投 资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基 金 流 动 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 性 风 险 管 “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 “本基金”或“基金”)运作, 理 规 定 》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 以 下 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称“《流动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性 风 险 管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规定》”)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纳 入 基 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合 同 制 订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依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 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特订立《汇添富深证 300 交易型 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 合同”或“《基金合同》”)。 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汇添富深证 3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或“《基金合 同》”)。 第 一 部 (新增) 分 前言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 补充《流动 和释义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性 风 险 管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理规定》释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义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 一 部 (新增) 分 前言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根据《流动 和释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性 风 险 管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理规定》第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四 十 条 补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充 流 动 性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受 限 资 产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释义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 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分 基金 …… 份 额 的 (新增) 申 购 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根据《流动 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性 风 险 规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定》第十九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条补充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五 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分 基 金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 根据《流动 份 额 的 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 性 风 险 管 申 购 与 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 理规定》第 赎回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 二 十 三 条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 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补充 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 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 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限。 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本基金管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 过 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对于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 分 基金 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申 购 与 (新增) 赎回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性 风 险 管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理规定》第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二 十 四 条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补充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根据《流动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性 风 险 管 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 理规定》第 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十九条补 充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 分 基 金 理方式 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根 据 上 文 赎回 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 修 改 相 应 的申购申请,申购款项将全额退 资者的申购申请,申购款项将 调整序号 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7) 全部或部分退还投资者。发生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上述(1)到(8)项暂停申购 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 暂停申购公告。 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 分 基金 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申 购 与 (新增) 赎回 (2)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性 风 险 管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理规定》第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二 十 四 条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补充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的措施;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 分 基 金 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 根 据 上 文 赎回 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 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 修 改 相 应 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 调整序号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 定媒体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投资者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撤销。 第 五 部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分 基金 方式 份 额 的 (新增) 申 购 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根据《流动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性 风 险 管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理规定》第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 十 一 条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二)补充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根据基金 金 合 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管 理 人 信 当 事 人 …… 限公司 息更新修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 订 义务 …… 法定代表人:李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根据基金 金 合 同 …… …… 托管人信 当 事 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息更新修 及 权 利 …… …… 订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 分 基 …… …… 金 的 投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根据《流动 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性 风 险 管 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理规定》第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十 八 条 补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 充 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部 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金 的 投 …… …… 资 c、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 c、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 根据《流动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性 风 险 管 的 5%;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理规定》第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十 八 条 补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充 第 十 一 六、投资限制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金 的 投 …… 资 (新增) i、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 根据《流动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性 风 险 管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理规定》第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十六、十七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修改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j、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一 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c)、(i)、(j)项 根 据 上 文 部 分 基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外,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修 改 相 应 金 的 投 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 补充 资 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 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 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其规定。 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三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分 基 …… 金 资 产 (新增)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性 风 险 管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理规定》第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二 十 四 条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补充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部分 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 的 信 和基金季度报告 息披露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根据《流动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性 风 险 管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理规定》第 险分析等。 二十六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第 二 十 七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条补充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七)临时报告 部分 基 (新增) 金 的 信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根据《流动 息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性 风 险 管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理规定》第 二十五条 修改补充 80.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信息 司 公司 更新 第 一 部 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 言 和 释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义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范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 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 规定》(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基金(LOF)(以下简称“本 “《流动性风险管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或 基金”或“基金”)运作, 理规定》”)纳入基 “基金”)运作,依照《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金合同制订依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基金法》)、《证券投资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与 格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 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行办法》)、《关于实施< 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下简称《通知》)及其他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 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 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特订立《汇添富黄金及贵 原则基础上,特订立《汇添 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基金(LOF)基金合同》(以 “本合同”或“《基金合 下简称“本合同”或“《基 同》”)。 金合同》”)。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险管理规定》第 义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十四、十九条补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充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 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 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前言和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释义 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前言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管理规定》第四十 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限资产释义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六 部 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新增) 充 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三条补充 赎回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 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 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 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 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的比例下限,其中对持续持 比例下限。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 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 产。 高不超过 5%。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过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第 六 部 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 金 份 额 形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1、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管理规定》第十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四、十九条补充 度的情形时; 12、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根据《流动性风险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管理规定》第十九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条补充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 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者。发生上述 1 到 7 项、 款项将全额或部分退还投 第 9 项和第 10 项暂停申 资者。发生上述 1 到 7 项、 根据上文修改相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第 9 项、第 10 项和第 13 项 应调整序号 当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等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人应当在指定报刊和网站 告。 