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300ETF联接: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6-2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 C 类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
7月2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
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460300;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131)并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
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 日 1.50%
7 日≤T<30 日 0.10%
T ≥30 日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
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1
4、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
一致。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情况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一并修订。
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
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9 日
2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的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释义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
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
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3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收费方式、调整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前基金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
承担。 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
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2、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
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效赎回份额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5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
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 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
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 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
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 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
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代表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6
投票权。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 五入。当估值或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该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
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
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 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 ......
3、差错处理程序 3、差错处理程序
......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
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及基金托管人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7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支付。
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
延。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8
为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为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1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 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
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进行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4、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 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
9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红 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红公告为准)。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
理人网站上。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发生变更;
......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10
27、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
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注 1: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11