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ETF联接: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2018-10-30
华泰柏瑞沪深300联接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0 月 3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460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344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34,961,843.5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3,496,184.3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6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8 年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联接 A 华泰柏瑞沪深 300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60300 00613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3443 1.345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42,795,102.06 92,166,741.4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650 0.650 注:根据《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 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1 月 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日为:2018 年 11 月 1 日,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11 月 5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得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 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之前(不含 2018 年 11 月 1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 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