等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第 六 部 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基 金 份 额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的 申 购 与 理方式 式 赎回 ……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四条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第六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申购与 ……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十一条(二)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补充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第 七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法定代表人:李文 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32,724,224 元 第 七 部 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49,321,234,595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二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十八条补充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 的 5%。 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 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十八条补充 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 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 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 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 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 金资产的 90%;基金保留 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现金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资产净值的 5%。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 第 十 八 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告 …… 补充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六条(二)补充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81. 汇添富沪深 300 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原因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言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合同法》”)、《中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理规定》”)纳入基金 基 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称“《基金法》”)、《证券投 合同制订依据 “《基金法》”)、《证券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法》(以下简称“《运作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 以 下简 称 “《 销 售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律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分 基金 限制 …… 份额的 (新增) 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定》第十九条补充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 、 申 购 和 赎 回 的 价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分 基金 格、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补充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管理 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 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费 和 其 他 必 要 的 手 续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费。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金 情形 …… 份 额 的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补充 暂 停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申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购申请。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发生上述第 1、2、3、5、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且 基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应 当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在 购申请。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暂 停 ……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拒 绝 的 申 购 款 项 将 退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理规定》第十四、十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九条补充 管 理 人 应 及 时 恢 复 申 度的情形时。 购业务的办理。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 充 发生上述第 1、2、3、5、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整序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分 基金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份 额 的 …… ……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的 暂 停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补充 暂 停 接 受 投 资 人 的 赎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回 申 请 或 延 缓 支 付 赎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分 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份额的 …… 申购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七 部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金 合 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 …… 及 权 利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义务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司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 132,724,224 元 元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人 …… …… 及权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部分 基 …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沪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 300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金 的 投 深 300 安中动态策略指 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资 数 的 成 份 股 的 组 合 比 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 充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资产的 90%,持有现金或到 90%,持有现金或到期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债 券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 金资产净值的 5%。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沪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 300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深 300 安中动态策略指 安中动态策略指数的成份 充 资 数 的 成 份 股 的 组 合 比 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资产的 90%,保持不低于基 90%,其余资产可投资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允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许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它 款等,其余资产可投资于银 金融工具。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 它金融工具。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 …… 充 资 (2)保持不低于基金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 的政府债券;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分 基 (13)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定》第十六、十七条 金的投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修改 资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0)、(13)、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部分 基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 充 金 的 投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资 付 对 价 等 基 金 管 理 人 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之 外 的 因 素 致 使 基 金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投 资 比 例 不 符 合 上 述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规定。 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部分 基 …… 金资产 (新增) 估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补充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 的 信 金 半 年 度 报 告 和 基 金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季度报告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金的信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补充 息披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82.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 ……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和释义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前言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理规定》”)纳入基金 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合同制订依据 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 称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 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 基础上……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 上……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前言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理规定》第十四、十 和释义 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九条补充 前 言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者超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前言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理规定》释义 和释义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释义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前言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和释义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释 释 义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义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 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新增) 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五 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份 额 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补充 申 购 与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赎回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 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扣除用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 的比例下限。 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 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过 5%。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 例下限。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过 5%,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 第 五 部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分 基金 及处理方式 及处理方式 份 额 的 …… …… 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补充 生上述(1)到(4)项暂停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申购公告。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理规定》第十四、十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九条补充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 充 …… 发生上述(1)、(2)、(3)、 (4)、(8)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请时, 整序号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 五 部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十、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 分 基金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份额的 式 理方式 申 购 与 …… ……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补充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第 五 部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分 基金 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份额的 (新增) 申购与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 (二)补充 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六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当 事 人 公司 有限公司 及 权 利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 事 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 ……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资产的比例为 90%-95%,现 资产的比例为 90%-95%,现 充 资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投资于标的指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数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因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的 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 低于 80%(但因法律法规限 比例的情形除外)…… 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 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 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 除外)…… 第 十 一 四、 投资策略 四、 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一)资产配置 (一)资产配置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本基金股票资产原则 ……本基金股票资产原则 充 资 上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上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在巨额申购赎回发生、 90%,在巨额申购赎回发生、 成份股大比例分红等情况 成份股大比例分红等情况 下,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冲 下,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冲 击成本因素和跟踪效果后, 击成本因素和跟踪效果后, 及时将股票配置比例调整 及时将股票配置比例调整 至合理水平。 至合理水平;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五、投资限制 五、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 …… 充 资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3、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理规定》第十六条补 金的投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 充 资 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 理规定》第十七条补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充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一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第 3、5、6 项外,由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 部分 基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 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充 金 的 投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资 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 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 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 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其规定。 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 十 一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金资产 (新增) 补充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七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 的 信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第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的信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补充 息披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83.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式证券投资基金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流动性风险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定》(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流动性风险管 称“《基金法》”)、《公开募 称“《基金法》”)、《公开募 理规定》”)纳入基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金合同制订依据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售 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 、《流动 性风险管 理规 管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管理规定》第四十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补充流动性受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限资产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七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新增) 充 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七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 三条补充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四条补充 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发生上述第 1、2、3、5、6、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 申购申请。 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 根据《流动性风险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管理规定》第十九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条补充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的办理。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6、 根据上文修改相 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应调整序号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 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七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 四条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场外的处理方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式 一条(二)补充 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 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十三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管理规定》第十八 的投资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条补充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三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八 的投资 …… …… 条补充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三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1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 理规定》第十六、 的投资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十七修改 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三部 除上述第(10)项规定的情 除上述第(2)、(10)、(19)、 根据上文修改相 分 基 金 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20)项规定的情形外,因 应补充 的投资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 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从其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十五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 管理规定》第二十 资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时; 第十九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 金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露 …… …… 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信息披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六条(二)补充 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84. 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放式证券投资基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金流动性风险管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理规定》(以下简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称“《流动性风险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管理规定》”)纳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入基金合同制订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依据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律法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 险管理规定》第 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 十四、十九条补 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充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 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 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险管理规定》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义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释义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险管理规定》第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四十条补充流动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性受限资产释义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 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七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 …… 险规定》第十九 的申购与 (新增) 条补充 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七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份 额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购 与 …… …… 二十三条补充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七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 金 份 额 …… …… 的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根据《流动性风 ……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险管理规定》第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二十四条补充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根据《流动性风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险管理规定》第 理。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十四、十九条补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充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申购金额上限的。 …… 根据《流动性风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险管理规定》第 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十九条补充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根据上文修改相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应调整序号 申 购 申 请被 全部 或 部分 拒 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七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 基 金 份 额 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险管理规定》第 的 申 购 与 …… …… 二十四条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险管理规定》第 的申购与 …… 二十一条(二)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补充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 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 金 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八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当 事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权利义务 万元 元 第 十 三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十八条补充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 十 三 部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十八条补充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保持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金后,保持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 行。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 十 三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投资 …… …… (1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1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 基 金 投资 流 通受 限证 券的 比 基 金 投 资流 通受 限 证券的 比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本款 …… 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 根据《上市公司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证券发行管理办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法》补充流通受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合计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限证券说明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券;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证券; ……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根据《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第 十八条补充 第十三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的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理规定》第十六、 投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十七修改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三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9)、(18)、(26)、 根据上文修改相 分 基金的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2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应补充 投资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法 律 法规 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五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资 …… 险管理规定》第 产估值 (新增) 二十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九 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二十六条、第二 …… …… 十七条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九 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新增) 险管理规定》第 信息披露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二十六条(二)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补充 回等重大事项时; 85. 汇添富中证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定》以下简称“《流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定》”)纳入基金合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同制订依据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 管理规定》第十四、 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 十九条补充 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 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 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 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释义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释义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管理规定》第四十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条补充流动性受限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资产释义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 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七 部 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新增) 充 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 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七 部 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其用途 及其用途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 …… 三条补充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 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七 部 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基 金 份 额 …… …… 的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根据《流动性风险 ……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管理规定》第二十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四条补充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管理规定》第十四、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十九条补充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 根据《流动性风险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 管理规定》第十九 申购金额上限的。 条补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 调整序号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 购 申请 被 全部 或部 分 拒 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七 部 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 …… 四条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申购与 …… 一条(二)补充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 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 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 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八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当 事 人 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权利义务 万元 元 第 十 三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条补充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第 十 三 部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管理规定》第十八 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条补充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保持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金后,保持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 十 三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分 基金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投资 …… …… (1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1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 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 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 基 金 投资 流 通受 限证 券的 比 比例进行投资。 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本款 …… 所指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 根据《上市公司证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券发行管理办法》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合计不低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 补充流通受限证券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 说明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 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 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 证券; ……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根据《流动性风险 收申购款等; 管理规定》第十八 条补充 第十三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的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规定》第十六、十 投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七修改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三 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9)、(18)、(2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金的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27)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补充 投资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五 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估值时; 第 十 九 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条、第二十七条 …… …… 补充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九 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六条(二)补充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86.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 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 (以下简称“《合同法》”)、 华 人 民共 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将《公开募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集开放式证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称“《运作办法》”)、《证券 券投资基金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流动性风险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销售办法》”)、 管理规定》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 流 动 性 有关法律法规。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风险管理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定》”)纳入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基金合同制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订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新增) 前言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 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 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根据《流动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性风险管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 理规定》第 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上市 十四、十九 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 条补充 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 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 除外。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补充《流动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性 风 险 管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理规定》释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义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第二部分 (新增) 释义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根据《流动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性风险管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理规定》第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四十条补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充流动性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受限资产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释义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 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 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七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 的申购与 (新增) 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根据《流动 应当采取规定单一投资者申 性 风 险 规 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定》第十九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 条补充 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七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基金份额 及其用途 及其用途 的申购与 …… …… 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根据《流动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性 风 险 管 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时收取。赎回费中扣除应归基 理规定》第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金财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二 十 三 条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补充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 基金份额 …… …… 性风险管理 的申购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规 定 》 第 二 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十四条补充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的申购申请。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理。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 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 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 根 据 《 流 动 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性风险管理 …… 规定》第十 发生上述第 1、2、3、5、6、 四 、 十 九 条 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补充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者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根 据 《 流 动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 性 风 险 管 理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规 定 》 第 十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九条补充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根据上文修 改相应调整 序号 第七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基金份额 款项的情形 款项的情形 根据《流动 的申购与 …… …… 性风险管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理规定》第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 二 十 四 条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补充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 第七部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基金份额 式 式 的申购与 …… (新增)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 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根据《流动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性 风 险 管 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与 理规定》第 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 二 十 一 条 述(1)、(2)方式处理。如下 (二)补充 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 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 整前述比例及处理规则,并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八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 基金合同 …… …… 管理人信 当事人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息 权利义务 万元 132,724,224 元 第十三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分 基 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的投资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根据《流动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性 风 险 管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理规定》第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十 八 条 补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 充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分 基 金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的投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根据《流动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性风险管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理规定》第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 十八条补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充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 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 第十三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分 基 金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的投资 …… ……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根据《流动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性 风 险 管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理规定》第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十 八 条 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充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 (新增) 《流动性 分 基金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 风 险 管 理 的投资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规定》第十 过 本 基 金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五、十六、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十 七 条 修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改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十三部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上述第(9)、(17)、(25)、 分 基 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26)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的投资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根据上文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修改相应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补充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法 律 法规 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分 基金 …… 资产估值 (新增) 根据《流动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性风险管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理规定》第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二十四条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补充 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九部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根据《流动 分 基 金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性 风 险 管 的信息披 和基金季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理规定》第 露 …… …… 二十六条、 (新增) 第二十七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条补充 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 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 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 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部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 分 基金 (新增) 性风险管 的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理规定》第 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 二 十 六 条 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补充 87. 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证 称“《销售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息披露办法》”)、《公开 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 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 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 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6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七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七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与赎回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申购申请。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业务的办理。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定》第十九条补充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序号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七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理方式 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 (新增) 充 的申购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与赎回 ……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 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 请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 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 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 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 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八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十三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 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 90%,其中投资于中证环 证环境治理指数成份股 境治理指数成份股和备 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80%,且不低于股票资产 且不低于股票资产净值 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 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 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 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 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 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 机构的规定执行。 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 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 …… 投资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 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 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修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改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 上 述 第 ( 9 )、( 18 )、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6)、(27)项外,因证 基金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投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九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88. 汇添富中证精准医疗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分 前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言 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同法》”)、《中华人民共 同法》”)、《中华人民共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 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前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言 (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 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 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 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释义 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释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受限资产释义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 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未 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 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七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分 基 制 制 第十九条补充 金份额 …… 的申购 (新增) 与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七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定》第二十三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与赎回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回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产的部分后,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手续费。本基金管理人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分 基 形 形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发生上述第 1、2、3、5、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6、7、8 项暂停申购情形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申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的申购申请。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业务的办理。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定》第十九条补充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第 1、2、3、5、 6、7、10 项暂停申购情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申购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序号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 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七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金份额 …… …… 的申购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与赎回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七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金份额 …… 充 的申购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与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 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 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第八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当事人 132,724,224 元 及权利 义务 第八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分 基 …… …… 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当事人 …… …… 及权利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义务 349,321,234,595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十三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投资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资产配置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定》第十八条补充 基金的 …… …… 投资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 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部 分 (25)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修 基金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改 投资 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十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9)、(17)、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补充 部 分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25)、(26)项外,因证 基金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投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基金资 (新增) 产估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九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基金的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七条补充 信息披 告 告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九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部 分 (新增) 定》第二十六条(二)补 基金的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充 信息披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89. 汇添富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部 分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前言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以下简称“《流动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下 简 称 “《 信 息 披 露 办 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依据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 理规定》第十四、十 前言 金管理人、公司高级管理 九条补充 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作 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 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 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 份额上市交易、基金管理 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 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 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释义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释义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 七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部 分 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的 申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购 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赎回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七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 分 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基 金 …… …… 补充 份 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的 申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购 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中扣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除应归基金财产的部分后, 费中扣除应归基金财产的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部分后,其余用于支付登 他必要的手续费。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 七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部 分 …… 形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申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购 与 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补充 赎回 …… 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度的情形时。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理规定》第十四、十 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 九条补充 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发生上述第 1、2、3、5、6、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限的。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 充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发生上述第 1、2、3、5、6、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7、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调整序号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申购业务的办理。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 七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部 分 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补充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 七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部 分 方式 理方式(新增)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 份 额 式 的 申 …… 购 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二)补充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第 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三 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基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充 金 的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投资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三 部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分 基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充 金 的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投资 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 十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三 部 (19)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理规定》第十六条补 分 基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充 金 的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投资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理规定》第十七条补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充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除上述第(10)项规定的情 除上述第(2)、 10)、 19)、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三 部 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20)项规定的情形外, 补充 分 基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金 的 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投资 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 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 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从其规定。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三 部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分 基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补充 金 资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产 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 十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九 部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 分 基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金 的 …… …… 信 息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披露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产品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 十 (八)临时报告 (八)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九 部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分 基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二)补充 金 的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信 息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披露 时; 90. 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分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 将《公开募集开放 前 言 和 释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 权益,明确《基金合同》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义 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汇添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 范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 规定》(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或“基金”)运作,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或 理规定》”)纳入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基金”)运作,依照《中 金合同制订依据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基金法》)、《证券投资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与 格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 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 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行办法》)、《关于实施<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 下简称《通知》、《公开募 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订立《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 本 合 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 同”或“《基金合同》”)。 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 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 立《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或“《基金合 同》”)。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 前言和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 险管理规定》第 义 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 十四、十九条补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充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 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 过 50%的除外。 第一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 前言和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释义 义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 前言和释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管理规定》第四十 义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条 补 充 流 动 性 受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限资产释义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 五 部 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金份额 制 规定》第十九条补 的申购与 …… 充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第 五 部 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根据《流动性风险 基 金 份 额 …… …… 管理规定》第二十 的 申 购 与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 三条补充 赎回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 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 中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 时收取,其中 25%的部分 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 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 相关手续费,其中对持续 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过 5%。 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 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 高不超过 5%。本基金管 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 1.5%的赎回费。 第 五 部 分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基 金 份 额 及处理方式 形及处理方式 的 申 购 与 …… …… 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 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管理规定》第二十 生上述 1 到 4 项和第 6 项暂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四条补充 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根据《流动性风险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管 理 规 定 》 第 十 四、十九条补充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 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 根据《流动性风险 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管理规定》第十九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 条补充 额上限的;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 购款项将相应退还投资 者。发生上述 1 到 4 项、 根 据 上 文 修 改 相 第 6 项和第 9 项暂停申购 应调整序号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 第 五 部 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基 金 份 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的申购与 式 理方式 赎回 …… ……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管理规定》第二十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四条补充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第五部分 (新增) 基金份额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的申购与 处理方式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根据《流动性风 …… 险管理规定》第 (3)如发生巨额赎回, 二十一条(二)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 补充 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 过 30%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赎回。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 申请一起,按上述(1)、 (2)方式处理。如下一 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 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 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 处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体 上进行公告。 第 六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基金管理人 基 金 合 同 …… …… 信息 当 事 人 及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权利义务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第 六 部 分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更新基金托管人 基 金 合 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334,018,850,026 元 35,640,625.71 万元 第 十 一 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其中基金持有的现金 ……其中基金持有的现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十八条补充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值的 5%。 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一 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 分 基金的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险管理规定》第 投资 …… 十八条补充 1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三 部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资 …… 管理规定》第二十 产估值 (新增) 四条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 十 七 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六条、第二十七条 …… 告 补充 ……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 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七 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 分 基金的 (新增) 管理规定》第二十 信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六条(二)补充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时; 91.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 部 分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前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法》”)、《中华人民共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称“《基金法》”)、《公开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法》”)、《公开募集证券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法》(以下简称“《运作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办法》”)、《证券投资基 称“《销售办法》”)、《证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披露办法》”) 、《货币市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场 基 金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信息披露办法》”) 、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 行规定》、《关于货币市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纳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 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 的通知》、《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 披露特别规定>》、《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 一 (新增) 部 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前言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定》第十四、十九条补充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 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 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 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 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的除外。 第 二 (新增) 部 分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定》释义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第 二 (新增) 部 分 60、流动性受限资产: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释义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定》第四十条补充流动性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受限资产释义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 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 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 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 围进行调整 第 八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部 分 制 限制 基 金 …… 份 额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的 申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 第十九条补充 购 与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 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 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 公告。 第 八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部 分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基 金 4、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赎 4、通常情况下,本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 份 额 回费用。 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第三十一条补充 的 申 但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 购 与 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 赎回 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 中现金、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 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 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 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 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 征 收 1% 的强 制赎 回 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形除外。 第 八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部 分 形 情形 基 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份 额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的 申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购 与 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赎回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申购申请。 第 八 新增: 部 分 12、基金管理人接受某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基 金 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定》第十四条补充 份 额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的 申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购 与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赎回 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定》第十九条补充 时。 13、申请超过基金管理 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的; 第 八 发生上述第 1、2、3、4、 发生上述第 1、2、3、4、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整 部 分 5、6、9、11、12 项暂停 5、6、9、11、14 项暂停 序号 基 金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份 额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的 申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购 与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赎回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 申 购 款 项 将 退 还 给 投 资 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 八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部 分 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基 金 …… …… 份 额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 的 申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购 与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赎回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付赎回款项。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 第 八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部 分 理方式 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 基 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份 额 …… 的 申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购 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 定》第二十一条(二)补 赎回 回,且单个开放日内单 充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超过 30%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 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超过 30%比例的赎 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 回申请一起,按上述 (1)、(2)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 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 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低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 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 及处理规则,并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第 九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林立军 法定代表人:李文 合 同 …… …… 当 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人 及 132,724,224 元 权 利 义务 第 九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更新信息 部 分 …… …… 基 金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合 同 …… …… 当 事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册资本:人民币 人 及 349,018,545,827 元 35,640,625.71 万元 权 利 义务 第 十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四 部 …… …… 分 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 金 的 下限制: 以下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投资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 (1)根据份额持有人集 定》第三十条相应修改、 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 中度情况对本基金的投 补充 超过 120 天; 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 循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 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 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 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 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 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 计未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120 天; 第 十 新增: 四 部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金 的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三条、三十四条相应修 投资 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 改、补充 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3)本基金投资于主体 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 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 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 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 种;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 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 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 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 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 披露程序;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 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 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 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 末净资产的 10%; 第 十 新增: 四 部 (19)本基金与私募类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分 基 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定》第十七条 金 的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投资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第 十 除上述(6)、(12)、(13) 除上述(2)、(9)、(15)、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号 四 部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16)、(19)项外,由 分 基 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 金 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 投资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 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 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 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 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 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 的从其规定。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 部 …… 分 基 (新增) 金 资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产 估 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定》第二十四条补充 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二 (八)基金定期报告,包 (八)基金定期报告, 十 部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分 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金 的 …… 度报告 信 息 …… 披露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本 基 金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告、半年度报告中,至 七、三十六条条补充 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 额持 有人 的 类 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 额的比例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 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第 二 (九)临时报告 (九)临时报告 十 部 (新增) 分 基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金 的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定》第二十六条补充 信 息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披露 项时; 92. 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法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流动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性风险管理规定》”) 称“《基金法》”)、《公开募 称“《基金法》”)、《公开募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依据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 “《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释义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释义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 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基金份额 制 制 定》第十九条补充 的申购与 …… 赎回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申购与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补充 赎回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形 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者的申购申请。 资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 ……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发生上述第 1、2、3、5、6、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 购 款 项 将 退 还 给 投 资 …… 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 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理规定》第十四、十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九条补充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的情形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发生上述第 1、2、3、5、6、 充 9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 调整序号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第六部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赎回款项的情形 赎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的申购与 …… …… 补充 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第六部分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基金份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的申购与 …… (二)补充 赎回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 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 30%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如下一开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 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30%时,继续按前述规则处 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 3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 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体上进 行公告。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完善基金管理人、托 基金合同 …… …… 管人信息 当事人及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权利义务 11762.2978 万元 132,724,224 元 ……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 …… 第十二部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充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的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充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 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 第十二部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分 基金 (16)本基金主动投资流 规定》第十五、十六、 的投资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十七条修改 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 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 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第十二部 除上述第(11)条以外, 除上述第(2)、 11)、 1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分 基 金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17)条以外,因证券/期 补充 的投资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投 资 比 例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定的,从其规定。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四部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资产估值 (新增) 补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时; 第十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 金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理规定》第二十六 的信息披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 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八部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的信息披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二)补充 露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93. 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 《基金合同》修改后 修改理由 第 一 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将《公开募集开放式 分 前言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合 同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流动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性风险管理规定》”) 称“《基金法》”)、《公开 称“《基金法》”)、《公开募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依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 管 理 办 法 》 ( 以 下 简 称 称“《销售办法》”)、《证 “《销售办法》”)、《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 (新增) 补充《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13 、《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理规定》释义 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第二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释义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 理规定》第四十条补 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释义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 动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 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第 六 部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 分 基金 制 …… 定》第十九条补充 份额的 (新增) 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 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 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费用及其用途 用及其用途 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份 额 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 补充 申 购 与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赎回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费。 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 六 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形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补充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发生上述第 1、2、3、5、6、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购申请。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理规定》第十四、十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九条补充 的期间相应顺延。 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 的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理规定》第十九条补 度的情形时。 充 …… 发生上述第 1、2、3、5、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调整序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且开放期按暂停申购的 期间相应顺延。 第 六 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赎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的情形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份 额 的 …… …… 补充 申 购 与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 赎回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第六部 (新增)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额的 …… (二)补充 申购与 (3)如果发生巨额赎回, 赎回 且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占前一工作日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 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 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 起,按上述(1)、(2)方式 处理。如下一开放日,该单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 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 例约定的,继续按前述规则 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 于前述比例。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 日仍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占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的比例超过 30%时,则开放 期相应延长,但在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也不接 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 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 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 额 3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办理赎回业务,直至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全部确认。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处理规 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第 六 部 3、延缓支付的公告 3、延缓支付或延期赎回的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分 基金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 公告 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份 额 的 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 (二)补充 申 购 与 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赎 赎回 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 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 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十 二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充 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5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5 个工作日和后 15 个工作日 个工作日和后 15 个工作日 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 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 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 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放 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持有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每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 倍的现金。 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 …… 理规定》第十八条补 金 的 投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 (2)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 充 资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 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5%;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 比例不受限制,但每个交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现金;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第十二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 部分 基 (16)开放期内,本基金主 规定》第十五、十六、 金的投 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十七条修改 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 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 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 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第 十 二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除上述第(2)、(11)、(16)、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 部分 基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18)项外,因证券、期货 补充 金 的 投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资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的,从其规定。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十 四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 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金资产 (新增) 补充 估值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时; 第 十 八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理规定》第二十六 金 的 信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条、第二十七条补充 息披露 …… …… (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八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 部分 基 (新增) 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金的信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 (二)补充 息披露 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 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